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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惠民政策,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通过强化政策宣传、简化办事流程、推动部门联审等举措,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核、发放工作,全力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实现灵活就业。2022年至今,已为12332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2221万元。
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但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十一种类型的人员可以进行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其中“4050”人员的就业困难认定户籍不设限制。凡符合规定,并在我区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均可通过“先缴后补、自主申报”的方式,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自省一体化平台上线以来,通州区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受理、跟踪服务等业务直接下设到村(居)级平台,由专人负责受理。各镇(街道)、村(社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享受范围、条件、对象、补贴标准、办理程序以及所需资料进行全方位宣传,切实简化流程,提高政策知晓率。村(居)人社业务人员线上线下指导,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及移动端“江苏智慧人社APP”直接操作办理,让办事群众坐在家里就能将业务办理完成,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
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审核中,实行多部门联审,强化与市场监督、税务、社保等部门的协作,通过核查比对个人担任市场主体出资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情况,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等,及时注销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并告知本人,取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通过政府网站平台及时公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发放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