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24-09048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复〔2024〕44号
成文日期: 2024-07-03 发布日期: 2024-07-0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观音山新城03单元B02-04、D0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观音山新城03单元B02-04、D0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7-03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崇川区观音山新城03单元B02-04、D0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4〕1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崇川区观音山新城03单元B02-04、D01-02地块(东至雁荡港路,南至观中路,西至太平路,北至观洪路)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国胜路北侧居住区级综合服务设施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及社会福利混合用地,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国胜路南、太平路东侧的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业、居住区级综合服务设施混合用地,控制指标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限高≤60米,地块内增设文化活动中心、婴幼儿照护站功能。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政复〔2024〕4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