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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在巩固去年公共安全重大风险“三清”行动成效基础上,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目标任务,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系统治理,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履职,深耕细作,大力查处一批违法行为,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消除一批风险隐患,着力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在全国、全省率先打造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的“南通模式”,实现全市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数、亡人数明显下降,未发生涉电动自行车的重大火灾事故,得到党委政府、上级机关批示肯定,要求在全省推广经验做法。
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已超过610家,全市各交警大(中)队也设置了超过200处的上牌点。南通公安将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拓展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代办登记业务,实现购车、登记“一站式”办结。同时,针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整治,全面净化路面交通环境,确保群众出行安全畅通。
市级机关党员干部文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倡议书
市级机关广大党员干部: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列为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加以推进。为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保障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有序推进,维护我市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1.带头购买合规车辆。广大党员干部要准确辨识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自觉购买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私自加装改装车辆装置,主动办理登记上牌。
2.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广大党员干部在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要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戴盔骑行,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违规载人载货、不醉酒驾驶、不乱停乱放,以自身文明守规形象带动广大市民安全文明出行。
3.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宣传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相关政策,引导身边同事、亲友购买合规车辆、依规登记上牌、安全文明骑行;要主动劝导身边发现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全力抵制违规、积极举报违法,不断优化我市文明交通秩序。
让我们携起手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和传播者,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中共南通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南通市公安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