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南通市监察委员会、南通市司法局《关于推行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加强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通司发〔2020〕63号)精神,我局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执法实际,研究形成了《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7日,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513-59009605
电子邮箱:ntgtjczd@163.com
附件: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1日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xlsx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清单.xlsx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指导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