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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如皋市财政局扎实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称“三项制度”),逐步形成了公开透明、合法规范的行政执法机制。三年来,未发生1例因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诉讼。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结合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清单管理,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事项”平台管理等工作要求,在政府网站等场所公开行政权力、执法主体、工作职责、随机抽查事项、监管事项清单、监督方式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
二是积极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补充配置行政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执法专用设备,完善文字及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强化行政执法证据意识,落实行政执法痕迹管理。
三是深入贯彻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