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4-05074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4〕23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4-18 | 发布日期: | 2024-04-1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详细规划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4〕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呈报的《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静安路,南至规划二路,西至久安三河,北至江湾路,用地面积约4平方公里,规划以工业用地功能为主。
二、《详细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布局、地块控制指标、市政基础设施及综合防灾设施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在《详细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落实绿色智能安全基础设施空间布局。
四、请你局会同市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管理,确保该《详细规划》的落实,有序推进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建设和发展。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