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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主题:

    关于公开征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1年05月24日 - 2021年06月07日

  • 征集单位:

    南通市发改委

关于公开征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江苏省物价局、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6〕24号)等法律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草拟了《南通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6月7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邮编:226018)

电子邮箱:ntsfgwsfc@163.com

附件:1.南通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修订南通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法情况说明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

情况说明.docx

南通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征求稿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江苏省价格条例》和《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拟对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相关背景及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市区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停车难”和“行车难”矛盾日渐加剧。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停车问题,2019年9月23日下午,时任市长徐惠民在带领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实地调研市区停车秩序整治后,在市政府410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市区停车秩序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2021年5月市政府印发了《南通市市区停车建设管理整治三年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1〕33号),明确发改委负责制定差异化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同时现行我市基本延用《南通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通价规〔2011〕1号)相关规定执行,已实行近10年时间未做调整,现行的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与上级最新政策要求存在诸多不一致的地方,亟待通过办法的修订贯彻落实上级新政策、新要求。

二、《办法》修订过程

从2019年开始我委就着手停车收费管理办法的修订相关工作。主要是从三个方面开展的,一是学习省内兄弟城市相关经验,多次赴南京、苏州、无锡、徐州等地;二是对市区停车矛盾特别突出的地区开展实地调研,对附院周边停车情况进行了摸底并发放停车调查问卷形成调研报告;三是召开职能部门、相关停车场经营者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经多次讨论、修改形成了《南通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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