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主要职责为: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业务上的管理;
(八)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综合科、政策信息科、归集管理科、资金运作科(资产保全科)、会计核算科、财务审计科、监察室、行政服务处、崇川区办事处、开发区办事处、港闸区办事处、政务中心办事处、客户服务中心、通州管理部、海安管理部、如皋管理部、海门管理部、启东管理部。
三、单位性质及经费管理方式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收支统管,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
四、2014年度工作任务
(一)归集工作。一是扩大建制范围。以扩大公积金覆盖范围为重点,着力推进新建扩面和已建单位建制人数挖潜工作,有效扩大公积金覆盖率。二是建立联动机制。逐步建立行业、连锁、集团企业的扩面、挖潜、基数调整的联动机制,推动行业联动、区域联动。三是推动欠缴执法。加大对欠缴单位的追缴力度,继续开展通过行政推动、行政执法相结合的方法清理欠缴单位的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是推动稽核工作。加强缴存单位的信息比对工作,扩大基数调整覆盖面,提高缴存基数平均水平,提高缴存额度。五是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梳理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责任,改进工作流程,推进行政执法的分级管理,夯实行政执法的基础。六是规范支取秩序。严格按照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的要求办理,杜绝各种不合理支取。杜绝虚假诉讼,规范公积金支取正常秩序。七是推进逐月还贷。整合逐月还贷和部分逐月还贷规则、流程,合理操作方式和简化有关手续,扩大逐月还贷的覆盖面。八是积极处理信访投诉。重视职工个人投诉的处理,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二)贷款工作。一是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走势,把握贷款政策导向,跟进管理措施。积极储备服务项目,适时推出新的贷款服务项目。二是保持贷款政策的稳定,严格执行贷款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发放贷款。三是推进贷款专项治理工作,推动诚信管理。四是解除贷款或有风险。注重对贷款资金的安全管理,加大对风险贷款的清理和回收。五是清理逾期常态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跟踪和催收,确保资金安全。
(三)作风建设工作。一是强化内部管理。出台《行政绩效考核办法》,推行月评季考和年终考核制度,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落实力和效率。二是改进窗口管理。比照市区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的服务标准并推广运用,形成具有南通独特竞争力的政务服务体系。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信息公开,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改进网站管理,拓宽便民服务项目,打造便民服务平台。四是深化惠民服务。充实“零距离服务”品牌,完善客服热线管理,推进龙卡发放,增设银行服务网点,适时推出便民服务措施。
(四)管理工作。一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全面启用新一代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创建为今后开通新服务项目提供可能的技术平台。二是推进归集工作精细化。完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催缴、封存、执法等事项的具体管理措施。三是推进贷款工作精细化。研究贷款管理措施,加强贷款审批管理,严防骗贷、假贷,明确不良信用记录等问题,进一步防范风险。四是推进财务工作精细化。加强基础管理和制度建设,强化资金运作的结构性调整,合理配置资金流,规范内部和承办银行的会计核算工作。节俭财务开支,全部铺开内审工作。五是推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常态化管理。六是建立健全不良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将公积金不良信用逐步融入南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防范公积金管理风险。七是统一档案管理。
第二部分 2014年支出预算情况
2014年支出预算为2118.98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为其他支出2118.98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467.16万元,项目支出651.82万元。
具体详见“2014年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出预算表”(附件1)
第三部分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三公”预算共55.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4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33.80万元。
具体详见“2014年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2)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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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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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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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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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一般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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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 |
146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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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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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
60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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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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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预见费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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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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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文化体育与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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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社会保障和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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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医疗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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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节能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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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城乡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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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农林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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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交通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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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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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商业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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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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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国土海洋气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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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住房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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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粮油物资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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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其他支出 |
211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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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2118.98 |
合计 |
211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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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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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公”经费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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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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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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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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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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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务接待费 |
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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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务用车费 |
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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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1)一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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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执法执勤及特种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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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一般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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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执法执勤及特种业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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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等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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