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24 17:0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人调整为50万元/人,每户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户,调整为100万元/户。

调整说明:

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规〔2023〕1号)文件第九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之要求,进一步提高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提供了有力支撑,可以适度提高贷款额度。

二、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支持力度,将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由每月1000元/人调整为1200元/人。

调整说明: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召开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也重申了这一要求。今年的全国住建工作会议对公积金如何在这一方面发力做了工作部署,要求要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加大力度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租房需求。

三、加大对新市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支持力度

对正常缴存满六个月的人员,购买住房的,可享受其公积金账户余额15倍的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人、100万元/户。

调整说明:

住建部近年来聚焦灵活就业人员安居,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等工作。从重庆、成都、广州、深圳、苏州、常州6个首批试点城市的试点情况来看,相关政策受到了新市民、灵活就业人员的广泛欢迎。

四、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以上人员、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

(一)符合市委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200万元/户;

(二)硕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人、200万元/户;

(三)享受政府综合补贴的青年人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在享受政府综合补贴期间,购买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最高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人、20万元/户。最高不超过60万元/人、120万元/户。

调整说明:

根据中共南通市委 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发展指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通委发【2021】16号文件精神,加大对青年人才的安居保障,对享受政府综合补贴的青年人才,进一步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其购房能力,以吸引更多海内外优秀青年和人才来通就业创业。

五、加大对多孩家庭公积金购房租房支持力度

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户、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增加20万元/户。二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额度基础上上浮50%,每月1800元/人、三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额度基础上上浮100%,每月2400元/人、

调整说明:

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7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明确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1日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