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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文号: 通金管〔2021〕14号
成文日期: 2021-03-11 发布日期: 2021-03-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及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及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25 15:59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及新媒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为“南通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ntgjj.com/),新媒体为微信公众号“南通公积金”、APP“南通公积金”。上述网站及新媒体均为中心对外宣传的窗口、互动交流和社会监督的平台。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二条  各科室具体职责如下:

(一)综合科负责中心网站的日常运行、微信公众号的内容编辑及发布。

(二)信息技术科负责中心网站和新媒体等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职责,负责网站和APP的相应栏目更新、发布。

第三章   审稿、发布制度

第三条  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应遵循的原则:

(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二)涉密不上网的原则。

(三)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

(四)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网站信息和新媒体信息的审核发布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度。各部门的信息员初审,部门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对涉及中心的重大信息,须报请中心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

第四章  安全保障

第四条  信息技术科负责中心网站和新媒体的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为各部门使用和更新内容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第五条  信息技术科会同第三方平台共同负责新媒体软件系统的安全运行和安全性管理。

第六条  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信息技术科负责日常巡检和即时检测,确保网站和新媒体全天候正常运转、信息页面正常浏览、互动平台畅通高效。

第七条 加强数据安全的管理,建立数据备份制度,定期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中心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删改系统数据,不得有任何危及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 坚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依据保密相关规定,凡涉及标密文件以及工作秘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公开。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利用中心网站和新媒体发布虚假信息或发布违反中心规定、影响中心形象、泄露中心机密的信息。

第九条  中心工作人员未经批准授权,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第十条  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利用中心网站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第十一条  网站维护管理人员、新媒体维护管理人员的用户名、登录密码实行专人专管,严禁擅自将用户名和密码交由他人使用,防止遗忘、被盗用或泄密。如因人事变动,须及时办理网站及新媒体维护管理工作的交接手续,确保网站、新媒体正常有序运行。

第十二条  各业务科室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更新内容。

第五章  奖惩与考核

第十三条建立中心网站及新媒体管理考核小组,信息宣传工作纳入中心对各部门的年度考核目标,并进行评比

第十三条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网站安全事故的发生,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管理办法》(通金管〔201477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