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67545418/2019-00002 | 分类: | 其他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文号: | 通金管〔2018〕63号 | ||
| 成文日期: | 2018-12-13 | 发布日期: | 2018-12-13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孙海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关于孙海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聘任孙海卿同志为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皋管理部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如皋管理部副主任(主持行政工作)职务。
聘任顾晓彬同志为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门管理部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海门管理部副主任(主持行政工作)职务。
聘任殷文健同志为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崇川区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崇川区办事处副主任(主持行政工作)职务。
聘任缪翠华同志为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区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开发区办事处副主任(主持行政工作)职务。
以上四位同志的聘任时间从2018年12月6日起计算。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