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工作总结
来源: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12 16:2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2020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缴存提取:2020年,全市实现归集170.48亿元,比上年增长21.4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29.15亿元,比上年增长18.32%。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122.13亿元,归集余额353.94亿元。

增人扩面:新增开户单位3771 个,比上年增长41%  ,新增缴存职工 145859人。全市有 25877家单位、93.18 万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贷款发放:为22081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99.64亿元,发放额比上年增长3.51%。个贷比率120.12%,贷款逾期率0.15‰,无违规发放贷款情况发生。全市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294851笔 802.06亿元,贷款余额425.16亿元。

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打好防疫攻坚战,落实“六稳六保”助企惠民。

疫情期间积极倡导线上办理业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全力支持、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暂时关停窗口现场办理业务。1月30日开始在微信、网站、APP等各种新媒体途径陆续发布各类信息,引导缴存市民办理线上业务,有关微信阅读量达7万人次。

及时出台缓缴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中心在2月份出台了《关于疫情期间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通知》,针对因疫情影响暂时无力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以申请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最长可至2020年6月底前。全市共有819家企业申请缓缴,涉及职工83938人,总计缓缴金额2.48亿元,分别占我市正常缴存企业的3.4%,正常缴存职工的10.4%,归集额的4.1%。

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支持政策,明确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中心批准同意缓缴的,在缓缴期间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不影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款的职工,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人行,免收逾期罚息。

(二) 稳步推进扩面工作,归集增幅全省第一。

疫情期间,各管理部、办事处没有放松要求,顶住压力,积极拓展归集新思路,因地制宜,建制工作卓有成效。5月份开展公积金宣传月活动,今年宣传的重点内容是疫情期间缓缴举措、改进缴存机制、降低企业成本等,各管理部、办事处主动下沉一线送政策到基层、到企业,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的知晓率和覆盖率。截止到今年4月份,归集额累计突破千亿大关。

继续落实惠企降本政策,为企业减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缴存比例降至8%以下的企业有256家,共涉及职工12718人,企业减负1170.18万元;按照5%比例新开户的企业有293家,涉及职工25509人,企业减负1071.48万元。

抓好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向16家企业下发了公积金建制开户催告书,向41家企业下发了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对11家拒不办理缴存的企业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申请执行金额193.57万元,增强了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意识和职工的维权意识。

(三)有序推动贷款发放,减轻企业负担。

有序推进贷款准入和期房转现工作。贯彻住建部等四部门《关于维护公积金缴存人购房合法权益的通知》精神,做好公积金按揭贷款楼盘准入审核工作,市区公积金按揭贷款楼盘准入项目 95个,签订按揭贷款协议460份。积极推进期房转现房抵押工作,为全市21586户贷款家庭办理了期房转现房手续,进一步防范公积金贷款风险。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审计整改要求,市县联动,开展清退开发企业履约保证金工作。全市共无条件清退539家开发企业的履约保证金3.7亿元,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发展。

(四)积极防范资金风险,加大监管力度。

按照住建部双贯标要求,启动账户合并工作。中心借鉴其它城市账户合并经验,深入受托银行调研,明确各部门和受托银行的工作职责,跟进软件开发和测试,完善账户合并实施方案。通过账户合并,合理配置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了业务流程。

继续推进公积金电子化稽查。2019年中心自主研发建立的公积金风险防控平台受到了省厅的高度肯定,2020年继续接受住建部每月的电子稽核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业务数据,规范中心各项业务发展。

加强受托银行管理。积极推行与各委托银行定期沟通制度,完成对业务委托银行2019年度考核通报,与19家业务委托银行签订2020年《南通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考核办法》。

(五)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优化业务流程。

在2019年部分业务实现了“同城通办”、窗口一站式办理的基础上,2020年中心推动服务继续升级,研究出台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全市通办的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实现“全市通办”、“就近办”,极大的方便了全南通县(市、区)范围内单位和个人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目前已经实现了缴存、提取类17项服务事项全城通办。

简化了公积金同城转移业务。职工可直接在转入单位所在辖区的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提出申请、现场办理,改变了以往职工转移要领转移通知书,先去单位盖章、再去缴存银行办理的流程,只需跑一次即可,减少了办事环节,优化了办事流程。

根据“三集中、三到位”要求,5月份对政务中心办事处与崇川区办事处窗口进行了整合,公积金提取、缴存、转移、贷款等窗口业务全部入驻市政务中心。在全市11个政务中心自助大厅安装了住房公积金自助查询机和自动叫号系统,方便职工办理各项业务。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信息化建设。

积极融入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 8月份签署了《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接入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业务,让缴存企业、职工少跑腿、好办事,同时有效防范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

开展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工作。按照省里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落地要求,进行电子证照应用试点,进一步打破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壁垒,在公积金相关业务办理过程中减少纸质材料使用,提升办事便利度,提高办事效率。

推动公积金缴存登记纳入“多证合一”数据共享。为方便新办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改变原有的缴存登记模式,中心通过数据共享办理新办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多证合一”业务。

档案电子化建设初见成效。公积金电子档案系统于2020年5月正式投入使用,实现了电子档案与业务系统的无缝对接、前台操作与后台归档的实时同步,提高了档案管理水平,方便档案的复用和查阅。

(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紧紧“七五”普法的要求部署,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为重要抓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圆满通过了“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开展法治工作业务培训,邀请中心法律顾问张咏结合近两年行政诉讼案例,讲解归集涉法实务,邀请南通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宋超讲解民法典。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进机关活动,组织各部门观看安全警示教育视频,组织中心人员参加崇法文化法治工作,参加国家安全法律知识考试和“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法律知识考试。

积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中心本部及6个管理部全部外聘法律顾问,充分发挥 “事前参与”职能,在涉及中心重大决策和行政行为以及签订合同等事项中进行合法性论证或法律风险评估,在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切实防范机关行政法律风险。10月份中心市本级及6个管理部统一招投标法律顾问,避免了原有的不统一、不协调性。

全年中心共审查各类对外文书112份,注重审查文书的完整性、一致性,审查权利义务是否平等,确保中心权益得到保障。其中内部管理制度3份,对外合同、协议16份,催建函、核对函85份。及时向司法局报备规范性文件3份。2020年中心共有5起行政诉讼案件,中心积极协调做好双方工作,及时化解公积金纠纷。

三、党建及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实党建基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中心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共集中学习17次,专题研讨、发言23人次。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了《2020年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十项制度》,下发12个所属支部贯彻执行,对照标准严格规范开展支部工作。

做好党员教育、发展工作,2020年新发展1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1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推进支部学习制度常态化,各支部坚持开展好每月的“主题党日”学习活动,并根据中心总支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党员重点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开展了学习苏州“三大法宝”,答好南通“发展四问”专题学习研讨活动,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广泛开展学习交流研讨,撰写心得体会,向总支提交12篇活动心得文章。

10月份在南通大学开展公积金系统干部职工培训,提高住房公积金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11月份,通过开展专题学习和研讨、观看宣传片、支部书记上党课等形式开展了“学习周恩来精神 践行初心使命”主题教育月活动。

(二)筑牢思想防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中心党总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成立了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办法,领导班子和个人制订了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并认真落实,照单履职。领导班子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及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加强中心网站运行和维护,密切关注公众投诉等内容,加强网络舆论应对能力,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全年在外网发布工作动态50多条,其它公告公示、规划计划、政策文件等各类信息180多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微信55条,及时发布党中央最新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阅读量72.54万次,目前关注用户30.8万人。

(三)压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年初,召开全中心年度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列入考核,加大考核力度。分别与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责任书。班子和班子成员制定了“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的议事日程,坚持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起考核。

制定了《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在疫情期间和节假日来临前夕,及时传达省、市纪委关于疫情防控不力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做好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工作。根据市委“机关作风整治月”活动实施要求,中心印发了《关于开展“作风整治月”活动的实施方案》,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和个人建立了自查问题及整改清单,努力克服部门“松、软、散”、个人“庸、拖、懒”问题。

各支部围绕“坚定理想信念,筑牢纪法底线”这一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5.10”思廉日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2020年“算好廉政帐”和 “12.9国际反腐败日”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传达市纪委、监委最近的典型案例通报,以案释纪明纪等活动,组织市区党员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提高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时刻绷紧纪律之弦。

自7月20日起接受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二组对我中心的巡察工作,专门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中心领导班子和职能科室根据巡察组的工作要求和材料清单,精心准备,认真履职,协调配合,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在近三个月的时间里,中心上下齐心协力,加班加点,及时向巡察组报送各项材料。12月上旬,根据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二组对中心的巡察反馈意见,中心迅速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意识形态专项检查、落实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分解细化,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确保在时限要求内完成整改任务。

(四)开展文体活动,积极投身文明创建。

7月份开展了“奋斗新时代—讲好身边的故事”演讲比赛,来自中心各党支部的12名选手以“新时代、新奋斗、新作为”为主题,畅谈自己身边的先进人物和事迹,激发了新时期公积金人干事创业的热情。2020年是中心第11年开展“荐书·读书”活动,共推荐了39本好书,对2019年度 2个优秀党支部和37篇优秀读书心得进行了表彰。

参加“城乡结对、文明共建”活动,帮助如皋市下原镇桃园村培育乡风民风、丰富文化生活;组织志愿者赴北濠东村社区和姚港社区开展了文明社区志愿活动,帮助社区铲除“牛皮癣”,清扫垃圾,为巩固文明城市成果贡献力量;各管理部开展“阳光扶贫”工作,走访慰问贫困户,助力脱贫攻坚。中心积极组织职工参加省市各部门乒乓球比赛、羽毛球比赛、演讲比赛、住建局系统徒步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