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目标及措施
(一)目标计划:
1.实缴存额210亿元。
2.新建职工人数15万人。
3.新开户单位3000个。
4.单位欠缴率低于5 %。
5.个贷逾期率控制在 0.3‰以内。
6.增值收益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具体措施:
1.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
积极探索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机制,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的群体特征和需求,优化公积金缴存、使用等相关政策,形成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和管理等完整闭环的运行机制。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类别分别制定对应的政策,实施分类和精准管理。大力推进网厅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业务,方便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通过多措并举、科学精准的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增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为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保障,进一步完善全市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要求。
2.深化“放管服”,推进“一件事”改革。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一件事”改革,做好“就业一件事”、“退休一件事”、“公民身份信息变更一件事”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加快推进我中心公共服务领域的改革突破,推进“一件事”改革任务,让办事群众享受到“一站式”服务,提高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明年中心将与市公安局、人社局等部门进行数据对接,通过推动数据的共享、互通,将公民退休提取公积金、就业缴存公积金、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信息修改等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集成办理。
3.继续做好“跨省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事项。
严格按照住建部和省厅的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着力推进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加强软件功能开发,制定操作规程,优化目前跨省通办业务,满足缴存单位和职工异地办事需求。按照三省一市住建部门联合制定《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具体合作项目推进表》,做好“开具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2项精品服务事项和
“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开具公积金个人贷款还清证明”、“公积金单位开户”、“公积金单位缴存信息变更”等4项汇聚接入服务事项。
4. 推进公积金贷款“不见面审批”工作。
以“减次数、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主导,拓展服务渠道,与建设银行南通分行试点合作,推进公积金贷款“不见面审批”工作。该业务功能实现后,将优化公积金贷款流程,简化贷款材料,职工可以通过手机或PC端上传个人身份信息、购房信息等材料,中心后台对上传的信息进行核验,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进行审批,实现公积金贷款线上申请审批,省去了职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在售楼处、银行等部门的来回奔波。
5. 继续推进“大数据”共享。
实现与市人行等部门的数据联网互通,积极接入相关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与省电子证照库对接,简化办事材料,为推进公积金“不见面审批”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积极申报和实施“2022年度信息化项目”,力争在政务服务“好差评”、政务服务一件事改革、个人线上同城转移、人行二代征信系统对接、共享数据存证留痕等“智慧公积金”系统建设方面出实绩、起成效,助推业务发展,助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
6.继续拓展网上服务渠道。
继续完善单位网上缴存业务功能,推进单位线上业务办理,加强对中心人员线上业务培训,提高离柜率。大力完善优化线上办理渠道,界面更友好,办理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