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主线,坚持依法决策,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容惠及更广大群众,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以法治思维助推全市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争先创优。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高效履职,业绩再创新高
归集方面,中心领导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大走访”活动主动服务、现场破题,运用“多证合一”等信息化方式摸清企业底数,量化目标任务发挥考核导向作用,针对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推出参加住房公积金政策,多措并举持续扩大公积金覆盖面。资金使用方面,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租购并举会议精神,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全覆盖公积金新政,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简化手续,上浮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增长幅度位居全国前列;提高贷款额度、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向人才和多子女家庭倾斜等方式,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出“带押过户”存量房交易公积金贷款新模式,降低存量房交易成本;推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公积金”组合性个人住房贷款,减轻还款压力,释放消费潜力,因城施策促进宜居保障。政务服务方面,大力推进“智慧公积金”建设,开发共享数据留痕、网厅智能识别、电子合同签署应用、行政执法应用等系统,推动业务“无纸化”“电子化”服务再上新台阶;购房提取、退休提取等8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开发了江苏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应用,畅通评价渠道;还商贷提取、租房提取、封存满半年提取等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自助办”;苏服码“电子证照”全面应用于公积金提取业务实现数据共享,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缴存职工和企业的体验感和获得感不断提升。
2023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现归集额230.60亿元,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72.04亿元,为22648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11.04亿元,各项指标再创新高。公积金、社保、医保等领域CA数字证书“一证通行”入选国务院办公厅文件中“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典型经验案例”,江苏唯一。
(二)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执法
一是清理了规范性文件。开展了2009年以来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9份,在政务信息公开栏目统一公示、上报省备案。编印中心2017年以来的典型复议诉讼案例,方便执法人员查阅,以案释法。制定中心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坚持法治引领,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完善执法流程。制定统一的执法案件编号,一个部门一个号码段,方便统计、提高效率。取消责令缴存的听证环节,按年度区分追缴案件中的公积金补缴比例,明确责缴事先告知书的适用情形,明确送达材料,确保各部门执法有据、标准一致。三是研究论证执法规范。围绕行政执法案件受理标准、补缴期限及缴存基数等八个焦点问题,多次召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研究论证;去市司法局沟通汇报,与崇川法院调研联动,争取市政府、崇川区法院检察院的支持和指导,增强执法司法合力。
(三)加强执法监督,防范化解风险
一是严格管理,各执法部门每月初上报执法台账,对进入责缴流程的案件重点跟踪。严格把控行政执法案件的受理、调查、立案、责缴、催告等,严格把控文字表述、金额计算、履职时效、救济渠道,确保每一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二是加强指导,多次组织关于补缴期限及基数认定方面的专题研讨会,对各部门执法遇到的难题及时组织论证、研究对策,对执法中出现的案件编号、程序出错、文字错误等问题,不区分大小,及时指出、纠错。三是提高要求,将行政执法纳入中心归集劳动竞赛考核,把“超时、计算有误、程序出错”作为扣分点,有一例扣5分,如因此造成败诉或被判定违法的,归集劳动竞赛一票否决,督促各部门依法行政、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效能
严把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关,严格执行亮证执法,严禁非在职在编、非行政执法岗位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要求完成中心64名执法人员线上考试,完成7名工作人员执法证新增申领。多次组织法治培训,4月,组织召开以“劳动关系、补缴期限及缴存基数的认定”为主题的实务专项培训;6月,组织召开以“规范行政执法,推进依法行政”为主题的业务培训;8月,组织中心6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治教育网”线上培训;9月,组织中心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培训;10月,组织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集体学习活动,各部门3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学习;12月,参加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五)加大普法力度,扩大公积金知晓度。
在六县一市开展2023年“法治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民法典专题活动,观看《民法典进行时》专题片,举办民法典知识专题考试。5月,组织到人才集团开展法治宣传授课活动。撰写中心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市法宣办。6月,组织开展中心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活动,中心分管领导专程授课。开展崇法报宣传,与法宣办、邮政公司沟通,修改完成崇法报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专版协议及邮政业务合同有关条款,崇法报分发各部门宣传。协调官网增设“法治园地”栏,及时更新发布最新行政法律法规,营造学法用法氛围。
(六)积极复议应诉,化解矛盾纠纷
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出庭率达100%。完成3起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未引发诉讼、复议败诉。完成中心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度年报。完成5起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完成5起行政诉讼的一审、二审应诉答辩工作,均得到法院支持。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抓住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
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厉行法治,抓好推进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将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制建设职责情况作为年终述职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有关工作要求,督促领导干部、一线行政执法人员、一般工作人员根据自身岗位特点,围绕政治理论学习、法治思维教育、宗旨理念教育、法律专业知识学习、执法实务操作等,认真开展自学,提升自身法律素养。
(二)党建引领,锻造敢为善为“新作风”。
创新“党建+”工作模式,先后与南通人才集团、中航航空高科技、南通农行等单位开展党建共建,主动为企业职工提供个性化上门服务,架起“政银企”合作桥梁;在全系统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开展了“践行‘四敢’精神 争当领跑先锋”学习活动,涵养“四敢”浓郁氛围,以“周报制”形式持续收集群众反映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解决问题70余条,锤炼“实干担当”的“四敢”品质。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1.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部分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
2.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还有待提升,专业性有待提高,专业人员缺乏。
四、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中心依法行政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住房公积金领域的纠纷,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中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推“平安公积金”建设。
一是加强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推行柔性执法,制定涉企合规清单,指导企业按照规定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建制住房公积金,指导企业全面掌握公积金缴存及使用方面的行政法律及政策,提高执法的“温度”。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修订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规范》,明确行政执法案件受理、调查取证、责令缴存等重要节点的具体操作规范和流程,体现执法的“刚性”。
三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完成公积金行政执法软件平台建设,完善系统功能,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对执法人员平台应用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执法的“数字化”水平。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程参与各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工作,强化办理的每一个案件审核把关和监督管理,协助各部门发出责缴事先告知书、责缴决定书、催告书,组织行政执法案件中听证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的服务和指导,确保中心行政执法合理、合规、合法。积极应对中心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公开,做好答复应辩,维护中心的合法权益,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强化与崇川检察院公积金非诉案件执行机制、防范虚假骗提套取工作机制。
五是开展普法和培训。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法治学习列为中心理论学习组重点内容。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定期开展法治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公积金法治宣传月,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