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67545418/2022-00005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文号: 通金管〔2021〕87号
成文日期: 2021-12-20 发布日期: 2021-12-2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 住房贷款规则的通知
关于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 住房贷款规则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20 09:3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分支机构、承办银行、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系统智能化水平,规范提取标准,简化提取规则,经研究,决定对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还贷提取”)规则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提取范围:包括偿还本地公积金贷款、本地住房商业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异地住房商业贷款。

二、提取规则:当年申请提取上一自然年度(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实际还款本息额。

三、提取额度:申请人合计提取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还款本息额。

四、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