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67545418/2021-00051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文号: 通金管规〔2021〕1号
成文日期: 2021-04-29 发布日期: 2021-04-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关于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29 15:1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结合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对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调整,按照原标准的50%执行,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 /人。

本通知自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4月30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标准。

特此通知!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