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7545418/2022-00043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文号: | 通金管〔2022〕81号 | ||
成文日期: | 2022-12-06 | 发布日期: | 2022-12-0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的通知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和材料,结合省内相邻城市做法,经研究,现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以职工家庭(包括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其他贷款政策不变。
特此通知。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