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通银罚决字〔2025〕3-6号)
序号 |
当事人名称(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
备注 |
1 |
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通银罚决字〔2025〕3号 |
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4.违反反假货币业务规定; 5.违反信用信息查询相关管理规定; 6.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
警告,罚款109.6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 |
2025年9月8日 |
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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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黄某迎(时任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
通银罚决字〔2025〕4号 |
对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信用信息查询相关管理规定。 |
罚款5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 |
2025年9月8日 |
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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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陈某(时任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审批部总经理) |
通银罚决字〔2025〕5号 |
对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信用信息查询相关管理规定。 |
罚款5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 |
2025年9月8日 |
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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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候某(时任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行长) |
通银罚决字〔2025〕6号 |
对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
罚款1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 |
2025年9月8日 |
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