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通银罚决字〔2025〕3-6号)
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 发布时间:2025-09-16 10:24 累计次数: 字体:[ ]

序号

当事人名称(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通银罚决字〔2025〕3号

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4.违反反假货币业务规定;

5.违反信用信息查询相关管理规定;

6.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警告,罚款109.6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

2025年9月8日

五年


2

黄某迎(时任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通银罚决字〔2025〕4号

对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信用信息查询相关管理规定。

罚款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

2025年9月8日

五年


3

陈某(时任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审批部总经理)

通银罚决字〔2025〕5号

对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信用信息查询相关管理规定。

罚款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

2025年9月8日

五年


4

候某(时任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行长)

通银罚决字〔2025〕6号

对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罚款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

2025年9月8日

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