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3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设立育儿假和建立健全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议)
来源: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11-30 累计次数: 字体:[ ]

尊敬的金华委员:

关于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36号提案中提到的设立育儿假和建立健全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现答复如下:

第一,您提到的将“三孩”生育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并发放生育补贴。我市是全国最早实行生养基金统筹的城市,也是全国生育保险的发源地。2006年起,先后率先将机关、事业、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2010年,市政府印发《南通市市区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率先将居民生育费用纳入保障,实现城乡居民生育保障人群、制度全覆盖。根据省政府94号令,2017年10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南通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通政规〔2017〕6号),《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我市率先实现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基金统收统支,为全市女职工生育提供了充分保障。

目前我市符合生育政策的职工、居民都可以按照现行的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在开放三孩的时期,符合政策情况下生育三孩的母亲可以享受现行的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和营养费待遇。目前我市涉及以上三项的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

(一)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如:产前检查、引产手术、阴道分娩等生育保险基金按病种限额支付。分娩住院期间因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及剖宫产手术附带子宫肌瘤、阑尾切除等手术时的医疗费用,超过相应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生育保险基金按70%的比例支付。

(二)职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职工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和计划生育的,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均能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如:生育的,按省规定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含符合剖宫产手术指征的剖宫产),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及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男职工,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二、居民生育保障待遇

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生育的医疗费用,如:产前检查、阴道分娩、剖宫产手术等生育保险基金按病种限额支付。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生育并发症及剖宫产同时附带子宫肌瘤、阑尾切除等手术时的医疗费用,再予以一定的补助。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省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积极支持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增强参保人员获得感,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育医疗需求。

第二,您提到设立育儿假的问题,根据《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2022〕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在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我市从2月10日起开始全面实施。下一步我委将印发《南通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文件的形式对延长产假、育儿假和独生子女照护假做进一步明确。

第三,您提到的建立健全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给予普惠托育机构政策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托育的问题。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 号)》发布以来,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研究出台多项配套政策,为婴幼儿照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将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国家、省文件精神,市级层面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县制定相应实施办法,为全市托育行业发展奠定政策基础。二是加强试点扶持。围绕“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社会运营、普惠可及”的要求,研究出台《南通市参与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试点工作方案》,并制定我市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清单、试点企业责任清单,明确试点内容和参与流程,从土地、规划、报批建设、人才支持、财政补贴、金融支持等20个方面细化支持举措,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三是加强费用减免。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水电气优惠政策,落实托育机构水电气执行居民价格的惠企措施,目前已有6个县(市、区)均已落实,执行覆盖率居全省前列。落实托育机构税费优惠政策,免征提供托育服务机构的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全市已有9397人次享受该项扣除政策,减税金额达150.23万元。

第四,您提到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的问题。我市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增加多元化托育服务供给。一是支持“集团连锁化”兴办托育服务。支持集团化、专业化的企业开办多层次、多品类的婴幼儿照护机构,通过资金补助、提供场地和租金减免等方式,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振行业发展信心。目前我市已经形成了立宝托育、师山托育两个南通本土化托育品牌。二是支持“托幼一体化”延伸托育服务。依托幼儿园自有场地、设施和人力资源,鼓励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增设托班,打造托幼一体化模式。目前全市共有127家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占全市婴幼儿照护机构总数的23.74%。三是支持“单位福利化”提供托育服务。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整合现有资源,通过服务外包的方式引入专业运营团队,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目前我市已有5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并在今年列入工会系统托育服务工作试点城市。同时,进一步完善家庭育儿指导体系,建立新生儿访视制度,向家长传授科学育儿知识,并充分调动妇保、儿保和助幼社工团等专业社会组织力量,围绕育儿知识、养育技能、亲子活动等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讲座、视频直播、现场活动,促进科学育儿知识深入人心。

第五,您提到的保障女性就业权益问题。我市妇女联合会近年来多措并举,促进女性就业平等。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我市妇女联合会联合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线上媒体、线下活动和课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典型案例剖析、市委党校课堂、女性职场维权课堂、女性权益网络直播、发布平等就业倡议,营造女性平等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二是组织专题调研。市妇联带队实地调研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公司和相关企业,详细了解近年来女性招聘岗位要求、平等就业形势和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情况;听取人社局汇报近年来开展促进女性平等就业工作情况、当地企业交流招录女职工情况和来自国企、民企、外企的女职工分享各自在企业招聘、用工过程中的强度待遇和权益保障情况。三是开展就业歧视治理。对全市招聘信息开展自查和集中清理,确保其中不含性别歧视内容;在人才市场、招聘会设置女性就业维权服务台,通过流动、定点宣传和现场维权,规范招录、招聘行为。建立就业性别歧视联合约谈机制、畅通妇女维权诉求渠道,及时发现受理就业性别歧视相关线索。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