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19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南通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15 累计次数: 字体:[ ]

农工党南通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关于深化“链式养老”模式促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提案反映了现阶段养老服务发展中存在的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经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银保监局,现答复如下:

南通是全国、全省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根据“七普”数据显示,全市常住人口772.6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达231.87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30.01%。面对严峻的老龄化形势,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市抢抓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医养结合试点、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及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首批试点等机遇,在顶层设计、基础建设、功能发挥和服务成效上均取得重大进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正在加快形成。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设施2331处,总床位达到9.2万张,基本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高、中、低档相配套,医、养、康、护功能齐全,公办、社会投资兴办、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并行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2020、2021年连续两年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在民政部、财政部组织的第二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综合评估中获评优秀地区。创新“链式养老”服务模式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案例。公共服务质量养老服务领域满意度测评结果位居全国第四。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链式养老”模式发展方向和进程的建议。2017年底,南通以入选全国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单位为契机,在全国率先打破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界限,出台《关于推进全市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探索让骨干养老机构发挥其专业人员、专业技术、专业设施优势,承接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延伸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让以执业护士和持证护理员为主的专业照护团队走进老人家庭,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链式养老”南通模式。“链式养老”模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主体、市场运作、统筹发展工作方针,集聚社会各方资源,破除城乡、部门壁垒,打通机构、社区、居家、照护等各类养老服务模式藩篱,打造联结城乡、融通医养、链接机构社区居家的全链条、全要素新型养老服务模式,构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机构社区居家协调发展、医养康养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新格局。目前,全市已有27家养老机构承接运营了47家街道(乡镇)日间照料中心,为706个社区提供专业化、精细化养老服务,有效满足了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可以说,“链式养老”服务模式体系已在南通形成,在南通市区已经实现全覆盖。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健全“链式养老”配套政策及标准,丰富拓展“链式养老”服务模式内涵与外延,引导和支持更多的养老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开展辐射周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现居家照护、社区照护和机构照护融合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链式养老”服务模式成熟完备,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以照护为主业、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养老服务综合机构,全市所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由专业养老机构承接运营,链式养老服务覆盖所有镇乡(街道)、村(社区)。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资源要素向“链式养老”模式倾斜的建议。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完善政府财政投入方面,我市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养老服务事业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本行政区域老年人口自然增长情况等因素,科学建立经费调整机制。财政资金要优先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护理型养老机构、护理院、职业培训等养老服务短缺领域倾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各级要确保福利彩票公益金55%以上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在全国率先出台银行业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优化信贷利率,对民办(营)养老服务机构贷款进行财政贴息,重点提高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贷款贴息标准。全市统一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对新增床位给予最高每张1.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最高每月300元的运营补贴。出台《南通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支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普惠型养老床位。二是盘活闲置资源。积极推进社区闲置房产资源开发利用,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机制,定期集中处置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手续办理问题。具备条件的社区闲置办公用房、学校、宾馆、医院、疗养院、商业设施等,可以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有关部门应当简化办事程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加强监督管理。闲置房产资源改造应符合无障碍环境、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要求,符合养老服务用途规范。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2014年以来,在全国率先出台《南通市银行业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南通市区民办(营)养老服务机构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方面进行金融创新支持,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支持养老龙头企业壮大,2015年以来银行机构加大对养老产业的信贷支持,着力满足养老服务机构的融资需求,累计提供超20亿元贷款资金,支持公建民营养老机构5个。培育了申丞养老集团、原北阁护理院、千禾护理院和陈桥爱心护理院等一批“链式养老”的机构主体。支持护理及家政业培育,辖内银行机构主动完善金融产品,推出适合轻资产特点的家政服务业贷款产品,重点满足护理及家政服务业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需求。面向护理及家政服务业,以信用贷款、抵押贷款等形式发放贷款,为壮大居家上门服务力量,打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提供了必要支撑。支持涉老保险创新,2016年以来,平安养老、太平养老等6家保险公司积极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运营服务,有效整合医保部、护理院、养老和居家上门服务机构、涉老设备租赁机构等各类资源,推动长期护理保险与居家养老服务结合,累计为南通5.8万名老人提供“机构+居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人保财险南通市分公司等保险机构主动对接各地民政部门,创新推出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养老机构责任+食品安全责任”等一系列保险产品;太平养老发挥优势,为我市94名长期护理保险居家上门服务人员办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养老龙头、品牌企业培育和引导的建议。一是推动连锁化发展。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和服务企业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实现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对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连锁经营5家及以上养老机构,且总床位不少于1000张或承接运营5个及以上乡镇(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对于投资兴办街道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央厨房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养老机构,按政策享受社区居家养老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政策。对承接运营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机构给予减免相应房租、水电费用。对上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符合基本照护保险服务机构准入条件的,按规定纳入照护保险协议管理范围。全市先后涌现出“阳光养老”“江苏华医大”“佰仁堂”等一批在业内有较大影响、社会认可度较高的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养老机构。目前,“江苏华医大”连锁运营8家护理院,9家社区长者驿家,1个健康养老小镇,运营床位约7000张;“阳光养老”连锁运营5家养老机构,运营床位1600张;“佰仁堂”连锁运营8家养老机构,运营床位1400张。二是鼓励公建民营。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改革,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供养标准不降低、公益性质和养老用途不改变的前提下,鼓励引导拥有医疗健康资源、养老护理业务相对成熟且管理经验丰富的社会资本参与公办养老机构的管理、运营,建立权责明晰、监管有力、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管理服务体系,有效激发公办养老机构活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公建民营30家。三是实施农村敬老院双提升双改造工程。从2020年起,持续开展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及农村养老服务双提升行动,连续3年列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加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能力;转型升级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升农村区域性养老综合服务能力。截止2022年底,全市共建成标准化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19所、标准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3家。

四、关于强化新建居住区、已建成居住区和老旧小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为稳步、扎实推进我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市住建局切实履行建设工程监管职能,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审图和质量监管,加强与市发改、民政等部门协同配合,积极推进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补齐工作。一是开展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补齐专项治理行动,印发《南通市城市居住区配建补齐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住建设〔2022〕233号),明确工作标准,细化工作举措,推动我市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既有居住区补齐设施短板。二是在新建居住区的建设阶段,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加强施工图审查管理,指导设计单位按规范进行设计。将养老服务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纳入施工图审查范围,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在施工阶段,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质量监管,严格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严控工程质量,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质量。三是开展城市更新行动,2022年,南通市启动城市更新三年行动,精心编排宜居住区打造、精细管理治理等八大工程百个项目,以点带面补齐城市建设短板。将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纳入到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中,推动各地结合城市体检等工作,全面摸排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实施计划表,因地制宜、因需制宜补齐既有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五、关于加强城市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社区为老服务能力的建议。一是推进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综合功能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补齐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短板,更好满足老年人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市民政局出台《南通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通民养老〔2022〕32号),明确要求2023年底前每个城市街道配建1家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2023年,在前期全市已建成16家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将新建或改造24所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列入民生实事项目,确保至今年底,全市每个城市街道均建成1所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二是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动态管理。将养老机构的社区居家服务规模、服务项目及服务质量等纳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考核内容,按照养老机构评定等级,从低到高给予机构每人每月100~300元的运营补贴。市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按街道级5万元、社区级1万元额度给予年度运营考核奖补。三是积极构建老年城乡助餐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中央厨房和老年助餐点建设,在镇(街道)配备日间照料中心,中心按标准配备中央厨房;在村(社区)设立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开办老年助餐点,通过招募服务能力有保障、运营模式可复制、持续发展有支撑、政府监管有抓手的第三方专业养老机构负责日常运营和管理,不断优化养老助餐体系,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口、卫生营养的助餐服务,做深做实南通链式养老服务模式。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城市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2家、城乡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1928家,中央厨房25个,老年助餐点748个,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送餐服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中央电视台、江苏电视台、《中国社会报》、《江苏老年周报》等新闻媒体予以专题报道。为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高社区助餐服务覆盖面,更好满足居家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2023年,我市将改造提升40个社区助餐点列为民生实事项目予以推进。此外,联合市发改委等13部门出台《南通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通民养老〔2022〕32号),明确提出健全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在每个街镇配备中央厨房,在每个社区开办爱心助餐点,重点补齐农村、远郊等助餐服务短板。丰富和创新助餐服务提供机制,因地制宜采取商户挂牌、流动餐车、邻里助餐等形式,降低运营成本,便利老年人就餐。

六、关于发挥农村养老机构辐射带动作用的建议。2022年,联合市发改委等12个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通民养老〔2022〕51号),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推进县级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建设,推进标准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农村养老服务的支点作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农村敬老院)资源,在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的基础上,将空余床位面向社会老人开放,开展辐射周边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补齐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的重要一环。拓展助浴助餐、助医助急、培训指导等功能,将专业养老服务延伸至农村居家老年人。

养老服务是一项复杂性系统化的社会工程,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和推进。今后,我们将根据贵委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总结经验,大胆探索,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感谢贵委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贵委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通市民政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