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10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协调取消沪崇启通道收费的建议)
龚心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取消沪崇启通道收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作为沪陕高速公路组成部分的沪崇启通道,分为江苏段和上海段两部分,其中江苏段由4.544公里跨江大桥和17.556公里连接道路组成。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崇启长江通道江苏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苏政复〔2011〕74号),崇启高速于2011年12月24日起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沪崇启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制定权限在省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崇启长江公路通道江苏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通知》(苏价服〔2011〕391号)确定的收费标准,崇启高速道路部分客一车型收费标准为0.45元/车公里,在全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中为最低收费水平;跨江大桥部分客一车型收费标准为20元/车次,在全省跨江大桥收费标准中也属最低,比相邻的苏通大桥便宜10元/车次。
上海段收费标准由上海市相关部门核定(沪财预〔2011〕143号)。经了解,沪崇启通道上海段已并入上海高速公路路网实行联网收费,经崇启大桥主线收费站进入上海段至浦东高东收费站约60公里,收费70元,其中道路收费20元、长兴岛大桥和上海长江隧道收费50元,均由上海方收费站自行收取。
为更好服务于南通与上海的沟通对接,服务于上海“北大门”建设,服务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优化产业招商环境,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加强沟通,争取省级层面理解支持并协调上海方面,争取取消或适当降低沪崇启大桥车辆通行费标准。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