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地铁与公交接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升区域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我市大力推进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的交通基础建设,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大交通格局逐步形成。结合轨道交通1号线的开通,我局全力推进公交轨交“两网”融合,力争用无缝接驳和高效换乘为出行“加速度”,构建“轨道交通为主骨架,常规公交为支撑”的线网格局,改善市民乘客体验,提升百姓出行获得感、幸福感。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积极研究,计划以公交优先示范城市、绿色出行城市创建契机,进一步加大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化完善公交线网,加快完善地铁与公交接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公共交通出行需求。
一、关于公交换乘枢纽的设置
我局会同其他部门,梳理站点周边需求,综合考虑交通组织、附近场站布局等因素,最终拟定城港路站、海霞路站(南通大学站)、振兴路站、和平桥站4处轨交出入口空地设置公交换乘站的建设方案。目前,4处公交换乘站按节点序时推进,并配套换乘站的建设同步更新人民路、工农路、崇川路48座公交候车亭,全力助推市民高效换乘。
二、关于公交站点的设置
我局十分重视公共交通各项建设,着力推进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的“两网融合”,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督促轨道集团开展了《轨道交通1、2号线换乘一体化衔接设计研究》,根据各站点功能定位和客流预测确定接驳设施种类、规模及布局。1号线共28个站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换乘设施,其中根据现场情况,公交站基本设置在地铁100米范围内。下一步,我们会指导督促轨道集团汲取1号线相关经验,进一步优化完善2号线接驳方案,积极做好2号线接驳设施设置相关工作。
三、关于公交线路、运营时间、发车频率的设置
为实现轨道交通与地面交通的一体化衔接,我局以“增衔接、强覆盖、降重复、促融合”为目标,全力打造“快、主、支、微”四级地面公交线网体系。对位于轨道交通直接影响范围内(600~800m)的、竞争性的公交线路加以调整归并;在轨道交通间接影响范围之内的区域,则补充或调增部分公交线路;对于地铁线覆盖不到区域,已拟定一批公交线路规划实施方案。2022年已新辟5条、优化调整19条公交线路。2023年拟新辟优化15条公交线路,目前,已新辟M1路、M2路两条地铁接驳线,开通苏锡通园区轨交接驳定制线D22路、机场定制专线D23路;优化10路、57路起点至平潮地铁站,优化20路起点至姚港路虹桥路南,优化602路起点至城港路公交换乘站,优化2条周末景区郊游线与轨交连结线。
我局重点推进优化公交车服务时间与地铁配套,指导督促公交公司深入分析研究大客流量的线路,在考虑公交首末班时间、高峰间隔与轨道“同频”的前提下,根据高峰高密度、低峰低密度的路牌编制原则,优化了部分线路班次密度。同时,在重大节假日,也在部分客流需求较大的线路增加车辆班次,加大运力安排。下一步,我局将指导督促公交公司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班次,贴近市民实际需求,为广大乘客提供方便、快捷的乘车环境。
四、关于公交停车场的设置
公交停车场作为保障公交营运生产的前提条件,是公交、轨交“两网融合”的突破口和关键点,我局正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目前,南通市主城区共有停车场43个,占地面积约33.20万㎡,新建“新桥公园公交停车场”和“盘香路公交首末站”两个场站,今年还将建成市北公交停车场,同时推进紫东、长江路、陆洪闸、秦灶三期、新胜路二期等9个城建计划公交场站储备项目前期,促进公共交通体系可持续发展、实现“1+1>2”发展。
五、关于轨交公司与公交公沟通协调机制的建立
在南通地铁建造与运营的过程中,轨交公司与公交公司始终保持良好对接:一是在建设工程中提前共同谋划,我局及相关部门、两家公司共同开展了《轨道交通1、2号线换乘一体化衔接设计研究》,根据站点功能定位和客流预测确定接驳设施种类、规模及布局。二是在开通前期共同推进,我局及相关部门、两家公司共同开展了公交线网优化方案研究,形成《南通市轨道交通1号线配套公交线网优化设施方案》。三是在运营过程中共同持续优化,1号线开通后,两家公司进行多轮协商对接,共同开展新增公交首末站研究。下一步,两家公司将持续保持对接,结合2号线开通研究公交接驳方案,动态优化轨道沿线公交线路。
六、关于共享单车借还点的设置
目前,轨道交通1号线各站点周边均已设置了共享单车网点,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不断调整,轨道交通2号线周边也规划了相应共享单车网点位置。我局会同市城管局,为切实提升用户体验感和满意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科学合理布设网点,围绕用户需求,网点设置紧靠轨交、公交、小区、商业区、景区等市民需求旺盛的区域。二是做好车辆维保置换,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车辆及时维修,确保车辆状况持续良好。三是不得无牌无盔上路,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的要求,对符合规定和标准的共享电动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要求企业切实按照“一车一盔”的要求为每一辆共享电动车配备安全头盔,发现头盔缺失的要及时增补。四是加强资金数据监管,要求企业不得收取押金、不得销售大额预付卡,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五是适时引入市场竞争,根据市政府关于研究如何引入市场竞争的相关工作要求,以期通过良性竞争,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地满足市民“最后一公里”接驳需求。
衷心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