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23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统筹辖区协作性开拓交通一体化 ——对南通三区内部交通协调统筹的建议)
来源: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11-03 累计次数: 字体:[ ]

赵俊刚委员:

您提出的“统筹辖区协作性开拓交通一体化 ——对南通三区内部交通协调统筹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大力发展高架道路建设的建议,“十四五”以来,南通市、县(区)政府均高度重视,致力于我市快速路网体系,高效衔接三区。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我市行政区划调整的背景下,于新一轮《南通市城市快速路规划和重要节点可行性研究》中,统筹一主三副城市布局,提出了“两环七横七纵”的快速路网框架体系,重点研究了崇川区与海门区、通州区的快速路通道衔接,洪江路至机场南部快速路、S336快速化、沿江公路快速化、叠港公路快速化等连接区域组团的快速通道,开发区至海门段S336快速化改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海门区交通运输局完成了《海门区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研究(2035-2050年)》,将形成“六横六纵”的快速路网格局,并以上述规划为指导,研究提出加快构建与南通主城的同城化交通走廊,初步形成“五横四纵三高速”的高快速路网布局。目前海门区初步形成“两环六联八射”高快速路网规划布局,其中包含叠港公路、江海路、老336省道以及356省道(沿江公路)等干线公路,相关成果已在南通市快速路网规划中予以体现。

关于持续优化公交、地铁路线的建议,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动新一轮轨道线网规划研究、《南通市多层次轨道线网与空间融合研究》,充分发挥轨道对三区空间板块拓展的支撑和引导,其中江海快线、机场快线已列入国家发改委长三角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随着新机场、北沿江高铁、如通苏湖铁路、海太通道等重大基础设施的逐步推进,将以现有研究成果为基础,继续深化我市重要枢纽和高速路网、轨道线网方案研究。

关于合理规范路名,严格全域协同的建议,根据2014年施行的《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第九条 下列地名不得重名,并避免使用字形混淆、字音相同的词语:(五)同一设区的市区内、同一县(市)内住宅区、区片、路、街、巷(里、弄、坊)、桥梁、隧道、大型建筑物(群),以及公共场所、休闲旅游文化设施的名称”。南通市民政局在海门撤市设区工作过程中已对相关地名进行了摸排,确实存在重名现象。地名应保持相对稳定是我国地名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我市《南通市市区地名管理规定》对道路更名也作了较为严格的规定。2022年5月1日,国务院新颁布施行行政法规《地名管理条例》,根据相关规定,不在同一个建成区的街路巷可以重名,原省条例相关规定自动失效。因此,作为新设市辖区的海门区,其相关路名可以继续使用。目前,我市民政部门在原有地名管理信息库的基础上,正全力协同有关部门推进公共地名地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地名命名更名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和改进地名管理工作,让包含道路在内的地名规范有序、好找好记,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

下阶段,我们将根据全市交通统一规划部署,进一步加强与省市交通部门、规划部门、民政局、南通新机场(枢纽) 建设指挥部等部门的沟通对接,统筹三区内部交通衔接,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将南通建设为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衷心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