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44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释放保障政策红利、适当延迟企业专业技术工人退休年龄的建议的提案)
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8-25 累计次数: 字体:[ ]

王拥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释放保障政策红利、适当延迟企业专业技术工人退休年龄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目前,我省职工正常退休的法定年龄为:男满60周岁,女干部、管理技术人员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

近年来,企业用工的确面临一些结构性矛盾,一方面是一些技术岗位招不到合适的技术人员;另一方面,受退休年龄限制,一些技艺精湛的专业技术人员到龄后要退出工作岗位,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适当推迟退休年龄是有效解决企业用工难、用工荒,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用工难、用工荒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国家对此已做出了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将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但目前国家层面的具体政策和办法还没有出台,地方只能执行国家和省政策,没有制定相关政策的权限。

当前,企业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用工难、用工荒问题,留住人才。我们认为:一方面需要企业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分配、激励、保障机制,提高技术工人社会地位和收入水平,使他们能够安守岗位、积极创新;另一方面,需要健全人才培养机制,通过现代学徒、企业新型学徒、校企合作等方式为企业培养产生技能人才,为企业保留核心技术,从而推动企业用工的可持续发展。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南通实际,出台我市实施细则的问题,根据省里规定,目前该办法暂缓实施。另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实现省级统筹,省里明确“政策全省统一制定”,我市没有出台政策的权限。

关于延长技术岗位认证资格年限问题,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40号令)第十三条之规定“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因此,对于“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适当延长技术岗位认证资格年限”问题,我市没有改变现有政策并制定相应方案的权限,需要遵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衷心感谢您对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