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17-8073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办发〔2017〕17号
成文日期: 2017-02-28 发布日期: 2017-03-0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通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通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3-0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南通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为推进我市“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深化平安南通和法治南通建设,不断提升全市预防和抗御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规定,结合南通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形势挑战
  (一)“十二五”期间南通消防事业发展主要成就
  一是消防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坚持将维护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作为消防工作的最低要求和最高标准,先后制定出台了《南通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南通市消防规划》(2014~2020)、《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南通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南通市市区消火栓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消防安全法治基础进一步夯实。发挥市、县、镇三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综合指导协调作用,深化部门消防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社会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考核范畴,强化消防工作考核结果应用,部门齐抓共管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30余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研究消防重大问题20余次,召开全市消防工作会议15次,市政府、市纪委等部门多次组织开展消防工作专项督导,政府主导消防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是消防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全面推动落实省、市、县消防业务经费基本支出计领标准,全市落实各类消防经费总量达6.96亿元;新增市政消火栓3800只;新建永兴、学田消防站等26处工程,总建设面积达10.37万平方米;购置特种消防车24辆、常规消防车61辆、各类装备器材15000余件(套),初步实现装备建设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城市整体消防力量显著提升。投入5400万元完善全市7个化工园区消防站升级改造工程,并纳入南通市政府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三是消防队伍力量不断壮大。至“十二五”末,全市已建成多种形式消防队伍117支(现役队14支,一、二级政府专职队35支,三级政府专职队55支,企业专职队13支),专职消防员达1200余人,形成了以公安现役队、政府专职队为主体,企业专职队、保安消防队为补充和志愿、微型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基础的消防力量体系。
  四是消防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三合一”问题的专项治理,采取政府约谈、跟踪指导、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措施,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先后组织开展“十八大”、“青奥会”、“9·3安保”、“清剿火患”等20余个重大安保和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各类单位19.8万家,促改隐患30.8万余处,查封关停3776家,拘留678人,整改销案重大火灾隐患1623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积极探索消防监督模式转型,依托南通中南物业管理公司成立了南通景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消防托管服务试点,紧紧抓住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关键环节,督促单位主动履职和提升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出台首问负责“五项制度”和服务企业发展“十项措施”,全面建成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1121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
  五是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全面推行“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工程,与南通中专等职业学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探索开展社会学校消防专业教学。支、大队两级成立了11个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开展社会消防培训500余期,对10万余名“十一类”从业人员进行了分类消防培训,组织5418人参加了消防职业技能鉴定,2776人取得国家建(构)筑物消防员执业资格证书,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市县主流媒体开辟固定消防宣传阵地,依托消防大数据中心,拓展精准化宣传模式,利用“南通消防”官方微博、微信即时推送警示性宣传内容,关注总人数达到21.3万人。在市、县两级媒体设立专栏6个,新建防灾教育馆4个,建成消防文化广场、消防文化一条街6个,安装社区固定消防宣传牌20000余个,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5000余篇,公众消防安全知晓率由66%提升至75.8%。
  六是灭火救援能力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接警2.9万余起,出动车辆6.3万辆、警力31.3万余人,抢救、疏散被困人员3271人,保护财产价值近9.8亿元,未发生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成功处置了如皋金元亚麻仓库火灾、双马化工爆炸等有影响的灾害事故,与“十一五”期间相比,火灾四项指标稳中有降。
  (二)南通“十二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目前,全市消防工作与南通市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还存在诸多不适应,从2015年度全市消防安全指标完成情况的监测结果来看,我市只有八项指标达标,尤其是一些体制性、机制性以及公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薄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仍然相对较低。突出体现在:
  一是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区、部门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工作压力传递不畅,基层自觉性不高,“上热下冷”问题突出。各部门之间还没有建立便捷高效的交流渠道,联动机制没有真正建立。部分招商引资企业“先上船后买票或上了船不买票”的情况仍然存在,全市非法建筑的存量依然较大。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未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多是“身兼数职”、疲于应付,村、社区消防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没有形成常态化,网格虚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员工消防培训流于形式,用火、用电、用气、消防设施等“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大量存在。
  二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相对滞后。全市10个国家级重点镇中还有如东栟茶镇尚未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15年度确定的31个乡镇消防规划修编目前仅完成10个,6个国家经济开发区和9个省级开发区中,仍有5个未编制消防规划。目前南通中心城区共有20座一、二级消防站,与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的37座消防站差距较大,多数站难以满足“5分钟消防”要求;全市市政消火栓覆盖率和完好率还不高,欠账率达到11.5%,完好率不足95%;消防水源设施、消防站的建设进度仍然滞后城市、城镇建成区面积的快速扩展。各类消防装备与产业发展还不相适应,特别是处置超大油罐、超高化工装置的大型泡沫药剂输转车、大流量大吨位的泡沫车等装备还比较欠缺。
  三是社会面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仍居高不下。全市城市综合体、易燃易爆场所、低端商贸市场、大跨度生产仓储用房、“三合一”、“多产权”建筑大量存在,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中村”和城市出租屋等场所消防安全保障不到位,行业性、区域性火灾隐患问题依然突出。
  四是公众消防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基础教育、职业培训的力度不够,社会化、公益化程度不高,主动参与支持消防工作、自查自纠消防安全隐患、积极预防火灾风险的意识能力与现代社会管理不相适应。社会群众对消防工作关注度还不高,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还不强,全市每年有50%左右的火灾是由于群众缺乏消防常识,用火、用电不慎所导致。2015年度我市公众消防知识知晓率仅为75.8%,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体和7-18岁的少年儿童群体消防知识知晓率偏低现象尤为突出,“十二五”期间,这类群体因火灾致死 43人,占亡人总数的69.3%;其中,60岁以上老人死亡37人,占亡人总数59.8%。
  五是灭火救援综合应急响应能力还不强。全市现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1.9万家,易燃易爆单位1525家,高层建筑2493幢(最高建筑为金石国际酒店,达到277米),地下建筑261处(最大的中央商务区地下空间面积近20万平方米),商业综合体38座,这些场所、建筑功能结构越来越复杂,新材料、新工艺大量使用,致灾因素大量增多,火灾扑救难度和安全风险越来越大,对消防实战化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社会应急联动机制落实不到位,各部门、各救援力量之间的沟通、协调还不够,日常开展的合成训练演练、专家联席会议次数不多,导致应急联动信息不畅通、响应不及时、配合不到位,极大地影响了救援效率和整体战斗力。


2015年度全市消防安全指标达标情况一览表 

  名称

  2014年度

  实现值

  2015年度

  实现值

  目标值

  2015年度

  达标情况

  一、公共消防安全保障

       

  (一)万人拥有消防队员数(人)

  2.11

  2.28

  ≥3

  △

  (二)社会消防技术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例(万分之)

  5.64

  7.29

  ≥4

  √

  (三)消防正常业务经费增长相对系数

  1.24

  1.04

  ≥1

  √

  二、社会火灾防范水平

       

  (四)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率(%)

  60.40

  100

  ≥80

  √

  (五)自动消防设施维保率(%)

  92.45

  74.89

  ≥90

  △

  (六)火灾危害

       

  1.万人火灾发生率

  4.96

  4.03

  <2

  △

  2.万人火灾死亡率

  0.027

  0.016

  <0.019

  √

  三、灭火救援应急能力

       

  (七)消防队(站)建有率(%)

  69.23

  100

  100

  √

  (八)消防水源

       

  1.城市市政消火栓平均覆盖面积(万平方米/个)

  0.57

  0.54

  <0.8

  √

  2.城市市政消火栓完好率(%)

  92.14

  93.94

  ≥90

  √

  四、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九)公众消防知识知晓率(%)

  73.17

  75.8

  ≥85

  △

  评判指标:公众消防安全感(%)

  90.67

  92.86

  ≥90

  √

  注:1.“消防安全管理标识化率”、“消防队(站)装备达标率”、“农村自然村消防水源建有率”、“10秒火警接通率”、“45秒处警合格率”和“城市消防车通行能力”等6项指标未纳入此次监测范围。

  2.“√”表示达标,“△”表示未达标。

  (三)“十三五”期间南通消防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期间,是南通市抢抓“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机遇,深入实施国家长三角一体化、江苏沿海开发战略的关键期,加之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等各项改革事业率先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机遇期,为消防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经济和改革创新机遇。
  一是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事业发展,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为消防工作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支持。
  二是“法治南通、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消防工作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是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综合改革试点市建设为契机,为消防监督模式转型提供了平台。
  四是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为推动公共消防安全工作转型升级创造良好条件。
  五是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给消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与此同时,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背景下,各类致灾因素和火灾危险源不断增多,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脆弱,而当前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安全工作越来越重视,人民群众对安全工作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全社会对安全事故的容忍度越来越低,消防监管对象日趋复杂,消防监管压力空前加大,消防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城市综合体、易燃易爆场所、低端商贸市场、大跨度生产仓储用房、“三合一”、“多产权”建筑大量存在,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中村”和城市出租屋等场所消防安全保障不够到位。化工纺织产业消防安全问题突出,一些行业性、区域性火灾隐患问题依然严峻,社会面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存量总体上还处于高位状态。
  1.城市综合体致灾因素多火灾扑救难度大。全市现有大型城市综合体14处,超大型城市综合体6处。城市综合体大多地处城市中心区域,人流车流大,经营个体多,用火、用电、用气量大,普遍存在消防车道不能环通,擅自改变经营类型、防火分区、防火隔墙,占用下沉式广场、中庭区域,将原设计的敞开空间擅自封闭或半封闭,部分区域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消防设施设置不到位、故障误报多,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等消防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火灾,难以扑救,极易形成立体大空间火灾,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2.家纺及低端商贸市场“三合一”问题根治难。全市现有规模以上纺织企业1613家,小(微)型家纺企业近3万余家;全市现有各类批发企业(商场、市场)1190家,各类低端商贸市场347家。小(微)家纺企业、低端商贸市场大多处于城乡结合部或老旧居民小区附近,区域内消防安全条件复杂,各类违章搭建、占道经营及“三合一”问题突出,一直是全市火灾隐患的重灾区。
  3.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单位火灾爆炸风险高。全市现有化工集中园区8个,规模以上危化企业593家,中、小型化工企业近千家,企业多、危险源多,部分企业消防设施陈旧,单位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及其它次生灾害。全市现有加油站389个,其中有242个分部在乡镇农村地区,大多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设备老化、人员操作不规范,已进入安全事故高风险期。此外,随着天然气管道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锂电池等新能源材料的广泛使用(锂电池生产、储存企业4家),不可预测的火灾爆炸风险也逐渐增加。
  4.重大及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进度慢。“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摸排23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8处区域性火灾隐患以及近万家“三合一”场所,至“十二五”末,仍有2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5处区域性火灾隐患未能整改销案,2014年以前挂牌督办但尚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还有4家。
  5.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习惯性”违法行为多。全市现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2743家,其中公众聚集场所1994家、劳动密集型企业502家,普遍存在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违章用火用电等“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整体薄弱、自防自救能力差的现象比较普遍。全市现有养老福利机构325家,至“十二五”末,其中未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的就有194家,86家完全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内部人员消防安全素质低的问题也十分突出。
  6.居民住宅和电瓶车火灾事故发生率高。每年发生在居民家庭的火灾占比均在50%左右,因为电气线路短路、故障引起的火灾占比也达到30%。电瓶车火灾发生起数逐年攀高,近三年来已经发生了150余起,不少居民随意在楼道和房间内停放电瓶车并充电,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导致群死群伤。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责任不落实、难落实,高层住宅内消防设施缺损且维保不力、疏散通道堆物严重、消防车通道不畅问题普遍,公共维修基金难以动用,4.7米层高商办楼擅自夹层改造、房屋改变使用性质等问题依然突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公安部“四项建设”和省厅“一体两翼”的总体布局,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持续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治理源头性、动态性火灾隐患顽疾,加强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努力创造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优质消防安全环境,有效保障我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突出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科学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合理配置公共消防设施,积极推进消防队(站)、道路、水源、装备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我市抵御各类灾害事故整体水平。
  2.坚持改革创新,全面完善消防治理机制。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突出市(县、区)以下基层政府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努力构建适应全面小康社会定位的火灾防控体系。
  3.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消防发展难题。瞄准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动态性火灾隐患监管困难、城乡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欠账”等难题,科学分析深层次原因,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解决制约我市消防事业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4.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创造优质消防环境。提高民众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水平,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服务,构建和谐有序的消防人文环境,确保我市消防事业软实力与硬实力互相促进、同步提升。
  (三)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南通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科学合理地确定消防设施的总体布局,对“十三五”时期消防体系提出合理、经济的规划方案,制定具体的控制性内容,较好地指导全市消防安全建设,从根本上提高预防和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至2020年,形成完善的消防安全网络,做到消防站全落地、消防人员配备齐全、消防装备更新完善,全市消防综合实力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四)具体目标
  1.火灾形势保持平稳。不发生重特大亡人火灾,遏制较大亡人火灾,减少一般火灾,全市火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2.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全面构建党委、政府、部门、行业、单位、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公民“八位一体”责任制为主的公共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3.社会消防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深化基层网格化管理,广泛应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全面建成适应南通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的社会化火灾防控体系。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其中火灾高危单位90%达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80%达标。
  4.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持续增强。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完善,联动高效,装备满足实际需要,逐步实现中心城区半小时、各县(市)一小时为半径的应急救援圈。积极争取现役消防编制员额,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员额不少于900人。
  5.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全国重点镇消防专项规划编批率达100%,其余建制镇全部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城市消防站布局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下限的95%。城市市政消火栓建设率达到100%,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消火栓建有率不低于95%,完好率达到95%以上,原有道路的消火栓弥补率达到100%。
  6.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公众普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基本掌握火灾自防自救知识和技能,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明显提升,消防常识知晓率达85%,公众消防安全感达93%。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灭火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建设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思路,坚持专群结合、防灾并举,因地制宜地大力发展地方、企业、民办、志愿、义务等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形成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灭火救援组织体系。
  1.加强公安消防队建设。按照《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加大消防装备器材建设投入经费,特别是以抢救生命为主的装备器材的经费投入和配备。按照公安部“四项建设”要求,加大各类消防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推进执勤训练改革,灭火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加强。
  2.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按照“统筹规划、合理部署、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工作方针,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2017年,面积超过10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10万以上的乡镇,全部建成一级政府专职消防队;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5万以上的乡镇和全国、省级重点镇,全部建成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年出警数连续2年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倍的街道、乡镇,增建政府专职消防队。
  3.强化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建设。在工业相对集中的开发区、生产(加工)、化工园区,积极协调并指导辖区内单位联合组建专职消防队,增强企业自我安全保护能力。督促已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优化整顿组合,配齐配强专兼职消防人员和相应的车辆器材装备,在加强单位重点部位的防火巡查及执勤监护等工作的同时,引导其积极参与地方社会救援工作。
  4.提升化工集中区消防队建设。2016年底前完成全市化工园区消防站升级改造工程,计划增配的人员、装备同步到位,配备车载式和拖车式暴雪泡沫炮,设置应急物资储备供应点,战时可供调用沙袋不少于3000袋、抗溶性泡沫不少于50吨。园区所有化工单位要在内部建立“四支队伍”:关阀断料队、应急处置队、疏散引导队、后勤保障队。
  5.开展高层、地下、化工专业队建设,打造专业处置班组。根据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依托现役队和政府专职队,组建高层、化工、地下、水域、高速等灭火救援专业队,每个专业队内组建1-2个专业攻坚组,着重开展专业理论学习和技术装备创新,强化合成训练、模拟设施训练、战术课题和人与装备结合的训练,强化队员攻坚克难、定向作战的能力,承担攻坚任务,实现业务训练、处置专业化。
  6.引导发展其他形式的消防队伍。城镇社区、农村村庄要因地制宜建立治安消防合一的保安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者消防执勤点,配备小型消防车和手抬机动泵,承担起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和初起火灾扑救的职能。鼓励私营企业建立民间志愿消防队,倡导社会单位和个人自愿资助支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依托乡镇派出所围绕“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目标,升级改造乡镇保安消防队,有条件的地区为乡镇消防队建设库室和生活用房。
  7.深化重点区域联防组织和微型消防站建设。在老城区、人口稠密区、商业工业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实行安全互查、应急互助,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5分钟”到场处置,2016-2019年建成率分别达到20%、50%、80%、100%。推进重点单位、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将其打造为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最大限度发挥作用,纳入119灭火救援调度指挥体系,提升单位自主管理及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2017年,80%的重点单位、60%的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2018年,所有重点单位、街道和社区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8.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联动机制建设。出台规范性文件,落实南通市应急救援联动体系的部门分工、应急救援联动体系的建设和考核办法。各专业应急救援分队要加强队伍建设、值班备勤、装备配备、业务训练、联合演练和应急响应,切实健全和规范应急响应程序。加强区域灭火救援的互援互助、与周边省市的合作,构筑长三角地区一体化灾害防御应急体系。2016年,建立市、县两级联合指挥部和救援物资综合储备库,构建救援物资信息共享机制;2017年,制定完善两级政府相关联动部门联合指挥预案;2018年,各级政府、部门按照预案落实应急响应机制。每年由各级政府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应急救援联合演练。
  9.强化职业消防员职业保障政策。贯彻落实卫生部《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建立职业消防员健康档案,预防职业病危害。积极推进公寓房建设,建立住房保障机制。实现职业消防员工资、福利待遇与消防职业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相适应。强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政策、经费、人员保障,规范地方专职消防员的征招、培训、管理和使用。参照现役消防队员建立完善职业消防员伤残抚恤标准,并为其投保人身意外伤害、大病医疗商业保险,作为工伤保险的补充。落实军队住房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现役消防官兵和政府专职消防员纳入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到2017年,公寓住房保障率不低于全市消防部队符合条件人数的50%;到2020年,所有符合条件人员住房保障率达90%。
  (二)全面提升消防法治化管理水平
  1.加强消防地方立法。紧抓南通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契机,制定出台《南通市消防条例》,建立健全科学完备的消防法规制度体系,深化“法治消防”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维护消防安全的能力水平。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梳理责任清单,健全消防工作部署、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纪检监察考核,对履职不尽责、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及个人,要依法依规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警示效应。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火灾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明确认定标准和处理尺度,加大“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案件办理力度。
  3.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依托综治、公安、安监等基层组织网格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扎实做好消防基层基础工作。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一级的工作职责,组织网格长、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推广应用网格化管理APP软件,建立辖区消防工作档案台帐。建立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标准和奖励机制,将专项经费与网格管理人员日常工作质态相挂钩,提升网格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2016年重点打造海门三星、通州川姜地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示范点,推动在综治信息系统建立消防工作模块;2017年重点打造南北片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范模式;2018~2020年全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率分别达到60%、80%、100%。
  4.强化部门消防监管合力。依托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建立健全决策指挥、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部门监管合力,实现消防监管从“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转型。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系统单位等级评定、综合考评等内容。将消防工作与公安日常警务工作有机结合,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充分发挥整体作战的效能。
  5.深化消防监督模式转型。坚持依法监督、科学监督,主动将消防行政审批改革融入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之中,积极推进市开发区消防行政审批试点工作,从消防部门“点”上检查重点单位、“面”上包干负责的“保姆式”监管模式,向“条”上指导行业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单位依法监管、“块”上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属地监管的模式转变。将监督检查的重点转移到督促单位主动履职和提升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上,督促单位做到安全自查、责任自负。
  6.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深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制度,消防安全管理通用标准达标率实现100%。大力加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队伍建设,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人执业能力建设。将消防工作纳入单位安全总监岗位职责,推动二级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步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消控室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7.落实消防职业资格制度。推进高危单位消防职业经理人聘用制度,强化社会消防组织扶持政策,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推动消防中介组织参与消防工程设计的技术咨询和技术审核、施工现场的消防技术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估、重大火灾隐患的论证、消防设施检测和维保、消防审图、消防托管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等消防技术服务,提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消防社会化的进程。
  8.完善消防安全社会信用机制。建立企业、单位及个人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将其纳入社会整体信用体系之中,综合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杠杆和行业自律等多种规制途径,推进消防安全依法治理。对单位和个人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综合采取约谈警示、行政处理、抄报抄告、媒体曝光、社会公告、失信惩戒等措施。鼓励和推动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9.落实消防安全评估制度。推进危险品集中区、区域性火灾隐患、长江沿线、超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要场所消防安全评估。贯彻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火灾高危单位每年评估不少于一次。
  10.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面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将消防宣传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提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开展贴近生活工作的消防演练活动,强化对弱势群体的消防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社会消防培训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消防职业学校或培训中心,培养消防“蓝领”技师和“白领”精英。将消防培训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和全市大、中、小学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内容,推进中心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进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水平,增强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全面加强消防设施建设
  1.消防水源建设。城市给水管网应建设成环网,以保障消防供水可靠性。工业园区、商务区和居住区宜采用两路消防供水。重点保护单位、重点消防地区附近的河道选择合适地点设置消防车天然水源取水点。化工园区周围500米范围内应设置不少于两处的天然水源取水码头(取水口),消防车道至少有两处与市政道路连通,并在园区内形成环形消防车道。
  2.市政消火栓建设。落实市区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健全市政消火栓建、管、用的长效机制,确保不欠新账、快补旧账。市政消火栓建设应与市政道路和给水管网建设同步实施。高架的地面道路应建有消火栓,有天然水源的部位应布设取水码头。加快对数量不足区域或破损市政消火栓进行补建、维修。按照每120米设置一个消火栓的标准,在老城区逐步补充完整室外消火栓。新建市政道路、小区的市政、室外消火栓布置均应严格执行有关消防规范,在道路两侧布置消火栓每侧间距为120米,采用梅花形交替布置,缩短消火栓之间的水平距离。
  3.消防水池建设。结合成片开发和改造,合理规划建设可供消防车停靠取水的消防水池,其容量不应小于200立方米,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米。远期规划进行高层建筑集中供水系统试验,并逐步推广。对高层建筑及商业网点密集区,可按防火规范要求自备或共用消防水池,做到消防设施合理且充分利用。
  4.简易消防设施建设。受到建筑条件或市政设施所限,尚无固定灭火系统的古建筑和历史保护建筑、小型公共建筑、商住混合楼和两层及两层以上的老式砖木建筑中的商业服务网点和储藏室推广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水喷淋等装置。
  (四)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水平
  加强消防科技研发应用,全面推进消防科技信息化建设。建设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至当地政府应急中心(供水、供电、燃气、交通、环境和医疗卫生等部门)网络连接。建设综合应急救援支、大队至当地长航公安、水上分局、海事等单位的语音专线。全面推行消防监督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使用。拓展多种形式接处警模式建设,开通微信公众号119报警平台,接入网络火警舆情案件侦测数据,设立高空火情监测点。2020年底前,对现有二、三级网和关键设备进行升级扩容,扩容现有公安(消防)信息网带宽至1000M网络,升级关键网络设备。加快推进执勤车辆定位模块、移动4G图传及警用无人机等视频传输设备配备,配备数字集群电台,配齐现役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超短波中继台、超短波电台、POC对讲手机等通信设备,增配头骨(耳骨)振动式超短波350M电台,无线地下中继设备,泄露通讯导向绳等。
  四、重点项目建设
  (一)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完成县(市)、建制镇和园区的消防专项规划修编, 2016年全部县(市)城、全国重点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的制(修)订工作,2017年全部建制镇完成消防规划的制(修)订工作。
  (二)消防队站建设。“十三五”期间,南通市中心城区规划新建16座消防站,其中特勤站1座,一级普通站9座,二级普通站5座,消防执勤点1座。2016年完成崇川区狼山站、观音山站,港闸区秦灶站和通州区十总站建设任务;2017年完成开发区小海消防站、通州区世纪大道站、枫香路站建设任务;2018年完成港闸区火车站站前站、陈桥站、开发区苏通东站、通州区碧华路站、通州湾示范区景湖站建设任务;2019年完成崇川区南大街执勤点、开发区新镇站建设任务;2020年完成开发区海亚路站、兴富路站建设任务。五县(市)规划新增28座。其中海安县1座、如皋市7座、如东县7座、海门市7座、启东市6座,2016~2020年分别完成10、6、6、5、1个乡镇消防站建设任务。同时根据沪通铁路大桥、南通市地铁建设进度,及时编制专项规划,同步建设陆轨两用消防站,配备完善相应的人员和装备。
  (三)消防装备建设。深化装备建设评估论证成果运用,全面推进装备达标建设。2016~2019年,重点配置200L/s以上超大流量泡沫消防车、多剂联用举高喷射消防车、大跨度举高喷射消防车、大型供液消防车、大流量移动消防炮等新型装备,2018年,新购主战消防车选用消防车专用底盘的比例达到60%以上;2020年,新购主战消防车选用消防车专用底盘的比例达到80%以上。2020年,举高、专勤、保障类消防车配备比例分别达到20%、25%、15%。按照《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2018年底前,配齐配强新型个人防护装备。
  (四)消防大数据建设。以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数据汇聚、整合与共享为基础,以防火监督与灭火救援应用模型建设为核心,结合“智慧南通”建设,围绕人、地、物、事、组织等“五大要素”,依托公安网、互联网、视频网“三张网络”和已成型的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实现各政府机构、社会相关单位数据互通、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和完善“平台+研判预警、平台+常态化数据采集、平台+灭火救援”等消防工作新机制,实现“警务上云、数据强消、预知预警、掌握主动”的目标,固化研判和工作预警机制,为防灭火工作转型创造良好条件。加快社区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完善应急呼叫、人员定位、火灾烟雾探测等功能,着力解决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火灾防范工作。
  (五)城市防灾教育馆建设。积极推动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设施建设,设置灭火、逃生、报警、急救等训练设施,地震、暴雨、风沙等体验设施和防灾知识学习、消防设施展示、火灾隐患查找演示等区域,采用声、光、电等高科技手段,体现互动性和体验性。2018年,各地消防宣传车配备率达到100%。2019年,各县(市)普遍设立或者确定消防防灾教育场馆。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城市消防安全布局,保障消防工作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及时通报消防规划实施情况,研究解决消防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消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防〔2011〕330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消防业务经费基本支出计领标准〉的通知》(苏财行〔2012〕9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2015年第101号令)、《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2〕66号)中确定的渠道和原则,增加财政投入,确保消防事业与国民经济和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共同建设。对各级、各部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者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审批、监督检查,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或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实施监测评估。结合《江苏省消防安全指标体系》落实评估,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组织实施本规划年度考核评估工作,对涉及需要政府协调的由规划实施部门向市政府专题请示,协调解决,推动本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