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南通市蓝领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 014207256/2009-0385 | ||||
分类: | 监管信息\物价 通知 | ||||
发布机构: | |||||
文号: | 通价费[2009]223号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核定南通市蓝领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
南通市蓝领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南通市蓝领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建议》收悉。
南通市蓝领技工学校是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举办的民办技工学校,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颁发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成本监审结论,经研究,核定你校收费标准及明确有关问题如下:
一、 学费:每生每学年3200元。
二、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600元。
三、 实习材料费:机械、汽修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元;
计算机与电工、电子应用技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00元。
四、 代收代管性费用:由学校自行确定,报我局备案。
五、以上收费标准从新学期入学起执行。请你校按照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并及时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