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快递管理办法》(通政规〔2018〕4号)后评估报告
来源: 南通市邮政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3-20 累计次数: 字体:[ ]

快递服务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了切实加强快递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快递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根据《邮政法》《江苏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南通市邮政管理局结合南通实际,负责起草了《南通市快递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办法》经2018年10月12日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施行近3年来,明确各方责任,规范快递服务,提高了南通快递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了广大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大大减少了快递违规行为,对促进南通快递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尤其是当前疫情期间,快递工作面临新状况和新问题,因此亟须对《办法》进行适时评估。详见附件。

附件:《南通市快递管理办法》(通政规〔2018〕4号)后评估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