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政策解读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8-2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编制背景

1.现实需要

近年来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各项指标均位于全省前列,2019年我市PM2.5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全省最低,但仍高于空气质量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5.7%,属于未达标地区,需要编制达标规划指导我市尽快达标。

2.政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期达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通政办发〔2020〕67号。

3.项目支持

我市承接省内钢铁等转移产能,新增排放量将对我市环境质量产生影响。为抵消新增项目环境影响,保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省级要求我市编制、发布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测算重大项目影响,明确达标时间,确定减排路径,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将作为中天钢铁等重大项目审批的重要支撑附件。

二、主要内容

本次《规划》利用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污染物来源解析、污染物排放形势预测与减排潜力分析、空气质量模拟预测等技术方法,评估了南通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与污染源排放情况,基于未来污染排放形势预测与空气质量目标可达性分析明确了近期与中长期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与具体措施。

(一)达标期限

到2020年底,全市PM2.5平均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8%。

到2021年底,市区PM2.5年均浓度力争控制在34微克/立方米以内,全市O3浓度升高趋势基本得到遏制,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2%以上。

到2025年底,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稳定下降,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PM2.5年均浓度力争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2.8%以上,O3浓度出现下降拐点。

(二)分阶段达标战略

到2021年底,扎实推进非电行业深度治理,坚决完成“散乱污”治理工作,完成重点行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油品监管、柴油货车综合整治、高排放车辆淘汰及提升新能源汽车占比为重点,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从化工、涂装、纺织印染、电子等工业行业挖掘VOCs减排潜力,切实加强扬尘在线监测与道路积尘考核、严格夜间施工审批等措施,确保PM2.5浓度达标,空气质量优良率进一步提升。

到2022年,中天钢铁项目落地后,提出应进一步加大扬尘污染监管力度、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船舶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餐饮等面源治理工作,防止空气质量反弹。

到2025年底,产业结构与运输结构进一步调整,清洁化生产全面实施,热电整合全面完成;国Ⅲ及以下柴油车全面淘汰,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电动车比例大幅提升,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等移动源控制得到有效控制;扬尘、餐饮、生物质燃烧等面源污染得到精细化管理;新建钢铁项目产能控制在1500万吨以内,污染防治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不断完善城市空气质量联合会商、联动执法和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实现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

三、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规划要求,制定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立市级统筹、区(县)级落实、乡镇(街道)具体监督、村(社区)巡查的工作机制。推进点位长制度,完善责任清单,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

二是严格考核评估。构建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量化考核体系。完善问责机制,继续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和“分级评价、鼓励创优”的奖惩政策。综合考评情况报送市委、市政府,并向社会公开,将考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监测监控。合理调整优化扩展国控、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提升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在工业园区内、园区边界、重点企业厂界、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处,全面建成园区大气预防预警监控点,加强工业园区监控能力建设。逐步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控覆盖面,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能力建设。

四是强化监督执法。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机制,依法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移送拘留、关停取缔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涉气违法行为。推动生态环境与公安、交通、海事、检察等部门建立联合环境执法机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联合执法。将超标问题突出、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列入失信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布。

五是加大资金投入。由市财政局牵头,健全完善与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相匹配的各级财政投入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六是强化科技支撑。依托江苏省“1+13”科技支撑团队,加强省市会商联动,对大气污染实施精准精细管控。构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大数据平台,逐步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与大气污染治理综合决策大数据技术应用系统,定期开展规划实施评估。研制VOCs源头替代、无组织控制、末端治理控制技术和装备,加大技术示范力度,带动VOCs控制技术在相关行业的应用和推广。

七是引导公众参与。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建设“四位一体”的大气污染防治参与机制。全面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组织编写PM2.5和臭氧污染防治等专题科普宣传材料,并纳入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倡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树立绿色消费理念,积极推行绿色采购和绿色出行方式,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实践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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