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一是适应自然灾害救助新形势的需要,2024年国家和省先后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和发布,对多处内容进行了修改;二是适应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新需求,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我市暴雨、风雹(大风、冰雹、龙卷风、雷电)等灾害多发频发,特别是灾害的异常性、极端性明显加重,多年不遇、突破极值等情况有常态化趋势。我市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逐渐不适应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新需求,有必要通过修订部分内容来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适应自然灾害救助新机制的需要,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涉及的一些部门和单位在灾害救助方面职责发生了变化,需要尽快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对灾害救助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做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二、预案的总体框架
《南通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后共七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第三部分灾害救助准备,第四部分灾情信息管理,第五部分应急响应,第六部分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第七部分附则。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指挥体系。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将原来的市减灾委员会调整为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明确其统筹指导全市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调开展自然灾害救助活动,推动有关成员单位发挥专业优势、行业优势,落实会商研判、响应启动等职责任务。增加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并明确其沟通联络、政策协调、信息通报、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职责。
(二)增设专项工作组,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增设专项工作组,在启动市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后,由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视情成立综合协调、灾情管理、转移安置、救灾捐赠、物资保障、医疗防疫、秩序维护、宣传报道、恢复重建等9个专项工作组,明确各工作组组成单位和职责,更好地发挥救灾救助工作合力。
(三)进一步规范信息报告。在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中进一步规范灾情管理各项要求,压实地方报灾主体责任,重点规范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灾情信息报送及发布等方面的工作程序、时限要求等内容。特别明确了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信息报送和比对相关工作要求。
(四)进一步优化响应条件。针对各灾种不同特点,对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进行了调整完善。结合实际,将启动条件之一“死亡或可能死亡xx人”调整为“死亡和失踪xx人”,同时,启动每个响应等级所对应的死亡和失踪人数也适当调整,更加符合目前救助工作实际。
(五)进一步细化响应措施。聚焦灾害应对处置关键环节,明确细化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如针对启动市级一级救灾响应,明确了开展会商研判、统计汇总灾情、调拨救灾款物、抢修基础设施、加强新闻宣传等13个方面具体措施。
(六)进一步加强协同衔接。新增多灾种联动响应机制,预案5.5.1对已启动市级防汛抗旱、防台风、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应急响应的,经综合会商研判灾情态势,可按照规定启动灾害救助响应,进一步加强了灾害救助响应与各主要灾种的协调联动。
(七)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明确市、县两级在资金、物资、通信信息、设备设施、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等各方面予以保障,确保自然灾害各级响应救助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