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主城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1-19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主城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已于2023年1月9日经十六届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做好该《行动方案》的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厅字〔2021〕36号),对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出了明确意见。2022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苏办厅字〔2022〕33号),对我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作出了具体安排,为南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指明了方向。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新形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起草了《行动方案》,在主城区范围内征求了市级相关部门和崇川区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的意见并予以吸收完善。文件主要包括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第三部分为主要任务,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行动方案》强调了新时期在城乡建设中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出了我市主城区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工作路径和目标要求。围绕完善保护传承体系、强化保护规划引领、推进片区有机更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四个方面,实施一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重点项目,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格局。明确到2025年,基本建成保护内涵丰富、对象分类科学、管控措施有力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助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为文化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任务

《行动方案》的范围为南通市主城区,即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其他各县(市、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可参照本方案执行。主要任务有以下四点:

一是完善保护传承体系,强化制度管理。系统建立我市主城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和分布图。要求持续开展全域全要素历史文化资源调查工作,推动保护名录的动态监测和管理,健全完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规划审批及监管协同机制。严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保护好各类历史文化遗产本体及其周边环境。

二是科学编制保护规划,强化规划引领。明确开展2035版南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寺街西南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修建性详细规划、南通旧城(濠河内圈)保护与更新规划、南通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等规划编制,深化细化相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具体要求。推进历史文化遗产测绘建档及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推进唐闸工业遗产申遗相关工作。

三是融入城市更新行动,擦亮底蕴特色。重点开展城市“精细化”环境整治,提升各类历史文化遗产防灾减灾能力。采用微改造方式,推进各类保护性建筑及传统民居有机更新与活化利用。打造独具南通特色的城市文旅休闲融合产品,实施环濠河南大街片区十大提升项目等重点保护工程,推动老城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

四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讲好南通故事。明确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做好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开展非遗体验工坊建设。持续推进江海文化、张謇文化、工业文化、红色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与研究,打响历史名人牌。

四、保障措施

主要有“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多方参与”“加强教育培训”“严格考核奖惩”四个方面。重点强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我市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领导小组。鼓励多方主体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加强遗产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共保共建共享意识。定期系统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评估和日常巡查,强化审计监督、考核奖惩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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