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 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 号)、省政府《关于加 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发 〔2019〕46 号)等文件精神,推动社会化服务业态创新,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进“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目标
服务中心建设主要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机服务组织和农业企业等为建设主体,以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为重点,以粮食稳产保供、提质增效和助农增收为核心,坚持市场主导、合理规划布局,统筹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农业公共服务、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等有关专项资源支持服务中心 建设。到 2025 年,全省建成具有装备设施先进、服务链条完整、要素保障有力、运行管理规范、规模效益良好、示范引领明显的 服务中心 1000 个(其中省级 300 个、市县级 700 个),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为推动江苏农机化转型升级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建设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主导。服务中心是新形势下农机化转型升级发展过程中农机社会化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的具体体现, 政府部门要引导和鼓励建设主体,按照市场原则,积极筹措资金, 整合社会资源,加强设施建设,依法依规服务。同时在加强政策 扶持、搭建平台载体、积极宣传引导、强化人才供给等方面提供 支撑保障。
(二)规划引领,分类指导。规划应结合区域内基本农田面 积和农业生产实际,同时又考虑国家、省级设施农用地政策实施 以及全程机械化所需作业机具存放和维修、产地烘干和初加工、 化肥农药等农资配送、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管理服务等,合理布局,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不一哄而上。
(三)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既考虑到作业面积与机具保有量、服务能力配套以及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 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又兼顾原国家级、省级农民(农机)合作社等现有建设基础和服务范围,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相互配合, 同步推进。
(四)提升能力,规范持续。以农机作业质量和服务、效率和效益优先为前提,优化机具配置,优选服务项目,培养引进人才,着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同时边建设边总结,规范运行可持续,形成具有区域特点的适合当地主要农作物生产发展需要的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发挥示范效应。
三、建设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考核内容, 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建立挂钩联系制度。要加强调查研究,统筹指导协调,强化宣传发动,制定适宜当地服务中心发展的实施意见,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服务中心建设稳步推进、有序发展。
(二)强化支持扶持。要加强与财政、自然资源、金融保险等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协调,争取将扶持服务中心建设投入纳入地 方财政预算,建立稳定投入机制。落实联保信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财政贴息、农业设施用地等有关政策,综合采用政府购 买服务、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调动建设主体增加投入的积极性,促进综合保障能力和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
(三)强化农事服务。要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用,引导服务中心围绕持续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聚焦薄弱环节, 合理配置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制定“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解决方案,积极开展综合服务,促进良种、良法、良地、良机融合, 实现全程机械化作业和规模化生产,提高农业生产全产业链服务水平。
(四)强化人才培养。要加强服务中心人员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参观考察、网络交流等形式,增强培训的实用性,提高专业素质,优化人员结构。鼓励服务中心人员参加农业(农机)职业院校开办的相关课程学习,引导高技能人才参加服务中心建设,增强自身培训操作人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