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区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通政规〔2019〕2号)后评估报告
来源: 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 发布时间:2023-08-30 累计次数: 字体:[ ]

随着现代化城市规划管理水平的提高,积极推动城市绿化建设已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其中城市绿线的管理是城市绿化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严格管控建设用地的绿量、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标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明确提出,要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控制度,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

为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2012年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南通市市区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通政规〔2012〕4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城市绿线的基本范畴、绿线管理的适用范围、绿线管理的部门职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区域、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等内容。2019年,市政府印发《南通市市区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通政规〔2019〕2号)(以下简称《办法(2019修订)》),对《办法》个别局限性、滞后性条款采用修订的方式予以了完善和明确。《办法(2019修订)》施行以来对市区绿线管理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保护了园林绿化建设成果,防范了各类占用破坏绿地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市区城市绿化建设水平。然而个别绿地还存在被侵占、破坏等现象,需要对《办法(2019修订)》规定的制度内容结合调查掌握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立法后评估,考虑《办法(2019修订)》是否需要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以便更好保护城市现有公园绿地,合理规划配置各类公园绿地,促进我市园林绿化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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