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对定点医疗机构年度预付金预付情况的公示
为保障医疗服务的平稳运行,根据《南通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预付金实施细则(试行)》(通医保发〔2025〕39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已完成对医疗机构2025年年度预付金的预付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对社会予以公示,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具体预付情况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5日。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反馈。联系电话:59001015。
附件:2025年医疗机构年度预付金明细表
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