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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政策有什么具体规定?
来源: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6-21 字体:[ ]

一是缴费基数方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原则上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执行,每年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布后在全市统一实施。二是缴费比例为我市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率(不包含生育保险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其中单位缴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按规定建立并划拨个人账户。三是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规定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多措并举,进一步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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