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1-16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南通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紧扣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的目标任务,结合南通实际积极实施《江苏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南通市蝉联“七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城市,“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做法入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评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政府职能深入转变

1.积极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坚持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标对表,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初步建立。党政机构层面,市级由62个精简至50个,精简率19.35%,县级由395个精简至292个,精简率26.08%;部门内设机构层面,市级由703个精简至622个,精简率11.52%;县级由2398个精简至2146个,精简率10.51%。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结合机构改革和法律法规变更情况,梳理公布市级41个部门10大类6752个权力事项。开展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工作,确定5个国家级开发区(高新区)和4个省级开发区赋权清单。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目录,清理取消21项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加大违规涉企收费治理,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试点,入库各类信息数据20余万条。创新建立“8+N”跨部门联合抽查机制,采取“统一发起方式、统一编制计划、统一抽查规范”的方式,对涉及多部门监管的8个行业领域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截至2019年12月上旬,全市共制定抽查计划1201个、抽查任务1888项,共抽查监管对象21162户,公示13710户抽查结果。

4.丰富“不见面审批”方式和途径。公布第一批“全城通办”类46项、“全市通办”类30项、“异地可办”类25项、“一件事”通办事项22项。开通长三角“一网通办”崇启专窗,实现长三角三省一市30个商事事项“一网通办”。建设政务服务自助大厅,为企业群众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智能化政务服务。完成“南通百通”与江苏政务服务网对接,实现南通站点1479项事项指南可查询,900余项可办理。

5.持续推进审批提速。设立“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区”和“证照联办”综合窗口,开办企业90%以上2个工作日内办结,使用“全链通”平台1个工作日内办结。强化建设项目立项至施工许可审批联动,一般工业项目30个工作日办结,一般社会投资项目50个工作日办结。开展“互联网+不动产” 服务,一般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

6.做优“代办帮办”服务。成立市政务服务代办中心,与23个市级部门建立联办机制,开通江苏政务服务网上申请入口,选配168名专兼职帮办代办员,为企业群众提供“立体化、全域性、订单式”代办帮办服务。截至目前,市政务服务代办中心累计受理代办帮办申请5000余件(次),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8.5%。

7.完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设立1个市级政务服务大厅及4个分中心、11个县级政务服务大厅、90个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1929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政务服务“一张网”向镇、村延伸,覆盖11个县(市)区(含开发区)、103个乡镇、1837个村居。突出社保重点完善服务网络,下沉社保卡办理业务到近70个网点,布放1680台自助终端到乡村社区,累计提供服务363万人次。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臻完善

1.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认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南通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颁布,《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完成政府审议,《南通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施办法》《南通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制定工作稳步推进。出台《南通市市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南通市城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等6部规范性文件。

2.提高立法制规质量。坚持“开门”立法制规,召开各类座谈会、调研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32次,公开征求意见建议51次。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起草,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专业机构对《南通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施办法》草案进行审查修改。发挥司法所贴近基层、熟悉社情、直通民意的优势,建立立法制规基层民意收集点。

3.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管。紧拧合法性审核“阀门”,印发《南通市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施办法》,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前法核率100%。常态跟踪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对10部政府文件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对现行400余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精细审查下级规范性文件31件,指导规范27个具体细节问题。

(三)行政决策质量不断提高

1.科学确定重大决策项目。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公布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南通市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通州湾示范区总体规划等为重大决策计划项目,并逐一明确承办责任单位。

2.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执行《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5个环节全覆盖,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得到切实保障。

3.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在实现市县镇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公职律师长足发展的基础上,着力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决策的质效,市政府法律顾问全年提供较高质量的决策服务33人次,有效避免了“聘而不问”“问而无效”等问题。

(四)行政执法更加权威高效

1.深化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崇川、港闸区所辖街道办事处和如东县洋口镇、通州区川姜镇、海安市曲塘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指导权力下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编制39项具体指标,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指导执法部门找差距抓落实。

2.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创新成立南通市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统筹全市行政执法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改进监督方式,实行日常监督、个案监督、专项监督相结合,执法要素和执法过程全监督。构建社会共治格局,遴选22家民营企业建立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打造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瞭望哨”。

3.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按照“纵向到底,突出基层单位;横向到边,突出重点领域”的原则,开展执法案卷交叉互评互鉴活动,既找问题不足又推特色亮点,切实提高执法监督实效。全年评查执法案卷4批次151卷,县、镇基层执法单位案卷占75%,资源环境、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案卷占87%。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及时做好机构改革后涉及81个市级行政执法主体、1万余名执法人员重新确认和463名新执法人员领证工作。强化执法能力培训,举办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处长专题培训班, 65名法制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五)行政权力监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1.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认真研究办理58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554件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均为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未发生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和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全天候畅通政府热线、市长信箱、网站留言栏、移动APP等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妥善解决、按时反馈群众和企业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关切。

2.主动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交办、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推动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加强重点部门内控监督,严防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权力滥用。强力实施审计专门监督,全市审计(调查)126个项目,移送案件线索99件。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组织架构,市、县政府办内设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市各部门明确具体机构承担政务公开工作。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印发《南通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及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及时公开重点政务信息,归集发布政策文件1195件,政策解读1701篇。

(六)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有效

1.认真履行复议化解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高效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市政府全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26件,已审结的192件中,申请人主动撤回33件,复议后未起诉138件。探索理顺开发区行政复议体制,解决了长期困扰涉开发区复议案件的管辖难题。

2.积极参与诉讼化解。依法认真做好行政诉讼举证、答辩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市行政应诉案件1480件,已结案1390件中,1348件有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配合化解争议。

3.加强调解仲裁信访化解。充分发挥调解合力,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调处纠纷97847件,调解成功97541件,化解率99.7%,南通市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积案的做法被司法部批示推广。积极指导仲裁机构加强民商争议化解,南通仲裁委全年受理案件1273件,案件标的额23.2亿元,调撤率达78.7%。有序做好信访工作,依法分类处理各类信访诉求,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七)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全面落实

1.加强组织保障。坚持党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关键和重点,纳入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部署和督察考核内容。强化组织协调,调整南通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推动任务落实,印发《南通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法治政府建设7个方面42项重点任务及其责任主体。加强示范引领,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组织开展“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2.提高能力保障。坚持不懈实施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工程,组织80名领导干部集中接受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各地各部门开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和法治专题讲座400余次,对160名新任命市管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组织“千名领导干部观百庭”2800余人次,有力夯实了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的干部队伍基础。

3.营造环境保障。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活动,全年发放普法资料6.8万份,举办法治讲座300余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50余次,选编90个案例进行“以案释法”,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等实践基地创建,进一步凝聚了社会共识,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建设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二、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我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同时还存在不少“短板”,主要是:

(一)“放管服”改革方面,相较于先进地区,我市在改革力度和深化举措上还有差距;市域内不同县(市)区、不同部门间还存在不平衡性。一些好的改革经验推广不够,点上“盆景”多,面上“风景”少。

(二)制度机制建设方面,机构改革“物理”层面虽然已经完成,但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机制还需要不断完善,改革效果的进一步发挥有赖“化学”层面的提升。立法制规的精细化和公众参与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行政决策方面,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颁布施行后,各级各部门现行的决策管理制度需要清理修订,原来的一些管理模式也需要调整和规范。

(四)行政执法方面,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与司法审查标准存在一定差距,征收强拆、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等领域相对突出。

(五)化解矛盾方面,机构改革后如何更加充分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在复议体制、案审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面临新的挑战。矛盾纠纷行政系统内实质化解能力有待提高。

(六)法治保障方面,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法治培训教育的个性化、精准度和实用性有待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挥棒”作用不够明显,考核指标体系需要优化完善,考核结果运用需要拓展深化。

三、本年度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2019年,南通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江苏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努力将法治打造为南通区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一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中共南通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和南通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工作。制定《南通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提出法治政府建设7个方面42项重点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出成果、可检验。及时研究解决“放管服”改革、重要体制机制、化解矛盾纠纷、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支撑、创造条件。

二是坚持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政府工作。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保障政府职能得到全面履行,区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依法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县级政府和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完善制度体系,降低制度成本。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未发生违法决策、不当决策的情形。以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等为抓手,着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日益提高。

三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和保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机关综合绩效和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严格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积极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审理行政案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未发生不尊重、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形。常态化、制度化抓好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千名领导干部观百庭”实践教育活动,不断夯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保障。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0年,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扎扎实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的新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审批服务高效化、便民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建设更优的营商环境。

二是加强立法制规工作。科学编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实效,推进合法性审查标准化,构建更强的“善治”支撑。

三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完善配套制度,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创造更好的决策质效。

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加强执法保障和队伍建设,力求更高的社会满意度。

五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调解裁决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营造更稳的发展大局。

六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区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评估,落实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和任前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提供更实的工作保障。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