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2-04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南通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立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扎实有力。一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同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公丕祥教授作辅导。南通日报《学与思》专栏开设“党政一把手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笔谈”。二是组织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工作,努力打造南通特色样板。我市《开展行政行为自我纠正 助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入围第三届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候选项目,领先探索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6个项目入选江苏省市县法治建设典型案例汇编,构建“信用+双随机”融合监管“南通模式”等3个项目获评“2021—2023年度江苏省法治建设创新项目”。三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认真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一步补齐工作短板。深化开展提级法治督察,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镇街提级法治督察全覆盖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对16个乡镇(街道)开展督察。组织开展法治南通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中期评估工作,达到“时间过半、完成过半”进度要求,取得积极成效。

(二)加快推动职能转变,政府依法履职更加协同充分。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省率先开展容缺受理改革试点,覆盖26个部门139项事项,材料容缺率达32.13%。试点梳理告知承诺改革扩容建议清单,覆盖涉企经营许可类13项,项目投资审批类10项,形成全省样板。持续拓展“不见面”审批模式,已覆盖99.8%的政务服务事项。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现开网约车、灵活就业等18项“一件事”全市域全程网办,“标准化+一件事”获省政务办推介。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出台具有南通特色的“万事好通”新66条,提供全方位政策引导。我市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公示名单、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南通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通州区知识产权工作获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省内率先印发推进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实施方案,发布首批389项合规指导清单。三是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全市电子政务基础建设,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省内首家“政务+公安”大数据双网双中心有效运转。做精做优南通政务服务旗舰店,加速电子证照跨层级应用,实现市级47类、县级66类证照免于提交、调用共享。创新CA数字证书“一证通行”举措,完成人社、医保、公积金等领域8.4万多张证书互认互通工作,做法被国办推广。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政府治理体系更加成熟完善。一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2件,制定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2件。推动省人大立法精品培育工程项目《南通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有序开展。优化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数量从15家增加到60家,同时扩大行业覆盖领域,提高中小微企业占比,实现不同地域、行业、规模均衡覆盖。二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修订《南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监督等工作,全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47件。在全市组织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市政府规章保留7件,拟修订2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62件,废止(含失效)16件,拟修订13件。三是依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修订《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促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市区实施市容环卫管理的区域范围等6个项目为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外脑”作用,开展市政府法律顾问换届工作,聘请29人为市政府新一届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

(四)深化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工作更加公正严明。一是提升执法质量。开展“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回头看”暨重点执法领域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监督,组织千案集中评查,实现以查促改、以查促学、以查促提升。落实《南通市行政执法委托规定》,全面清理规范执法委托,工作成效被司法部官网宣传推广。全省率先启用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专用章,综合运用行政执法监督手段,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加强重点执法。市政府办出台《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职责分工的通知》,科学精准做好噪声污染防治职责划分,守住人民群众耳畔安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全省率先建设运行重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数字执法(服务)平台,探索形成数字执法(服务)新模式。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全时段+大范围+精准化”非接触式执法,走航监测数据直接用于行政处罚等工作经验全国推广。三是优化执法方式。升级免罚轻罚“四张清单”3.0版,全市各级执法部门实施免罚轻罚案件7549件,涉及金额2.48亿元,通过政策辅导等柔性执法方式服务市场主体1.25万余家。建成“全流程打铃提醒”系统,通过事前预警提示、事中修复提醒、事后跟踪服务,对市场主体开展失信预先提醒。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提示函和信用修复流程告知书“三书同达”,在全省首创“信用修复一次达”,服务企业信用修复4872次。

(五)健全多元化解机制,社会公平正义更加有效彰显。一是探索枫桥经验南通模式。成立全国首家“海上红枫桥”风电产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创新构建崇启海调解一体化工作机制,南通非诉工作入编《全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法选编》。开展千名金牌“解纷人”选树培育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建成137家“通解室”,培育1676名“解纷人”。全市新增各类新业态调解组织123家,形成更加密集的矛盾纠纷调解网格,增量位居全省首位。二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构建“线上+线下”复议申请受理渠道,率先推出掌上复议小程序应用系统。2023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86件,受理1405件,审结1726件,法定期限内审结率100%,案件量超过一审行政诉讼收案数,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逐步彰显。加强调查研究,为行政复议法修订建言献策,全国人大法工委专门来信表示感谢。加强制度供给,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工作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若干意见》。三是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创新开展“企暖花开法治行”活动,推出“产业链+法律服务”55项重点项目清单。全省率先建立知识产权全方位公证服务平台,建成并常态运行64个乡镇(街道)远程公证服务点。拓展仲裁服务网络,打造全国首个实体化运作的商会仲裁中心,全省率先设立24个商会仲裁联络站。围绕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保障,建成7家涉外法律服务中心。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不足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少数地区和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系统全面,一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仍有待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还不够均衡,数字化技术赋能依法行政还需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部分地区行政诉讼案件及败诉率依然偏高。

三、2023年度市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是注重示范引领。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专题作为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点内容,带动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多次就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召开会议、作出批示,提出具体要求,推动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带头选好用好市委法律顾问,确保决策合法科学。

二是抓实重点工作。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审议年度工作要点,部署推进法治南通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全面依法治市“双提双评”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紧盯基层法治建设薄弱环节,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若干举措》。重视法治人才培养,建立法治南通建设人才库,凝聚法治建设合力。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聚焦重点领域,研究破解难题,指导在全省率先出台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实施方案,开展镇街提级法治督察全覆盖三年行动,打造“一站式”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体系。积极培树法治品牌,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知联侨”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信用+双随机”融合监管“南通模式”等多项工作在全国、全省创出特色和亮点。

四、2023年度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是强化统筹推进。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常态化统筹谋划、部署推进。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要求,2023年组织4次专题学法活动。制定南通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

二是强化依法履职。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推动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主动接受党内纪律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扎紧“制度的笼子”,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特别是新型腐败。

三是强化考核督促。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法治督察重点,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研究、抓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进一步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形成和推广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领域各方面。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推动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二是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开展检查、考核、督察、评价活动。聚焦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目标,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常态化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测评。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

三是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正式实施《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做优做实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商业秘密保护保险,降低商业秘密维权难度和成本。推进政务服务好办易办,完善掌上办事指引、简化办事操作。

四是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抓住“关键少数”,常态化开展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述法工作,加强政府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扎实开展司法部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合作机制试点,加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度。

五是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基础建设。深化法治政府基层基础建设,打造高水平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平台。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司法所统筹引领基层法治建设基础性、先导性、主力军作用。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着力推进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