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南通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南通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南通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全国首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地区,我市紧抓改革契机,充分释放“放管服”改革红利。按照依法有据、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全面覆盖的思路,将市本级及11个县(市、区)全部纳入改革试点范围。以优化工作运行机制为牵引,不断提质增效。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推广“单一窗口”工作机制,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研究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从人、事、物三个层面分别制定工作标准、质量标准和管理标准,实现“标准全覆盖、管理全规范、服务全方位、满意全过程”的预期目标。全面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加强建设项目全流程高效审批机制建设,推广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多评合一”,在“多图联审”的基础上推广“联合审查+网上审图”,提高审批质效。集中清理涉审中介服务,构建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审批中介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开辟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目前已有8大类123家中介机构进驻。大力整治“红顶中介”,9个市级部门与所属68家行业协会全部脱钩、其余74家行业协会商会实现政社脱钩、11家市属事业单位涉审中介职能全部剥离。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率先通过国家评估验收,构建了涵盖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及公共服务等内容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形成的《政务大厅投诉处置规范》、《政务服务综合绩效考核规范》、《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规范》等3项标准列入国标、省标建设计划并在全国推广;整合建立了“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一个号码管服务”;编制公布了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健全了以市政务服务中心为纽带,覆盖全市、上下联动、功能完善的四级便民服务网络。群众对办理事项的满意度保持在99%以上。至2016年5月,市县两级12个行政审批局已全部正常运行,实现一个主体统一对外、责任体系相对明晰。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了审管协调联动机制。我市改革试点工作得到了省法制办调研组的认可,并顺利通过了国家第三方评估组的评估验收。“一枚印章管审批”的南通实践,被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选为“江苏省第二批法治实践优秀案例”。
二是加强清单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南通市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权力事项调整情况,对权力清单进行实时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对2015年以来行政审批事项变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重新编制《南通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7项,承接66项,保留261项行政许可项目。对照权力清单,对部门职责进行梳理,率先在省内制定出台部门责任清单,明确市级59家部门主要职责627项、具体工作事项3480项,进一步明晰职责边界。编制《市、县两级标准化权力清单及配套办事指南》,为建设政务服务“一张网”奠定基础。调整《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保留市级收费项目64个,减少一级收费项目14个。调整《政府性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保留收费项目21类78项。完善《市级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明确44家市级部门254项公共服务事项。调整公布《市级房地产收费目录》,保留收费项目29项,比2015年减少7项。市区直接取消、降低、减免各类收费4000多万元。编制《工商登记前后置目录清单》,明确市级保留工商登记前后置审批事项70项。编制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收费清单》,精简幅度分别达52%、42%。
三是加大法治市场建设力度。对政策性文件中有关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等情况进行了清理,凡违反改革精神、违法增加企业负担、封锁市场、行业垄断等内容,一律无条件删除。出台了《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以“南通工商企业信用数据中心”为核心,建立了统一的市场主体监管平台,合计归集18.8万户企业和45.8万户个体工商户的29类数据1700余万条。面向社会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分部门查询、分类别查询和分户别查询,不断拓展信用信息的运用范围,实现全社会范围的“一处失信、处处受制”。截至11月底,已有872家互联网投资理财类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6人次被列入委托代理黑名单,43人次“老赖”被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全年有22238家企业(个体户)主动申请移出异常名录,2.1万余户企业主动办理注销。
四是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不断完善覆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和住房保障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全面推进市、县、乡三级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整合。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市、县两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基本形成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优化调整教育资源配置,构建了“三院一中心” 的教育改革发展新格局。路网建设持续推进,市区市政道路项目全年合计62个,完成13项,在建16项,开展前期工作13项,完成投资56.4亿元。健全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2016年,全市共计审核发放就业专项资金1.7亿元,新增就业8.3万人。国内首创建筑企业工伤保险项目参保模式,全市所有建筑业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障范围。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率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位次,住房保障做到“应保尽保”,且实现当年申请,当年保障。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1410套,完成率178%,提前半年并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全年790套的目标任务。截至10月份,市区共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73.56万元,共计3476人次。市区发放户新增120户,超额完成省定100户的目标。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作为全省首批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积极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编制工作。按照《南通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的规定,从前期调研、立项管理、研究起草到审议表决实行全流程规范化运作,确保立法质量。制定出台《2016年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及实施方案,确定2个正式项目和6个调研项目,并进一步明晰了起草部门、法制机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定位,健全政府立法工作机制。2016年,我市首部实体地方性法规《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经省人大批准已公布,市政府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保证条例的贯彻落实。《南通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通过。我市首部实体政府规章《南通市老洪港应急水库水源地管理办法》,也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年初制定《2016年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项目计划》,切实抓好规范性文件立项编制工作,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做到“三个一律”,即所有规范性文件全面实行项目化管理,未进入立项计划的一律不予进入制发程序;所有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常务会议审议,未经审议的一律不予出台;所有上常务会议审议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法制审核,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一律不上会。这一做法有效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积极推进海门市创建全国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目前已顺利通过验收,试点经验在全省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座谈会上进行了交流。
三是加强政府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工作,全年共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备案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共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84件,依托政府法制监督系统,全面实现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审查。组织对9件规范性、政策性文件进行评估,后评估报告经审查后及时向社会公开。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对市商务局、人社局和海门市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点评,加强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完成两年一次的市政府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定期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322件,其中继续有效219件,修订25件,失效30件,废止48件,清理结果以市政府发文形式向社会公布。积极推行文件清单化管理,现行有效的文件目录和文本全部向社会公布;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实现文件目录和文本的动态化、信息化,将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实现了政府政策制度公开、透明、见底,切实防止将失效的旧文件当做权力“把着不放”。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严格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各项要求。推广海门作为省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经验,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流程监控、立卷归档和卷宗评查制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论证、评估、审查报告格式化,实现节点管理、流程控制、规范运行。组织制订《南通市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反复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拟调整为政府规章,列入2017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
二是强化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公众参与。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操作规则,推行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讨论。全年仅市本级就对政府法律事务协调、政府合同签订等出具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60余件。积极探索公众参与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决策事项的种类和方式,依托“中国南通”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四级政务服务平台、12345政府热线等搭建政民互动平台,提高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便捷性。建立利害关系人、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增强听证的民主性、公开性、公正性、科学性。
三是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论证。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程序,保障专家独立客观提出论证意见。市本级全年共论证40项社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19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重大措施,22项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举措,4项重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定价事项,2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事项。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实现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和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社会稳定、环境和经济等风险评估,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四是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普遍落实。截至目前,市、县两级政府全部强化了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外聘了兼职法律顾问;市政府41个组成部门均设立法制处室或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其中38个重点部门全部外聘了兼职法律顾问;县(市、区)主要执法部门普遍外聘了兼职法律顾问。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成立了“南通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成立以来,参与市政府101项重大行政决策论证,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率100%;参与市政府5件规范性文件、县(市、区)政府及市级部门84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确保了这89件文件通过上级政府备案审查率达100%;参与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重大合同审查逾800件,有力防范了行政机关的合同风险;服务于南通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全国试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国试点、海门全国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为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依法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紧抓国家级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市的契机,在市场监管三合一改革的基础上,以“四个一”为重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深入推进综合执法,即在市级部门实现“一个部门一个机构管执法”,在县(市)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在市辖区实现“一个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在重点中心镇和开发园区实现“一个区域一支队伍管执法”。行政执法主体更加集中、基层执法力量有效加强、执法效能显著提升。制定了《市级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及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文件,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三大领域的综合执法改革依法有序开展。健全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同步开展的具体程序、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机构与原部门的职责关系,编制集中执法事项清单。以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为重点,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试行)》、《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等文件,为在综合执法领域探索开展执法程序、行为、文书标准化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在环境保护领域,28个基层环保分局全部正常运行,属地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在城市管理领域,市区管理层级关系进一步理顺,管理权限进一步明确,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南通被列为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基层联系点。
二是健全执法行为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着力加强对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年度零报备制度。根据部门职责,分类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同级部门之间、上下级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有效实现审管衔接、无缝对接。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主体,严格确定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制定执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编制37个市级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方式等。构建执法人员监督管理系统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级部门所有执法人员信息全部入库,进一步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将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违法人员黑名单制度,在适当范围内及时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全年共审查重大行政处罚决定13件,抽查行政处罚案卷218卷,评查情况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三是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案情通报、案件咨询、信息共享、议事协调、协作配合、日常联络等制度和机制建设。认真贯彻实施省规定的“两法衔接”移送标准,及时印发推进和督促落实,并将是否涉及“两法衔接”移送列为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核以及案卷评查的必备内容。组织召开全市“两法衔接”工作交流会,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突出征地拆迁、食品药品、环境保护、侵权假冒等重点领域“两法衔接”工作,完善工商、质监、食药监、环保、国土等重点执法部门与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建立“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及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的查处力度,在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五、加强行政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以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时,市监察局全程列席,进行廉洁性审查。出台了《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试行)》,对全市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和文书进行了统一。推行行政许可质量社会评议制度,以第三方回访的形式进行随机抽查回访接受群众评议,行政许可满意度一直在99.5%以上。
二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主动接受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履行政府及部门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市人大评议提出的整改措施,各部门成立专门班子,制定工作方案,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上门向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对市人大提出的162条针对性意见,各部门都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并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52件,满意率达95%以上。办理政协委员提案375件,满意率达99%以上。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全市行政诉讼案件1608件,判决执行率为100%。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定5种情形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
三是实施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严格落实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并定期轮岗等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方案》,制定责任清单,开展专项督查,在全市通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实施一案双查,查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案件。严格实施审计监督,实施审计(调查)项目106个,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问题金额达3.0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核减3.15亿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件;在南通日报、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审计结果47篇次。组织开展了2016年审计整改专项督查工作,抽取2015年审结的通州湾示范区2014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等6个审计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涉及整改事项96项。在省内率先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并获江苏省第二批法治实践优秀案例提名奖。
四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网民诉求反馈机制。借助市“12345” 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市长信箱、濠滨论坛、西祠胡同论坛,以及各级各类政务微博、官方微信等网络平台,畅通民意表达,自觉接受监督。截至11月底,人民群众共拨打市12345政府热线273082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9.4%,接听有效来电15191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2.1%;共受理公众网络有效诉求2482件,共发布2502条。共回访工单22084次,公众综合满意率为93.73%。优化网络问政机制。建立网民见面会制度,定期邀请网络名人,就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物业管理、违章搭建等问题进行现场问政,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现场作答,更好地推动网络问政、网下解决。
五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突出重点信息公开。围绕年度内重点推进的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助力政府建设等四个领域18项公开任务,制定推进方案。全面公开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项目目录清单》、《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等五张清单。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公开除涉密单位外82家一级预算单位(含所属单位)的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和年度决算。全面公开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专项规划、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围绕推动新一轮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落地生效,在“南通就业网”集中公开42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等。构建立体式发布渠道。在党委政府、新闻网站开设发言版块,在商业网站设立1200多个发言账号,建立800多个微博微信官方账号。以南通发布、掌上南通为代表的新闻客户端5个。联合新华社打造的全省首家党政客户端矩阵“江海南通”,集纳近30个党政、新闻客户端,日均发布信息约900条。全市政府网站组织“在线访谈”200余期。免费发放《南通市人民政府公报》近2万册。主要负责人当好第一发言人。市委书记陆志鹏、市长韩立明带头“发声”出席媒体见面会。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行政复议定分止争作用发挥明显。2016年,全市共收到各类复议申请952件、受理846件,其中市政府本级收到263件,受理196件,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案审机制常态化运行,全年共召开案件审理会6次,讨论疑难、复杂案件20余件,效果初步显现。健全完善复议统计分析、案情研判、定期专报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大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力度,全市各级复议机构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终止案件102件,占结案总数的16.06%,较好地实现了案件办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行政应诉工作依法规范运行。2016年,全市行政应诉案件共计1608件,其中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11件。针对复议、应诉案件数量长期居高不下的局面,我市建立健全了行政机关、复议机关、司法机关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复议审判工作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诉讼动态分析研判和重点难点问题研究。10月份市政府专门召开复议应诉工作座谈会,研究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推动化解行政争议责任的落实。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等重点类型案件的研究,依法妥善处理滥用诉权、信息申请权等一批重点案件,有效遏制了浪费行政与司法资源、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等行为。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轮训,着力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诉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海安样本、南通现象”的示范效应进一步放大。
三是多措并举做好调解工作。着力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在强化落实《关于加快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同时,市政府层面积极研究制定《南通市行政调解办法》,明确行政调解的范围、原则、程序、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内容;部门层面也围绕各自领域行政管理事项的调解内容建立工作制度。市工商局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房管局等7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房屋征收纠纷专业调处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切实加大“大调解”联调力度,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信访督导之间的工作流程,综合利用行政、司法、综治、信访等各方资源,为矛盾纠纷主体增加沟通和协调的机会,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
四是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建立网上信访平台。在全市134个市直部门和单位、10个县(市、区)、103个乡镇(街道)、493个县级职能部门和单位开通运行南通“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并在市、县两级门户网站共开通10个网上投诉平台,实行信访事项网上受理。建立运行机制,规范办理流程,压实工作责任,构建了统一受理、统一交办、统一督办、统一考核的网上信访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严格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落实专人办理,并建立台账管理、限时办结、审签报送等工作制度,形成了责任清晰、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对于依法应当或已经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法定途径处理的纠纷和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来信来访,履行告知程序。制定了《南通市阳光信访信息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从程序和实体上明确相关要求。建立了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责任清单。
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将法治工作的要求落实到全市统一部署中,研究制定了《南通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综合考核办法》、《2016年南通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文件,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对县(市)、区推进“四个全面”情况的重要考核内容,强势推进。市委副书记、市长韩立明同志在年初的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效能、规范行政行为、扎实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要求,并召开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王剑锋同志专题调研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对贯彻会议精神、抓好工作落实提出具体要求,并就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聚焦改革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多次召开座谈会、推进会,梳理问题、研究对策。立足源头化解,组织召开复议应诉联席会议,剖析矛盾根源,明晰责任分工、促进争议化解。
二是细化工作方案。年初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16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明确8个方面27项主要工作,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下发后,我市及时研究贯彻落实,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南通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从6个方面提出31项任务共102项具体措施,同时明确了责任主体、序时进度和检验形式,确立了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
三是强化法治思维。狠抓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通过进一步健全干部学法制度,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并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做到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严格落实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年内学法4次,对《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对整治“地条钢”、清理钢铁行业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及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中工作不力、作风不实问题实施问责的暂行办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依托高校优质师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组织县(市)区政府及市级部门分管领导60余人赴中国人民大学进行培训。规定各级党校主体班必须将依法行政专题作为培训科目,培训学时不得少于8小时。严格落实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年共组织3期共61人参加并通过了考试。副处级以上干部未通过法律知识考试一律不予任职。法治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2016年5月,南通市再次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
四是加强考核评价。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指导协调职能,强化日常考核和专项评价的综合评判,通过百分制考核进一步提升考核的科学性、实效性。日常考评部分,从提升法治思维、创新行政管理、制定重大决策、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化解社会矛盾、强化行政监督、落实工作保障等8个方面,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日常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纪实评价。专项评价部分,更加注重从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方面进行考评,并通过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和案卷评查等形式检验工作实效。考核结果作为对县(市)区推进“四个全面”工作考评以及市级部门综合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2016年,我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治队伍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2017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更高标准,争创特色亮点,把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