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南通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南通市政府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推进“两聚一高”新战略、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夯实了法治基础。现将一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跟中央、省改革步伐,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先手,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活力。年初印发《2017年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明确完善权责统一的清单管理体系、集中高效的行政审批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管执法体系和简约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等四个方面20项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企业设立“单一窗口”和“证照联办”制度,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注册登记效率提升60%以上。深入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全面采取市、区联动建设项目全流程高效审批模式,进一步健全联合踏勘、联合评估、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等机制,精简建设项目审批环节660个,一般工业项目审批实现从立项到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办结。大力深化审管联动,不断完善行政审批局与各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衔接机制,构建“审管衔接全程化”模式,实现审批要素和监管信息双向推送、全程留痕。继续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编制、公布新一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5项及相关收费目录。我市“行政审批实现一枚印章管到底”被列为2017-2018年度江苏省依法行政示范项目,“法治引领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创新”获2015-2017年度全省政府法制创新奖。
二是深入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管理。加强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项目目录清单、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以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清单5张清单。加大对权力事项的评估、清理力度,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两单衔接”,47个市级部门共保留10个大类6994项权力事项,实现“三级四同”目标。做好审批事项承接,全面落实53项企业投资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和220项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目前市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82项。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市级保留行政事业性收费50项、经营服务性收费70项、涉审中介收费56项。持续整顿涉批中介,推动10家事业单位涉审中介服务职能剥离,完成市级机关与所属142家行业协会彻底脱钩。县(市、区)权力清单“三级四同”规范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进。
三是有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完善政务服务综合性平台建设,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突出精准服务、高效便民的目标,把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作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重心,打造最具特色的网上服务平台。截至12月份,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申办率、数据完整性均超95%。市、县两级办件过程信息与政务服务网办件数据实现实时交换,累计上报办件信息近30余万条。在全省率先出台“不见面审批”改革实施方案,围绕注册登记、生产经营、资质认定、税费办理等重点领域,编制完成“不见面”和“见一次面”审批服务清单,共梳理市级43个部门不见面审批事项568项、见一次面审批事项397项,占全部依申请权力事项96%。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平台,进一步扩大“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覆盖面,通过对接江苏政务服务网,市、县两级83%的审批服务事项可在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到去年底,政务服务网访问量已经突破400万次,实名认证用户5.6万人,APP下载22.6万次。推进12345政府公共服务扩容增效,开发建设“一站、三库、四系统”(门户网站,政务知识库、便民信息库、信用管理库,受理系统、管理系统、办理系统、监管系统),手机APP终端、微信、微博等二次开发项目均已上线试运行。以崇川区为试点,启动三级网络建设,通过市、区系统无缝对接,将区属街道、社区全部列入系统,在网上直接进行转接、回复,实现了工作网络的纵向畅通、横向相连。2017年在全省首次创业创新环境评价中,我市综合排名列13个设区市第1名,所辖5个县(市)及通州区进入全省前10名。
四是市场监管全面转型升级。健全以权责清单为边界、信用监管为基础、综合执法为支撑的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管机制,出台“一单、两库、一细则”,将法定检查事项全部纳入清单,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率,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加大对高风险市场主体的抽查力度,探索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联合监管,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推动监管线上线下融合,提升监管水平,构建部门协同、社会监督、市场自治的综合监管格局。发挥信用监管实效,强化信用数据归集与公开,全市平台归集252个联动部门各类信息约145万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工商门户网站等载体,发布经营异常信息3万条次,公示“守信用、重合同”企业国家级82家、省级310家、市级2242家,撤销市级608家。积极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出台《南通市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完成市区406个非国控企业环境信用评定,评出绿色企业50个、蓝色企业202个、黄色企业102个、红色企业43个,黑色企业9个,发布诚信红榜企业50个,失信黑榜企业9个。在环保部先后两次组织召开的全国环保系统专题会上,我市环保局作为唯一基层代表单位,受邀介绍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经验,江苏卫视等媒体对此进行专题报道。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精细化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坚持服务中心,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和热点,精心组织立法研究和项目安排,突出立法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和《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先后经省人大批准公布,为加强我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南通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已通过市人大一审。政府规章《南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正式颁布实施,《南通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办法》和《南通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已经进入审议环节。严格贯彻落实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首部地方性法规《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实施满一周年之际,城乡建设部门分别向市人大、市政府书面报告了实施情况。认真开展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提高立法决策的科学性,组织对政府规章《南通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进行了后评估。
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和执行管理。坚持精简、效能原则,强化政府规范性文件“三个一律”管理,即所有规范性文件全面实行项目化管理,未列入立项计划的一律不予启动制发程序;所有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常务会议审议,未经审议的一律不予出台;所有上常务会议审议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法制审核,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一律不上会。全年出台《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5件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等42件政策性文件、《南通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等各类规划19件,全部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制发和公开。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评估工作,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后及时报送省政府和市人大备案,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对县级政府和市级部门5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登记,并组织规范性文件专家点评活动,进一步督促县级政府和市级部门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对《南通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南通市电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12件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执行情况评估,推动政府规范性文件真正落地生效。
三是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推进。全面开展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清理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强化对县(市、区)和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督查。市政府全年共清理文件432件,并将359件继续有效的文件、16件需修改的文件、23件失效的文件和34件废止的文件,以清单的形式全部上网公布,向社会亮出政策“家底”。同时,为确保全市新老政策文件的有序衔接,对清理确定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明确提出于2018年6月30日前按规定程序完成修改发布工作。经过自2009年以来持续五轮的全面清理,我市的地方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三、着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有效规范。立足源头管理,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颁布实施政府规章《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明确基本决策程序,突出合法性审查关键环节,强化决策执行和监督,从立法层面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编制公布《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2017-2021年)》,确定重要规划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6个方面30类事项为本届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清单事项,为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管理打下了基础。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执行情况评估等操作规则的起草工作。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对依法决策的保障作用,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决策方案,市政府常务会议一律不予安排讨论。针对政府合同面广量大的实际,着力完善政府合同审查机制,出台《南通市政府合同暂行管理办法》,同时加强对市级部门行政合同的备案管理。2017年,我市被确定为全省第二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城市。
二是公众参与决策实效明显增强。将群众诉求作为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坚持宽领域、全过程、多途径听计纳言,不断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效。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领域,实现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重大行政决策的全覆盖;进一步拉长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链条,将公众参与嵌入重大行政决策的全过程,在立项前征集民意、在决策中汲取民智、在执行后检视民声;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途径,充分利用互联网全天候、触及面广、方便快捷的优势,搭建政民互动平台,在“中国南通”门户网站设置“民心专列”“民意征集”“公众交流”等栏目,推广使用“中国南通政务”手机客户端,即将上线运行“市民通”手机APP。2017年我市在出租车行业改革和网约车管理决策过程中,通过宣传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交流互动,提出书面建议79件,网络留言200多条。行政决策和民意沟通的良性互动,为全市出租车、网约车管理措施的顺利出台和施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至2017年7月份,市、县、乡、村四级已全部落实到位。其中:市、县两级政府均加强了政府法制机构主体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县级政府还特别增配了正科职法制办专职主任,同时两级政府均吸收律师、专家、学者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和乡(镇、街)普遍设置了法制机构或专职法制工作人员,聘请了执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进城乡社区,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实现市域全覆盖。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取得“开门红”并扎实推进,去年上半年,市政府法制办在全省率先获批开展此项工作,11名工作人员取得公职律师证,相关工作获得省司法厅高度肯定。目前,其他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建设已全面完成申报工作。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更加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度建设、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复议应诉、化解矛盾等方面的参谋助手和咨询论证作用,有力提高了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
四、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以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切入点,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重点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深化执法改革。积极探索重点街道综合执法,推进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曲塘、洋口、川姜三镇跻身全省新一轮改革试点。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2016年如皋市获批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海安、如东、海门、启东、通州去年均获省政府批准在农业、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城市建设等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如皋综合执法改革获评2017-2018年度江苏省依法行政示范项目。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纵深推进,使相关领域执法效能得到有效提升。在市场监管领域,借助大数据科学化的监管方式,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依托与阿里巴巴集团搭建的“红盾云桥”信息通道,实施“云剑护企”工程,协助企业开展打假维权155次,帮助企业挽回损失1266.37万元。在城市管理领域,继2016年被确定为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后,去年我市在城管执法队伍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绩,市城管局被表彰为全国“强转树”专项行动先进单位,如皋市城管局1人被表彰为先进个人,江苏省仅3个单位和2名个人受表彰。
二是“三项制度”试点成果全市推广。认真总结海门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国家试点的工作经验,及时将海门阶段性试点成果向全市推广。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门审议通过了在全市开展“三项制度”的试点工作方案,市政府成立试点协调小组,召开全市试点工作推进会和新闻发布会,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目标、范围、任务和组织实施要求,确定海安县、启东市为市级试点地区;市公安局、国土局等15个部门为市级试点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大行政执法领域中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开展相关工作,同时明确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目前,相关试点工作正在快速推进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抓制度、抓标准、抓队伍、抓质量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市行政审批局以推进执法公示制度为抓手做好审批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环节公开;市环境保护局通过执法装备配置、自动化平台搭建、提升文书模板质量、强化执法流程考核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三项制度实现市县两级联动,多范围、全领域推进,有力提升了全市规范文明执法水平。
三是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更加严格。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动态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发证、持证上岗制度,未经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对不在岗、不在编以及未通过相关法律知识考试的,按规定取消行政执法资格,经清理核实,全市规范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15619名。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建设,抓好执法证件的年检、申办和换证工作,积极开发建设行政执法网上测试平台,对174名年度内新申领执法证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培训。
四是“两法衔接”机制运转有序。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要求,突出环境资源、食药安全、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强化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政府法制部门在加强案件移送、刑事追责等方面的联动,积极构建信息互通、平台共享、案情通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重大案件联合办理等制度,定期召开全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建立环境执法等领域重大疑难案件集中会商研讨制度,统一案件移送标准、完善程序和证据规则,形成打击犯罪合力,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行政制约和监督更加有力。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强化对财政预算、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公共资源交易、重大政府投资的流程控制和监督管理。强化制度建设,以抓好审计报告问题整改和规范监督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为重点,健全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各项措施。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加速政务诚信建设,出台《南通市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及《南通市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归集办法》,会同市中院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诚信履职约束,将践德守信情况作为公务人员个人晋职晋级、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主动接受党内、人大、民主、司法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25件、政协委员提案387件,按时办复率100%。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零报告制度,全市全年未发生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全年行政诉讼判决执行率100%。
三是畅通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依托12345政府热线、“市长信箱”、网站留言栏等,及时受理、认真调处、妥善解决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接听12345政府热线18万次,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办结率100%,服务满意率达95.6%。试行执法预警制度,对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复议诉讼等较多的单位,及时进行预警,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重视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在“濠滨论坛”、“西祠胡同”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地方网络平台配备网络发言人,畅通民意表达,认真收集民众关注的热点事件,及时跟进网民对热点事件的反映和评论,第一时间进行回应,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以公开促公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出台《关于在“放管服”改革中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突破口”,坚持改革优先、标准引领、实效实用和需求导向,大力推进政务领域和政务服务事项公开的清单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实现政务资源和信息数据共享共用,使企业和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推进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搭建立体式政务信息平台,在党委政府、新闻网站开设发言账号,建成各类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800多个,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务微平台全覆盖。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在线访谈、政风行风在线等活动,通过政策解读、咨询解答等把政策送下去,将民意传上来。2017年,市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做好第一发言人,全年出席新闻发布会33场,组织在线访谈18次,参加政风行风热线67次,开展网上问卷调查活动15次、开展政策等相关问题解答161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行政复议工作成效日益彰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高效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主渠道作用。2017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36件,受理1129件,法定期限内办结率100%。行政复议委员会审案机制常态化运行,通过召开案件审理会议,强化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分析研究,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和争议化解率。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强化复议监督指导,统一全市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征地拆迁等领域的复议案件办理尺度。建全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月统计、季分析、半年小结、全年总结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办案能力建设,举办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人员复议应诉和矛盾化解能力。实行案件高发地区约谈制度和对相关重点人员的交办制度,由市分管领导约谈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相关负责人,推动重点、难点案件有效化解。
二是行政应诉工作扎实开展。2017年全市行政诉讼案件共计1847件,同比增长9.91%。针对复议、诉讼案件长期高位运行的态势,进一步健全行政机关、复议机关、司法机关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复议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强化行政诉讼案件动态分析研判和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出台《规范和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规定》,强化行政负责人出庭履职意识,提升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2017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1.82%,同比增长9.71%。编印下发《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政府信息公开事例一百问》,指导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和信息公开答复工作。依法规制滥诉,打造南通范例,针对行政相对人滥用信息公开申请权,恶意提起行政复议、诉讼,挤占行政和司法资源的现象,立足典型案例,通过提炼判定标准、甄别区分处理、合力会商研判,初步确立了滥用诉权的判定标准,有效遏制了行政滥诉行为。
三是调解和仲裁工作持续加强。以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抓好行政调解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最大发挥行政调解在执法监管中的作用,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综合利用行政、司法、综治、信访等各方资源,加大联调力度,着力构建“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无缝衔接,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促使各类矛盾纠纷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前得到有效过滤和化解。其中,我市港闸区探索建立的基层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三所共建”工作经验,有效应对了城乡一体化和社会转型步伐加快带来的矛盾纠纷问题,走出了一条合力强、效率高的矛盾纠纷调处新路径,相关做法在去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作为江苏典型向全国推广。注重仲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发挥仲裁机构专业、高效、便利的特点,在化解经济矛盾、调和社会纠纷等方面延伸服务触角,提升工作实效。南通仲裁委员会换届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县级仲裁办事处绩效不断提升。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仲裁员,配齐配强仲裁队伍,邀请法学专家进行《民法总则》专题培训,着力提升仲裁员队伍整体业务水平。
四是信访工作法治化运行。认真落实《信访条例》、《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等规定,强化法治信访理念,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程序。出台《南通市求决类初信初访办理“五步工作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按照“联系办理、当面送达、引导评价、事后回访、重访督查”五个步骤,强化信访工作机构和承办单位的责任,使群众初信初访反映的问题在基层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切实提高一次性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减少重复信访。推行信访简办制度,确保简易信访事项10日内依法妥善办结。提高依法治访水平,全年组织2500人次参加“群众满意接访窗口”、积案化解等5个现场推进会和5个业务培训班,着力提高办信接访、处理疑难问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打造“阳光信访”,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实现信访事项网下办理、网上流转,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打造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新格局。
七、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江苏省《实施办法》,市政府“一把手”市长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担任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召集“府、院联席会议”,会商依法化解矛盾改善政府治理的有效举措。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承担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明确刚性要求。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督查考核,将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作为年终述职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范围,实行日常考评、专项测评、社会评价有机结合,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折不扣得到履行。
二是多措并举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紧扣“关键少数”和“绝大多数”,出台《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工作意见》,明确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服务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四大任务,督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强化法治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推动工作破解难题的能力。高频次开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活动,从去年5月起,将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由“季度学”加密为“月度学”,全年先后8次学法,对第一责任人规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教育体制改革、国防交通等领域的10部上位法规政策进行了集体学习。强化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先后在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举办县处级领导干部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160余人参加了较为系统的法治理论和实务培训。全面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去年新任命的326名任命领导干部全部参加了任前测试。探索推进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完成《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起草工作,推进线上考核平台的开发建设。会同中级法院创新开展“千名干部观百庭”庭审观摩活动,通过“观一次庭审、听一次点评、谈一次心得、找一次短板、求一次提升”,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强化法治示范引领和督查考核。积极在“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有效化解矛盾等方面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定期交流推广创建工作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南通市“一枚印章管到底”海安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如皋市综合执法被确定全省依法行政示范项目。强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实行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去年初印发《2017年度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考评实施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7个方面的工作全部纳入考核范围,突出对年度101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实行考核评价与专项督察相结合,依托日常统计报送系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整体考核评价,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行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察;实行内部考评与外部评议相结合,引入第三方参与执法质量评审,在“中国南通”门户网站开展满意度调查。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导向作用,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县(市)区推进“四个全面”工作考评以及市级部门综合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倒逼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效果。
四是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法治氛围。以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市荣誉为起点,围绕《南通市“七五”普法规划》重点对象,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制定部门普法任务清单,严格进行落实。紧密围绕“让领导干部尊法守法、让青少年知法学法、让人民群众敬法信法”的目标,着力抓好“3.8”妇女节、“5.10”思廉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节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2万多份;组织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等法治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9万。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扎实开展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全市23万名党员暨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持续深化崇德少年法学苑建设成效显著,国家关工委主任顾秀莲和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专门批示要求研究推广。创新“媒体+普法”宣传模式,依托报纸、电视台、电台、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媒体,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法治政府的构建营造了更好的社会氛围。
2017年,我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治队伍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要求,一些改革“瓶颈”还有待进一步探索突破。2018年,我市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巩固基点,突出重点,破解难点,着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各项工作,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把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