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19-00563 | ||||
分类: | 其他 报告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民政局 |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9-01-18 | ||||
发布日期: | 2019-01-18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南通市民政局2018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着力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推进民政法治化建设进程,连续三年被评为市级部门法治型机关。
2018年工作回顾
一、强化组织领导,始终把民政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注重发挥法治在推动和保障民政事业健康发展中的作用。一是建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局领导工作分工,年初及时调整建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定期研究解决民政法治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二是年初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2018年全市民政(老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作为民政全年综合考核指标之一,不断压实全系统上下依法行政工作责任。三是把依法行政建设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与机关效能建设、行风建设等全局性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确保了年度法治建设责任书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狠抓重点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建设水平
(一)加强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将重大行政决策、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各类合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以及其他存在法律风险的文件、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实现民政业务、政务、事务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有审必有意见”。今年以来,共审查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各类文件、合同等共计214件,未出现有违法性的负面情况,未出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
(二)注重发挥公职律师作用。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出台《南通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方案》、《南通市民政局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同时推动县(市)区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法治同志任局公职律师,注重加强公职律师在局机关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审核把关等相关事项中的作用。
(三)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适时修改完善《南通市民政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南通市民政局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保障管理制度》《南通市民政局机关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南通市民政局印章管理制度》等文件,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重要事项党组讨论”等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出台《南通市民政局内部审计暂行办法》、《南通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加强民政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重大采购项目审计,确保了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
(四)规范开展行政复议、信息公开。实行“背对背审议,面对面决定”办案模式,对于案件的审理,由法规处工作人员和局顾问律师同时独立审议,有效增强办案质量,降低出错率。今年以来,共发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7件,无行政败诉案件,无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形。
(五)加强民政执法能力建设。注重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市统一安排,共梳理出社会组织、福利慈善、养老服务、殡葬、区划地名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力82项,并在南通市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开。今年以来,我局共立案36件,都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执法活动,每个执法步骤都做到依法规范。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了市民政局执法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申请执法证工作,目前我局已有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29名,行政执法监督证持证人员2名。
(六)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创新开展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和谐型、自治型、智慧型的“六型”社区建设,打造党建为核、服务为本、法治为先、德治为要、自治为基、善治为终的“六位一体”社区治理体系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将社区建设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落实,初步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同时强化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形成了强有力的督查推进机制。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提升民政服务水平
(一)深入推进民政行政职能转变。一是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证明事项共18项。二是推进集中相对行政许可权改革。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市审改办、市政务办做好涉及我局的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三是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一张网”“不见面审批”建设工作。按照市审改办要求,梳理我局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其他”共2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见一面”,做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四是做好南通开发区行政审批赋权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通知》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等相关工作要求,严格做好权力下放对接工作。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南通民政网等形式及时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591条,其中人事任免信息3条,部门预决算信息(含“三公”)30条,基层动态 249条,公告公示199条,民政要闻110条。共接到“12345”专网交办的来电来信工单共87件,市长信箱23件,市民满意率100%。加强留言咨询、广播电台“民心专列·政风行风热线”在线访谈、热点问答、网上信访、“濠滨论坛”网贴答复等交流互动栏目建设,为社会公众搭建了解民政工作的平台。
(三)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今年我局共承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31件,其中主办15件(联办3件),协办16件;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22件,其中主办11件(联办1件),协办1件。我局高度重视,紧扣“时效”与“实效”,严格办理时限,提升办理质量。截止目前,主办件、协办件共计53件已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主办件26件已全部面复,反馈结果均为满意。
四、加强法制宣传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局党组把学法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大力举办依法管理、执法为民、廉洁从政等专题学习讲座。此外,局党组多次组织专题会议,学习《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安全法》《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
(二)切实抓好在职干部学法工作。重点学习《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公共法律及民政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参加省、市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等相关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依法开展民政业务水平。专门邀请市综治办主任助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钱永忠为局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科以上人员进行专题法治讲座,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认真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七五”普法相关要求,明确“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各类学法、考法、用法活动十余次。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环西文化广场布置宣传展板、在南通崇法报专版专题刊载法宣内容;认真指导市烈士陵园申报南通市法治文化示范点并顺利通过验收。
(四)广泛开展民政惠民政策推广宣传。积极推进法治惠民实事工程,编印《民政政策300问》,将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政法规政策以问答的形式编印成册,并通过民政工作会议、普法志愿活动、局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11月15日,我局与南通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合作,组织相关业务骨干,成立宣讲团,对180余名12345话务员进行民政政策知识专题培训,取得良好效果。组织力量编印《民政政策法规汇编》,并在民政官网上建立民政政策法规专栏,使民政惠民政策法规家喻户晓。
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工作有序推进,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日益显现,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加强。但必须看到,民政法治建设与民政事业改革发展需要相比,还存在较多不适应、不相符的问题。一是法制机构设置不到位,专职法制工作人员较少。二是机关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民政执法监督能力和水平有待加强。
2019年工作打算
为切实加快全市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民政部门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2019年我们将着重采取以下几项工作举措。
一、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要把法治思维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思考问题,以法律规则、法律机制处理问题。把民政工作的协调动员机制、民政困难对象的核查机制、保障标准制定的调整机制、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运行机制、行政行为的约束监督机制,以及民政工作的科学决策机制纳入法治框架,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成为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
二、加强法规创制,夯实法治基础。民政立法是法治民政的基础。要围绕我市民政事业发展中心任务,围绕民政工作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以及国家民政立法的总体方向开展政策创制工作。对影响和制约民政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及时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民政规章政策。
三、完善决策机制,切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民政的核心在于依法决策,关键在于依法行政。按照《南通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要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未经法规部门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不能出台、合同不能签订、行政处罚决定不能实施。要依法履行民政职能,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四、实行政务公开,强化法治监督。要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和手段,全方位将民政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职能、办事程序、为民办实事项目等,通过民政门户网站、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尤其是民政重要政策出台后,要针对公众关切及时解读和宣传,着力打造阳光民政。
五、提升自身能力,强化法制保障。注重民政法制机构、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民政法制人才选拔、培养和任用。按照市两办关于印发《南通市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积极营造民政系统法治文化环境,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民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各级民政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办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