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19-00565 | ||||
分类: | 其他 报告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农业委员会 |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9-01-18 | ||||
发布日期: | 2019-01-18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南通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
2018年,我委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南通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南通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以转变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法治农业建设,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农业行政职能转变
1.积极推进简政放权。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市农业行政审批工作,推进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落实。今年省农委委托下放1项许可事项:培育新的畜禽品种、配套系中间试验审批,该事项已落实到相关单位,承接单位制定了许可证核发工作程序,明确了每个岗位的负责人员,公布了对外服务电话,严格执行首问负责、AB角、限时办结等制度。同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审批标准、工作规范等,我委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47项依申请权力事项全部制定了南通政务服务标准体系(5.0版)的服务标准。
2.推进“证照分离”改革。9月底,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文件精神,国务院在全国第一批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总共106项),涉及到我委的有3项许可事项: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改革后的方式为优化准入服务。主要通过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等多种举措优化准入服务。按照市行政审批局的统一部署,这3项许可事项我委已经制定了“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方案,逐条对照改革举措,明确了任务节点、完成方式和完成时间。
3.推进开发区赋权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通知》(通政发〔2018〕17号)和市政府《关于公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集中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通政发〔2018〕30号)文件精神,我委积极与南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有关人员对涉及的农业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梳理,共计16项行政许可全部进行了移交。我委综合执法支队指派专人对开发区农机档案进行了整理,并办理了移交手续。同时,积极对接农药经营的行政许可和农药广告审批,并对开发区相关人员进行了详细地全程辅导和培训。另外,应开发区农业主管部门要求,12月份,我委与开发区签订了《帮带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妥善行使部分涉农行政权力事项的备忘录》,主要在技术指导、技术人员支持等方面给予帮带。
4.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行政机关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进一步推进农业重大建设项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截至12月10日,我委在南通市农委部门网站 “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5条。今年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答复。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委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对事关全市农业经济发展的一些重大资金安排、重点农业项目和中长期规划等均按程序要求,经委党组(扩大)会议研究确定,并重视做好前期的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方案比较等准备工作,增强决策的可行性和实际操作性,减少主观人为因素,既切合全市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要求,又有利于全市农委系统工作的整体协调可持续发展。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委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聘请我市资深律师为法律顾问,并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为我委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和相关事务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协助审查、修改对外重大经济合同,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协助处理我委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重大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事件,代理本委对外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等。充分发挥了专业法律人才对全委推进农业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服务和支持作用。
3.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每年年初,我委政策法规处都要给各部门(单位)印发《关于申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项目计划的通知》,明确了申报范围和申报要求。然后,各部门将《本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项目申报表》交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处汇总编制本委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本委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起草,并由职能部门(单位)向社会发布公告,征求公众意见,牵头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再经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查,最后提交委领导集体审议。
4.完善农业应急管理机制。我委编制了我市“十三五”农业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草案,修订并出台了《南通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重大预案。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森林火灾预防等应急物资储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与追溯预警信息系统,加强对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断以及跟踪监测。加强市农业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积极组织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提高应对农业突出事件快速反应能力。
三、强化行政决策执行机制
1.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我委出台了《南通市农委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程序规则》(通农办〔2017〕21号),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决策作出的具体程序、决策执行和监督等作出了全面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决策行为,提高了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了目录化管理,具体规定了10个大方面的内容。
2.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归档。我委制定了《南通市农委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归档规定》,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立卷归档由决策承办单位具体负责,委政策法规处、办公室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及时将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材料送决策承办单位一并归档,决策承办单位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三个月内完成决策档案立卷归档工作。
3.强化稳定风险评估。为进一步强化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我委及时调整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11月份,我委对今年市农委、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牛羊家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农规〔2018〕1号)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进行后评估,广泛征求有关部门、行政管理相对人、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形成了后评估报告,确保了牛羊家禽屠宰管理监督管理工作顺利推进,从源头上发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抓好惠农政策落实。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强农惠农政策,今年市属各区严格执行发放程序,在做好政策宣传、面积核查、公开公示的基础上,截至8月底,2018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已通过“一折通”系统发放到农户手中,共惠及农户30.84万户,补贴面积82.18万亩,补贴资金9861.39万元。今年南通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继续保持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的发展势头, 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加快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截至12月6日,全市实施中央、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874.256万元,新增补贴机具6621台,拉动农民及组织4053户投入2.41亿元。
四、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2017年12月,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市编办对我委所属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职能和机构编制调整等事项进行了批复,批复明确撤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市九华木材检查站(市林政管理站)、市种子管理站、市林果指导站、市植保植检站、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组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挂南通市林政管理站、南通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南通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牌子)。2018年3月,市编办《关于南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对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进行了明确,核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6个,核定人员编制30名、单位领导职数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大队长(科长)6名。目前综合执法支队现有在编人员37名,管理岗位人员34名(其中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4名),工勤人员3名,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委严格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开展执法工作,始终把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在内容求实、方法求严、形式求全上下功夫、做文章,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内容上求实;坚持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法上求严;坚持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形式上求全。
3.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我委大力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农资经营管理、涉农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春季农资市场督查、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兽药、饲料市场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执法检查活动,对于检查出的问题,不但处理了当事人,还进行了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力保农民购买优质、放心农资,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708人次,检查企业(经营业主)3379个次,整顿市场203个次,查获违法农资数量19.41万公斤,货值金额70.68万元。全市共立案查处案件53起,已结案44起。
4.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开展了农药及农药残留、“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监管、生鲜乳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0月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952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1710家,查出问题103起,涉及金额15.24万元,责令整改62起,立案查处52件,办结案件39件,涉及金额21.63万元。抽检样品199843个,检测不合格51个,不合格产品退市4000公斤,销毁67700.8公斤。印发明白纸、发放宣传材料70569份。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行为,生产者、经营者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
五、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
1.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我委专门成立了行政复议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的工作程序。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我委还加强了对可能引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进行排查,制定防范措施,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今年,我委没有收到行政复议的申请,没有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行政诉讼案件。
2.推进行政指导工作。今年我委从保障农业安全生产、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针对农村和农业生产的特点和实际,充分发挥农业部门在解决纠纷中熟悉情况的优势,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积极推行农业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加强分类指导,正确适用法律,确保处罚公平、裁量公正、执法规范。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
3.及时处理群众诉求。我委认真做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部门信箱、在线咨询等群众诉求的受理、交办和回复工作。截止11月底,共受理12345政府热线平台信息、电话123件,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部门信箱、在线咨询办件26件,所有办件全部按期办结,满意率100%。
六、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1.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委党组书记、主任朱进华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每年都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对各部门、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3月5日,我委专门召开了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朱主任在推进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年的法治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另外,每季度部门办公会朱主任都要听取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重大问题。年终述职述廉报告中将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
2.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我委认真落实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年初都要制定领导班子年度学法计划和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安排活动专题。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讲法和参加知识测试。在学习内容上,除必需的专业内容外,我们还结合时事和业务特点,有序安排共性特点明显、与工作关联度高的内容进行集中学习和研讨。在学习方式上,主要采取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方式,对重点内容或倾向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题交流。今年组织集中学习法律4次,组织重点专题考试2次,对考试成绩排名后10位的同志,除进行必要的谈话外,都必需参加重考。同时,委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参照委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了个人和本部门、单位学习法律的年度计划。
3.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年初,我委专门印发了《2018年市农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与市司法局联合在市区濠东绿地宣传长廊向市民开展涉农政策法规宣传,编辑《法润江海》报16000份,重点宣传与创森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南通市烟草发行系统,在全市每个行政村张贴。我委还派人参加了市法宣办组织的国家宪法日广场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涉农的法律法规、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4.组织依法行政专题培训。5月24日下午,我委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了《宪法修正案》专题培训,特邀南通大学政治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吴延溢教授作专题辅导讲座。吴教授以《2018宪法修正案关键词解读》为主题,围绕“修宪”、“党的领导”、“法治”和“国家机构改革”四个关键词对2018年宪法修正案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立体性的解读。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全委党员干部的宪法意识,提升了大家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读问题的能力,为不断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夯实了理论基础,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打算
2019年,我委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南通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在依法行政工作实践中,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推动南通农业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作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制度落实,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委党组讨论。积极推行机关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事项、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强化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评估报告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对涉嫌犯罪案件,做到该移送的移送,不以罚代刑,使违法行为人不但要受到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追究,而且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强化普法宣传,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
按照《江苏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和年度农业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重点,及时开展新颁布、新修订涉农法律法规、国家惠农政策的宣传培训活动,做好机关公务员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创新法治宣传方式,通过部门网站、市区濠东绿地法制宣传栏、《法润江海报》、法治宣传月、法治文化进机关、送科技送法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职业农民培训等多种形式,推进普法实践,提升普法效果。
三、强化法制监督,规范农业行政权力运行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广大群众的知情权,接受全社会对农业工作的监督。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提高网上运行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权力统一网上运行,不断完善行政权力库,方便群众查阅。定期召开会议,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评议督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跟踪检查行动,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在程序上规范执法行为。
四、强化市场监管,确保农业生产健康发展
按照农业部、省农委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监管和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市、县农业部门整体联动,加强对农资市场、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产品销售单位的执法监督检查,加大对农(兽)药、饲料、“瘦肉精”、生鲜乳等药残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在农产品中使用禁用药物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让广大农民用上放心农资,让广大消费者吃上安全的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