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19-00569 分类: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1-18 发布日期: 2019-01-1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2018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2018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19-01-18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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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1-18
发布日期: 2019-01-1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2018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及市委市政府、省税务局各项法治工作任务,坚持依法组织收入,推进公平文明执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市税务系统积极投身新一轮法治建设实践,决策制度日趋完善,执法监督不断强化,法治建设持续加强,法治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一、2018年法治建设情况

(一)健全法治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结合税务机构改革新形势,建立了新机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为保障依法履职,建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今年以来,市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先后作出涉税审批(核准)试行告知承诺方式、开展税务行政指导等一系列重要决定,出台了关于开展“三项制度”试点、“放管服”试点等重要措施。

2.落实法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省局“十三五”时期推进依法治税42项重点工作任务为基础,把准上级方向,结合社会各界关注热点,科学指导制定我局中长期的、阶段性的细化落实办法,相继印发《2018年政策法规工作要点》、《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分解表》、《2018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等,确保本年度各项法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明确工作标准。不断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办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实施办法》、《规范执法示范岗创建实施办法》,出台《三项制度操作手册》,要求全市税务系统以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为抓手,围绕“健全税收法治组织保障、增强全社会税收法制观念、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涉税矛盾和纠纷” 等六大项目45个指标78个评价标准,推动法治税务基地创建。

4.科学民主决策。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策程序,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立以系统内部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外部专家和律师顾问参加的法律专家团队,未经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的重大事项不得提交讨论,强化内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今年以来,市局法律顾问团队对重大决策事项提出法律意见20余份,其他重大行政决定均纳入法制审核范围。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1.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主动向干部职工进行述职述廉述法,以上率下引导干部培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税收工作的习惯;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教育活动,健全落实机关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本年度党组(党委)中心组学法共组织学法5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学习。

2.营造全体干部学法用法氛围。组织分级分类培训,在各类培训教育中充分体现税法教育的主体地位;积极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参加江苏省第六届“万人学法”竞赛活动;组织新进公务员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99.35%;开发“网上税校”平台,建立学法菜单,确保每名干部法律知识学习不少于60学时。今年,我局举办大型法律知识讲座2次,邀请外部专家进行新修订宪法、监察法等授课;举办内部法治培训4次,在法治教育宣传、执法风险风控、执法案例解析、复议诉讼应对等方面进行能力提升。

3.打造一流的法治人才队伍。鼓励干部职工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系统本年度通过法律资格考试21人,通过率达61.76%;在总局、省局组织的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中,我局入选岗位能手人数一直位列省辖市局前列。目前全系统共培养专业带头人275名,“三师”(注税、注会、律师)占比持续位居全省前列。经省司法厅批准,我局今年新增10名公职律师,崇法、学法蔚然成风。机构改革后,我局将法规职能与督审职能合并,进一步充实了法治力量。将干部执法规范化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九比竞赛”,激励广大干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强化政策统筹管理

1.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实施《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落实文件起草、审查、签发、备案等一系列要求,在机构改革之际,全面梳理我局各项规范性文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局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总局要求,认真开展军民融合发展及产权保护、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涉及文件及社保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文件的清理工作,确保及时高效全面到位。机构改革期间,共对全系统41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经清理共废止文件35份、继续保留文件6份。截止11月底,市、县两级共梳理地方社保及非税收入文件64份,提出清理建议22份。

2.深化政策确定性管理。完善市局《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及《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改进税收政策联席会议机制,着重解决纳税人反响强烈的焦点、难点及热点问题,为基层执法提供明确口径。全年各级税务机关累计上报政策确定性意见建议4条,主动发布确定性意见6条,专委会专家解答基层疑难问题114条。

3.加强政策跟踪管理。密切关注税收政策执行效果,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意见》、《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对行政处罚标准、偷税界定标准、股权转让追征期确定等执行难点进行跟踪研究,提出适用意见,对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房地产企业税前扣除等执行热点进行后续管理,确保各项税收政策适用准确、落地有效。

(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1.严格执行清单制度。制定覆盖六大类250个事项的税源管理事项清单,落实总局权力清单、税收征管工作规范、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税务稽查工作规范,对外公布涉税事项管理及提交资料清单。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局相关要求,对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及不见面审批事项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2.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结合税收征管规范2.0的编制及完善,围绕涉税事项减少30%、表证单书减少50%、数据项减少70%的目标,进一步减少和优化税收管理流程,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先后开展7次审批项目清理和确认工作,取消76项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除保留的4项审批核准类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外,其余办税事项全部实行当场办结、后台流转,简化审批材料20项,减少审批环节31个,平均压缩办理时间超过30%。全面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将能够网上办理的税收业务全部上网,实现网上办税业务49个。

3.落实“三项制度”试点。在海门局作为全国试点及市局作为全省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 “三项制度”,通过做好三步事项公开、夯实多形式全过程记录、建强一套审核体系等措施,有效促进行政执法阳光公开、规范公正,实现了三项制度与税收执法、法治文化的全面融合。共计制定配套制度15个,分类汇编3套试点操作手册,涵盖各操作事项35项,文书模板及填写说明等共计108份;目前全系统配备移动执法记录仪280台、具有音像记录功能的执法室33间,全市19个办税服务厅均安装高清监控设备;共出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312份,审核发现问题20件,有效防范了税收执法风险。

4.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结合机构改革,及时成立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明确成员单位和职责。严格按照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规定,极探索制定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搭建信息平台,创新审理方式。对照《江苏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处理处罚案件标准(试行)》,统一审理标准。在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时,充分引入“庭辩式”审理机制,允许征纳双方当场质证,既保证了案件处理的公开公正,又达到了以案释法的效果。经统计,2018年共审理大要案272件,其中市局32件、县(市、区)局240件。

5.强化自由裁量管理。以《税务行政处罚裁量管理办法》和《裁量基准》为依据,形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若干问题的确定性意见,供基层参照执行。结合机构改革契机,出台行政处罚适用规范,解决过渡期内前台操作差异,统一执行口径,有效避免不当裁量。定期抽查系统内行政处罚数据,对可疑数据进行核实,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加强整改并纳入考核,不断规范基层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6.完善权利救济机制。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及举报方式,确保畅通网络、电话等维权途径。结合机构改革,及时成立新机构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了《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税务复议及诉讼办理规程,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本年度共受理行政复议7起、处理行政诉讼4起,行政诉讼首长出庭应诉率达100%。

7.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根据省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积极开展法律顾问的遴选、聘任工作,组建内、外部法律顾问团队,为全市税收执法工作提供法律支撑。鼓励干部报考法律职业资格,将系统内13名公职律师全部充实到内部法律顾问团队。通过举办法律沙龙、法律座谈等活动,加强内外法律顾问的沟通。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机制,确保全程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复议诉讼应对等事项。

(五)营造税收法治氛围

1.深入开展税收普法宣传。积极落实“七五”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建立健全了税收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42名高级人才组成的税收普法讲师团定期开展宣讲活动。联合市财政局建立“南通市纳税人教育中心”,组织实施“万人税收培训计划”,实施差别化税收辅导,今年先后举办各类税法辅导30余场,培训各类纳税人20余万人次。率先开辟“在线直播间”,通过网络进行税法宣讲,结合环保法、新修订个人所得税法进行新政宣讲,今年共开播22场。开展税法进校园活动,成立“税法宣传青年志愿者”队伍,促进青少年从小树立税法意识。精心打造“江海税收大讲坛”,先后组织“税收促进家纺行业绿色发展”、“企业涉税风险防范”等专题宣传辅导活动10余次。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开展“纳税服务开放日”活动,先后开展“集成税宣”、“恳谈会”、“专家团进园区”等活动20余次,赢得社会各界的频频点赞。保持与本地报刊、电视台等传统主流媒体的常态化沟通合作,利用税务专版、税务专栏等载体普及税法知识,组织开展“感受税收”系列征文竞赛活动;编发《南通崇法报》税务专报10万余份,增强税收普法的公众效应。今年10月,我局作为南通市政府部门代表,成功迎接省考核组“七五”普法中期验收。

2.积极推进税收法治文化。进一步夯实法治文化根基,巩固法治文化阵地,今年我局进一步丰富法治文化走廊内容,融入服务发展、职业道德、诚信执法等新理念求,吸引省内外各级领导和社会团体前来参观共计20余次。在去年荣获“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称号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推进“法润江海”基地建设,持续做好基层联创联建工作,融合各级税务机关法制文化园、普法展厅及法治文化广场,打造出以市局为核心、各县市区局为依托的辐射式法治文化基地,不断擦亮全国示范名片。今年7月,在全市政法综治法治半年工作现场推进会议上,我局作为代表发言、交流法治文化建设经验。

3.广泛开展外部税收共治。按照去年出台的《南通市税收协同共治工作意见》要求,持续加强与各政府部门全面合作,完善办税服务进驻职能,健全涉税(费)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税收守信行为联合激励和税收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机制,与56个部门协同做好全市税收共治工作。加强与住建、人社、民政、公安、国土、环保等部门数据共享力度,实行外部门数据线上查验,减少纳税人纸质资料报送负担。面向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充分借助机关作风建设“万人评议”、人大评议、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第三方”评税务等活动,了解政策支撑和政策服务需求。试行欠费清理强制执行司法联动,探索联合扩面和缴费基数确认协作方式。专门成立“税收·发展·民生”决策参考研究事业部,主动发挥以税资政作用,积极上报《税收·发展·民生专报》,推动“管户指标”、个人所得税有税申报面和年收入12万元以上高层次人才数等多个指标列入全市助力富民创业考评体系。继续扩大“税银合作”力度、范围和领域,合作银行从国有银行扩面至民营银行,覆盖了100%的商业银行,信贷产品从线下延伸至线上,推出“e税贷”“税e融”等近20个信贷产品,2018年前三季度,共有6958户小微企业享受到税银合作“红利”,获得银行授信10.12亿元,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六)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

1.实施工作任务清单管理。出台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成立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制定优化税收环境任务分工安排;发布了关于落实降低企业负担若干政策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成立简政减税降负领导小组,明确简政减税降负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任务分工表,为实体经济发展释放政策红利,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明确要求各单位按照既定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2.线上线下高效办税。加快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打造融门户网站、12366热线、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税服务直播间于一体的立体式税企实时沟通平台,构建“线上下单、线下办理、邮寄送达”的办税新模式,推行网上服务“首问负责制”,今年以来,全市正常企业网上申报户数26.36万户,网上申报户数占比99.22%;12366热线受理纳税人咨询事项15.66万次,网上在线服务2.2万次,QQ远程协助办税1.32万次。 开发房产交易办税软件、集成自然人线上办税(费)软件,利用支付宝等第三方信息和技术简化自然人登记流程,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线上登记、申报、缴纳、查询。将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整合到政务服务“一张网”、支付宝“城市生活号”等第三方平台,便捷自然人办税。在全市9个全职能办税服务厅实现“进一个厅、取一个号、到一个窗、办全业务”,从“一厅通办”到“一窗通办”,纳税人体验到更优质、更高效、更舒适的办税服务。

3.诚信激励有效落实。以推行实名办税为契机,建立信用动态监管新模式,基于对纳税人信用和风险状况的动态监控评价,实施分类服务和差异化管理。开设A级纳税信用企业的“绿色通道”,减少等待时间,实行“容缺受理”、涉税提醒、优先预约等一系列服务措施。建立纳税信用、风险管理联动机制,对信用级别低、风险等级高的纳税人实施重点监控。对信用低、风险高的纳税人,在事中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预警、提示或业务阻断,促进纳税人自我修正、自愿遵从,在事后采取差别化风险监控和风险应对策略;对信用级别高、无风险的纳税人避免不当打扰。建立纳税人信用信息库和遵从信息推送机制,推广使用税收失信信息公示系统,推进纳税信用体系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信用积分体系,研究运用信用积分体系,促进纳税人行为遵从和纳税遵从,截止今年11月,信用积分覆盖面达100%,信用积分结果运用面达100%。

4.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深入推进服务“三大转型”十大行动,积极落实国务院各项减免税收优惠新政,深化增值税改革,切实为企业减负增效。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降税率政策,我市涉及税率调整8.6万户、累计减税12.72亿元,截止11月底,我市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共1200户,全市382户累计退税10.13亿元。对税收优惠备案类事项推行“以报代备”,取消备案项目163个,实行“以报代备”287个,与其他事项合并办理的73个。主动落实支持金融机构服务农户和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支持精准脱贫和精准扶贫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政府平台转型升级。

5.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为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秩序,积极落实国家“四部委”有关部署要求,密切合作集成攻坚,继续保持打击虚开骗税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一是严厉打击虚开发票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稽查部门查实对外虚开企业152户,确认虚开发票9432份,虚开发票金额98520万元,虚开税额16755万元。查实接受虚开2户,涉及虚开发票41份,涉及虚开发票金额1776.21万元,接受虚开发票税额300.29万元。对152户企业发出协查,协查企业420户,协查发票9432份,移送公安案件及线索147户。二是重点打击虚开发票违法犯罪团伙,在打虚工作中积极发现和查处虚开发票团伙案源,与通州、如皋等地税务、公安刑侦部门协作,对7个犯罪团伙进行了重点打击,查获虚开发票2853份,金额27246万元,税额4639万元,已查实对外虚开企业68户,对外协查企业115户,协查发票2791份,相关案件已全部结案。三是深查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先后查处了“四部委”下发的“7.21专案”、“18.10专案”、“一叶”系列骗税案件,加强和公安部门的协作,对“千色”系列骗税案件进行了刑事立案和调查。四是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高风险药品经销行业、农产品加工行业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查实虚开和违规抵扣等问题,涉及税款5165.47万元。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认真研究并加以改进:一是惯性思维到法治思维的转变还不彻底,部分工作人员未能从传统执法模式上解放思想,处理问题方式僵化,不会主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二是改革试点举措融合推进有待加强,“放管服”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还存在进步空间,要充分考虑执法环境和执法效应;三是法治队伍建设尚需持续加强,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较大,部分法制岗位人员能力提升不够,全系统法律人才配备不均衡。

二、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我局将围绕 “一轴四轮”的决策部署,继续做实“四个抓手”,推动南通税务法治建设迈上新的更高台阶。

(一)严格依法抓收入

一是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贯彻落实“四个坚决”,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守住组织收入的底线,不越红线。二是持续提升组织收入质量。积极落实好“保财力、护民生、提质量”的总要求,深化立体化税源监控体系,实施“以网控税”、“以票控税”、“以信控税”、“以人控税”、“以地控税”相结合的税收治理联动机制,实行税收收入质量“行政约谈制”、收入质量“一票否决制”,稳步提升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单位建设用地税收比重等指标。三是合理确定组织收入目标。在深入开展税源调查的基础上,算清经济税源帐、税收政策帐、增收措施帐、减收流失帐,合理确定组织收入年度预期目标,科学制定收入进度计划,在保持收入进度与经济发展相对平衡的基础上,做到应收尽收,实现收入增长、税源扩大、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四是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主动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取得理解,赢得支持。统筹好当前和长远,加强年度组织收入工作与财政预算安排的规划衔接,保持收入平稳可持续增长,确保完成税收收入目标,为南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围绕需求抓服务

一是提供更优质的税宣服务。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积极落实“七五”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2019年将着重在普法重点研判、普法宣教供给、普法效能提升上精准发力,开辟精准呼应需求、内容生动活泼的普法阵地,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宣传教育效应,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税法宣传服务。二是提供更高效的办税服务。遵行“机构改革、服务先行”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扛实责任,规范管理、强化培训、集成办税,通过增设业务通办窗口、扩大通办业务范围,继续扩大线上办税功能,利用微信、QQ、APP、应用小程序等网络资源,搭建 “互动服务”线上办税机制,力争实现线上办税覆盖面达100%。三是提供更满意的税收体验。构建“联动服务”集成办税机制,继续推行“线上下单、线下办理、邮寄送达”的办税新模式,巩固网上服务“首问负责制”,着力打造纳税服务深度融合的示范区,力争纳税人满意度名列前茅。

(三)推进改革抓执法

一是确保改革全面落地。按照“放管服”改革和“三项制度”试点的总体要求,着力打造权力瘦身的“紧身衣”,安装税收征管的“新引擎”,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全面落地。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集成导向和信息化导向,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到税收工作各个方面。二是理清权责彻底地放。确保行政审批“放”到位、税收优惠“落”到位、权责清晰“还”到位,强包容性执法理念,鼓励自查自纠。三是规范权力阳光执法。根据机构改革后新形势,全面梳理行政权力清单,视情况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开,打造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夯实全过程记录,制定统一的三项制度考核标准;四是法制审核规范执法。进一步扩大法制审核的范围,组织专项攻坚,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提升试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下一阶段将梳理执法改革和试点工作要点,明确执行标准和考核标准,为基层提供更为明晰的执法口径。

(四)提升素质抓队伍

一是有针对性开展法制教育。结合机构改革后岗位职能设置,根据不同年龄、专业背景、岗位经验划分培养对象,积极争取人教部门的配合,对所有税务干部进行普及性法治理念教育,对专业法律人才进行能力拔高提升培训,对领导干部进行学法用法培训,确保全体税务干部不打折扣的接受法制教育培训。二是整体提高法治人才比例。加强各地尤其是基层单位对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视,出台相应考核方案,对各单位法律人才的培养进行监督;积极组织系统内干部参加法律资格考试,力争通过人数再创新高。三是合理利用法治资源。促进系统内法律人才均衡分布,适度向基层岗位倾斜,确保各地各单位法制类岗位都有法律专业人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各地大厅配备法律人才,提高前台的法制力量,进一步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杜绝税收执法风险。四是加强律师顾问团队建设。积极申报下一阶段的公职律师资格,深化与外部律所、高校法学院等机构合作,进一步提升我局内外部律师顾问素质, 切实承担起基层法制审核、法律咨询、风险应对等法律支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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