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目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15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我市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对2017年8月25日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目录(截止2017年7月)》(通政办发〔2017〕130号)中的7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调整,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


通政办发[2019]00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