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省级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价局(发改委),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经发局: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省级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苏价服〔2015〕29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省级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南通市物价局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