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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3-01-31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以下简称“管委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市、区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关心关切事项,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根据工作要点要求,聚焦“十四五”规划、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信息,管委会办公室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全年公开相关信息1391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854条、通知公告信息194条、信息公开栏目信息343条。主动公开办公室文件21条,机构人事信息4条,重要会议信息0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0件,办结60件,0条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3.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优化。通过公众号、门户网站,以及时、公开、严肃的态度回应群众关切,持续跟进,将突发事件后续处置过程、结果全面、及时向社会发布。积极探索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疫情防控”专栏及时发布防控工作动态、防护知识,及时更新全国、全省、全市防控工作政策和各类信息,通过热线应答,对公众建议、诉求予以及时回应解答。

    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管委会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和媒体代表走进管委会办公场所和服务大厅,向代表们介绍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8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7

    3

    0

    0

    0

    0

    6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0

    0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6

    3

    0

    0

    0

    0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0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七)总计

    60

    3

    0

    0

    0

    0

    6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及时、不够丰富等问题,现有公开系统不同程度存在信息碎片化、零散化的情况。2023年,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性;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优化政务服务,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信息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管委会未收取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