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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2-05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南通市海门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区政府紧紧围绕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开水平得到稳步提升。

    1.强化信息发布管理。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聚焦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发布各类政策信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注重政务信息内容质量;系统梳理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均通过政务公开专栏集中、规范公开;积极探索涉企政策精准推送;2022年,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全年概况类信息更新量385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2339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7311条,解读信息发布31条,在线访谈12期。

    2.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强调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

    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通过文字、图解、视频等多种方式,全年发布各类解读材料61条;积极运用多种品牌活动开展政策解读,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20场、在线访谈活动12场、政务开放日活动1场;加快建设政府门户网站智能问答系统。

    3.集中公开规划信息。优化发展规划栏目展现形式,全面梳理历史规划信息,扎实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更新维护。强化重要专项规划编制与公开衔接,完善规划公开机制;以网络形式公开成果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4.主动公开涉疫信息。突出涉疫信息审查、发布等各环节的监管作用,确保涉疫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合规。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等方面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并对核酸采样点、疫苗接种点、发热门诊、核酸检测机构、全员核酸应急采样点等信息进行公示。

    5.及时公开重点信息。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依托信用南通平台系统,公示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进一步落实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全区多个部门和乡镇通过平台归集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用信息。加强财政信息公开,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严格落实地方政府性债务公开要求,按照江苏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及时将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项目基础信息、投资计划等信息录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由江苏省财政厅统一公开。持续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公开力度,开设惠民惠农专项资金专栏。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统一规范发布企业群众诉求受理。持续深化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每月发布重大项目和实事项目进展情况。

    6.政务公开平台集约高效。全面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前期准备工作,使网站页面、栏目简洁明了,信息公开更加高效便民。

    7.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5件,办结265件,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8.政务新媒体发展健康规范。围绕《江苏省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指引》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集约关停有关工作,全年净注销新媒体2个;落实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和日常巡查制度,顺利通过全年四次省级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4

    5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2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3721

    行政强制

    95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2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4

    16

    0

    0

    0

    5

    26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9

    16

    0

    0

    0

    5

    1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3

    0

    0

    0

    0

    0

    3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1

    0

    0

    0

    0

    0

    1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1

    0

    0

    0

    0

    0

    2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6

    0

    0

    0

    0

    0

    4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4

    16




    5

    26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置有待加强。区政府专职从事政务公开的人数较少,各镇街、各部门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也多为兼职,且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业务熟练度还不够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覆盖面和实效性有待拓展。对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个别单位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回应公众关切不够及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质量还需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三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在对政策文件解读时,文字解读占比较大,图文、视频解读较少,未能做到通俗易懂、喜闻乐见,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政策文件及解读的传播范围。

    2023年,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一是全力推进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对各镇街、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大对条线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不断提升全区政务公开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切实加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努力提升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主动性、时效性和严谨性。三是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要求,着力提升解读质量、丰富解读方式、提升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