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崇川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崇川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实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南通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是以新《条例》出台为契机,持续强化能力建设。新《条例》出台后,区政府迅速进行研究部署,制订全区贯彻实施方案,在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上安排专题学习。及时开展学习培训和业务研讨,组织各街道、部门工作人员深入领会新条例精神实质及具体要求。区政府办公室整合力量和资源,设立政务公开科,指导全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优化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栏目。
二是以主动公开为根本,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实施方案。2019年,全区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000余条,其中,涉及经济社会政策、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2000余条,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近180万人次。在政务服务信息方面:区行政审批局22个子项72个业务项全部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展示,全部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占比100%。在公共资源配置信息方面:制定出台《崇川区调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场限额方案》,实现各类项目“应进必进”。2019年,共完成招标项目301件,成交总额2.3139亿元,节约交易资金0.6108亿元。其中,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227件,成交金额1.9553亿元,节约交易资金0.5606亿元。在预决算信息公开方面:区财政局制定《关于做好2019年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区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预决算公开操作程序。区本级除涉密单位外47家部门预决算、政府2019年预算及2018年决算全部按时公开。在就业创业信息公开方面:全面升级市场信息化服务设施,线上招聘、场内服务、基层就业援助实现信息共享。全年举办各类主题招聘会100场,1736家用人单位提供30306个就业岗位,约8338人(次)进场求职应聘。“人力资源直通车”全年举办各类主题活动11场,共计355家企业设展招聘,提供就业岗位6300多个。
三是以日常保障为基础,不断扩大公开事项。对照市政府下发五公开及重点领域公开目录名单,结合崇川实际,有针对性的增加了公开项目和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事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3633条,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369条。2019年,全区共接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76件,其中区政府本级接收申请141件;按时办结472件,其中,依法公开和部分公开272件。
四是以合理回应为重点,积极做好沟通互动。对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做到发布与解读同步安排,政策背景与实施办法同时解读。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热点,开展调查征集活动20余次,内容涉及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等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以及社会热点等。受理市长信箱673件、区长信箱126件,第一时间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并按时规范完成答复。
五是以巡查整改为抓手,强化网站动态更新。把迎接国办、省办对政府网站开展常态化监测作为工作重点,严格对照《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指标体系》抓好日常巡查、整改工作。针对省、市网站巡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落实整改时间和举措,在市大数据局的关心指导下,不折不扣地整改到位。同时聘请专业监测公司严格对照普查指标要求,加强对门户网站的日常巡查,并举一反三,做到系统梳理,查漏补缺。
六是以考核督办为统领,切实提升工作效能。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继续把政府网站栏目信息发布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内容,完善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相关考核细则,优化信息内容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同时,将网站建设、政务信息保障等纳入对各单位的年终综合考核,严格实行倒扣分制度,进一步提升各单位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9 |
8 | 3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5 | -81 | 44344 | |
其他对外服务管理事项 | 130 | +40 | 6981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93 | +284 | 6350 | |
行政强制 | 94 | +7 | 122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4 |
8433.913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68 |
7 |
0 |
0 |
0 |
1 |
47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50 |
0 |
0 |
0 |
0 |
0 |
25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1 |
0 |
0 |
0 |
0 |
1 |
2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9 |
4 |
0 |
0 |
0 |
0 |
12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9 |
0 |
0 |
0 |
0 |
0 |
9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六)其他处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七)总计 |
467 |
4 |
0 |
0 |
0 |
1 |
47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0 |
3 |
0 |
0 |
0 |
0 |
2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4 |
2 |
1 |
0 |
37 |
8 |
1 |
4 |
2 |
15 |
14 |
0 |
8 |
6 |
28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平台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等等。
2020年,我区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积极吸取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扩充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手段、深化公开效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监督机制、考评机制,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贯彻落实新《条例》要求以及上级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全区各单位积极推进“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持续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围绕网站集约化要求,继续落实每月测评通报制度,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交流讨论,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牵头部门依法、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保证重点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及时开展。
(三)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检查监测力度,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集约整合,压实主管单位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安全运行和便捷畅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推动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全区23家单位共开设政务新媒体43个,区政府办公室严格对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对所有政务新媒体逐个逐项做好检查,其中,对5个关注度较低的账号已责令关停,对12个疏于管理的账号已启动注销程序。目前,尚有26个新媒体账号正常运营,包括政务微博2个、微信公众号22个,移动客户端和第三方平台(今日头条号)各1个,所有新媒体账号均上报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并按要求进行严格管理。
(二)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9年,区政府共办理市人大建议10份(主办3份)、市政协提案13份(主办4份),全区各单位共办理区人大建议276份,区政协建议案、提案等209份,内容和办理结果全部按时对外公开。
(三)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区市场监管局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及《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共制定抽查计划10个,制定抽查任务128个,抽取市场主体1366户,全区企业抽查比例达5%,全部完成检查并回填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对外公示,公示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