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1-21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24〕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通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

南通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

前 言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要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为子孙后代留下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提升生态系统质量、提供优质生态产品的重要路径,也是加快美丽南通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有力支撑。

依据《江苏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南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有关规定编制《南通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保障生态安全、增强生态功能和提升生态品质为重点,在全面分析南通市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和主要问题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提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以及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的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

《规划》是南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市域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总体安排,是指导编制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布局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从陆域到海域、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格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努力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全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美丽南通建设提供高品质的生态资源本底,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第二节 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和生态保护修复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和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

科学保护、系统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保护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空间多样性,加强区域整体保护和塑造。根据生态系统退化、受损程度和恢复能力,统筹考虑自然生态系统各要素与农田、城市人工生态系统之间的协同性,科学配置工程措施,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立足自然生态本底,科学评价生态系统功能,预判重大生态风险,识别主要生态问题,合理确定目标任务。统筹考虑自然地理单元的完整性、生态系统的关联性、自然生态要素的综合性,划定生态保护修复分区和重点区域,布局重大工程。

统筹协调、创新驱动。加强空间统筹、区域协调和部门协作,全方位、全地域、全要素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流域上下游、左右岸的协调联动,建立上下联动、同级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持续发挥良好生态效益。深化机制、政策、技术创新,为生态保护修复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第三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南通市行政辖区,总面积18329.19平方千米,其中陆域面积9380平方千米、占比51.18%,海域面积8949.19平方千米、占比48.82%。(陆域、海域分界线为新修测海岸线,含苏沪海域勘界中南通市主张海域402.19平方千米,不含北侧省管“两沙”海域593.7平方千米;全市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范围至零米等深线,面积10507.12平方千米)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

第二章 现状形势

第一节 生态资源概况

地理区位。南通地处中国东部海岸线与长江交汇处、长江入海口北翼,集“黄金水道”“黄金海岸”于一身,素有“江海门户”之称。南临长江,经苏通大桥、崇启大桥、沪苏通公铁大桥三条跨江通道,分别与苏州市、上海市跨江相连,东濒黄海,西北与盐城市接壤,西与泰州市为邻。南通在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中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被誉为“江海明珠”。

地形地貌。南通滨江临海,地势低平,地表起伏甚微,高程普遍在2米—6.5米,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微微倾斜。沿海滩涂是南通比较特殊的地貌类型,其中85%以上的岸段为淤积型或稳定型的粉砂淤泥质海岸,形成良好的滩涂资源。

耕地资源。全市耕地面积3903.18平方千米(585.48万亩)。其中水田2300.02平方千米(345.00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9.98%;水浇地1533.40平方千米(230.02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9.21%;旱地69.76平方千米(10.4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81%。耕地综合质量等级高。

矿产资源。全市受地质条件限制,矿产资源相对贫乏,种类少、规模小。全市开发利用的矿产主要有石油、地热和矿泉水,砖瓦用粘土已全部禁采,海门王浩铁矿纳入省级矿产资源保护和储备管理。

林地资源。全市林地面积393.47平方千米,以绿色通道和水岸绿化等带状林地为主,林带较窄、单一、结构简单。除带状森林之外,其他森林和林木多呈离散点状分布于农田、建设用地中,林地小斑块平均面积为0.79公顷/个。

湿地资源。全市湿地生态系统分布广泛,自然湿地、人工湿地和浅海水域各种湿地类型皆有分布。全市全口径湿地(包括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河流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不含养殖水面)、沟渠以及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浅海水域)面积5146平方千米,其中自然湿地2020平方千米,主要以沿海滩涂、河流水面为主;人工湿地875平方千米,主要以坑塘水面、沟渠为主;浅海水域2251平方千米。

水资源。全市水资源丰富,河道交织成网,基本形成能引、能蓄、能控制、能调度、能通航利用的河网水系。水资源总量47.62亿立方米,总用水量为39.74亿立方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饮用水水源地供水水质达标率为100%。

生物资源。全市具有江、海、河、塘和陆地及山丘等多种生境类型,光照充分、雨量充沛、气候宜人、无霜期较长,适宜生物生长和繁育。观测结果显示,全市已成为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丰富度最高的地区之一。全市物种共有3508种,其中珍稀濒危物种共127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有78种,包括中华结缕草、乌龟、黑脸琵鹭、勺嘴鹬等。

海洋资源。全市海域属于南黄海海域,位于辐射沙洲南翼,海岸总体上为西北—东南走向。全市拥有276.44公里海岸线,其中人工岸线206.03公里,自然和生态恢复岸线70.41公里。海洋渔业资源丰富,约有2000多个水产品种类,吕四渔场是多种名贵水产品繁殖和摄饵的优良渔场。

第二节 生态本底状况

生态系统自然资源丰富。全市依江傍海,境内河网纵横,水系发达,岸线、湿地资源丰富。位于南北气候交错区和海陆生态交错区,具有典型的南北植物过渡带特征,生物资源丰富。境内有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江苏海门蛎岈山国家级海洋公园、江苏小洋口国家级海洋公园等。

生态系统整体趋于稳定。全市生态系统总体稳定,水土流失敏感区零星分布在如东县、启东市沿海区域;海岸侵蚀敏感性整体较低,主要分布在自然岸线向海的海岸滩涂区域。

重要生态保护区域集中分布。根据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价、生态敏感性评价、生态系统恢复力评价结果,陆域生态保护重要区域集中分布在长江沿线的饮用水水源地、种质保护区,海域生态保护重要区域集中分布在如东小洋口国家海洋公园、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通吕运河、通启运河河口。生态保护重要区域应控制对自然生态的人为干扰活动,加强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生态功能,也是生态保护修复的重点区域。

第三节 生态保护修复成效

生态修复治理纵深推进。实施长江大保护,狠抓长江环境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治水提质工程。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有序推进低效林改造、中幼龄林抚育和有害生物防治,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持续性。积极推进废弃矿山综合治理,显著提升采矿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开展海岸带整治修复,推动牡蛎礁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在全省率先出台《南通沿江生态带发展规划》《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推进五山及沿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全力打造滨江“城市客厅”,成为全国生态修复样板。

国土综合整治成效显著。全市着力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深入实施陆海统筹耕地保护升级行动,探索开展盐碱地综合改良,“十三五”期间,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20.05万亩。实行区域化整体建设,打造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化整体推进示范区。截至2020年底,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200万亩,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提升。

地质环境治理稳步开展。全市科学统筹、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隐患拉网式排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先后对各类关闭矿山和工矿废弃用地开展生态修复。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完成矿山生态治理修复面积5.57平方千米,全面完成“十三五”矿山治理规划目标,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深层地下水压采、限采措施不断推进,地面沉降发展态势得到有效控制。

海洋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全市陆续开展了沿海防护林、滨海湿地修复、岸线整治修复等工作,局部海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修复海岸线超51.46公里。积极开展退化湿地生态修复,先后在重要区段组织实施人工清除互花米草,优化湿地生境,提高生物多样性。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到93.5%,主要入江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

第四节 主要生态问题

水环境、水生态问题仍然存在。长江沿岸水源涵养能力较弱,水体自净能力不强。内陆河道两侧缺少生态缓冲带,破碎化高、连片性降低,河湖生态完整性有待提高。位于水系末梢的河道枯水期生态流量不足,水体流动性较差。受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到位、河水流动性差等影响,部分地区农村河道污染物累积,存在不同程度的黑臭问题。

滨海湿地保护压力大。随着沿江产业向沿海地区转移战略的实施,沿海港口航道等项目建设开发不可避免对海岸带形成干扰,造成滩涂湿地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退化,关键海洋物种及栖息地环境受到威胁,滩涂湿地生态系统呈亚健康状态。近岸海域水质改善成效尚不稳固,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有待提升。

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挑战。受资源过度开发利用、环境污染、物种栖息地萎缩以及外来物种入侵等影响,生物多样性功能受损。海堤外滩涂植被类型主要为外来入侵物种互花米草,芦苇、碱蓬存量逐渐减少。沿江、沿海生态连通性不足,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生态宜居环境建设相对不足。城镇蓝绿空间存在破碎化问题。部分乡村地区耕地基础条件较差、田块零散,局部地区缺少防护林网的防护,农村生态景观有待提升。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与生态宜居环境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第五节 机遇与挑战

(一)建设机遇

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推进,打造美丽江苏南通样板。习近平总书记擘画了“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宏伟蓝图,赋予了建设美丽江苏的重大使命。市委、市政府明确到2035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成美丽江苏南通样板”。坚持源头治理与集中攻坚并重、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并举、能力建设与制度创新并进,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是打造美丽江苏南通样板的重要举措。生态保护修复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大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

多重国家战略叠加,生态保护修复机遇难得。南通处于“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多重国家战略叠加的重要区域,凭借区位、港口、环境质量等诸多资源优势,生态文明建设迎来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多重战略叠加为更加全面谋划生态资源配置、更加系统组织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供重要机遇。

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对生态保护修复提出更高要求。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保护生态环境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改善近海水质及水环境、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提升绿色空间,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健康更绿色更幸福的高品质生活,是生态保护修复努力的方向,也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面临挑战

全市将构建“一主一副、两带四组团”空间格局,城市开发建设中,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一定程度的生态用地侵占、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在资源约束趋紧的环境下,资源开发利用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压力将进一步凸显。各类生态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以及落实好“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理念和要求仍有差距;统筹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生态系统碳汇价值显化不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待进一步深化。这些都将是未来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面临的挑战。

第三章 规划目标

第一节 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江海风韵”新南通的目标,优化大江大海生态格局,沿江打造高品质生态带,沿海打造绿色产业集聚带、滨海特色城镇带和美丽生态带,推动沿江、沿海区域整体面貌焕新和功能重塑,不断筑牢沿江、沿海生态屏障,打响“江海联动”的生态建设特色名片。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城镇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农田生态功能价值,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生态质量指数(EQI)基本稳定。增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全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江苏南通样板作出新贡献。

第二节 具体目标

(一)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恢复与提升重点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江河、森林、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重要流域水安全保障,开展河湖水系水环境治理,加强河湖湿地系统保护修复;重点围绕沿江、沿海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完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提升森林生态质量,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与修复。到2025年,全市新增沿江沿海生态带贯通里程430公里,沿江沿海生态带基本贯通,建设河湖生态缓冲带长度不低于90公里,海岸线修复长度不低于20公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率达100%,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达到60%,水域面积不减少、水域功能不衰退,区域治水全域覆盖,力争75%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或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生态质量指数达到50以上;到2035年,全市湿地修复(建设)面积1.5万亩,海岸线修复长度53公里,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完成省下达任务,水域空间保有量保持稳定,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增强。

(二)提升城镇生态环境质量

开展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统筹城内城外生态网络建设,修复城区山水环境,构建内外连通、蓝绿交织的城市生态网络,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加强滨水地区生态治理,营造水清、岸绿、安全、宜人的滨水空间。优化城市绿地布局,结合城市空间拓展,新建一批市级公园。结合城市更新以及资源条件和人口分布,加强社区公园和口袋公园建设。到2025年,全市中心城区范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9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98%;到2035年,全市中心城区范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力争新增1—2个国家级或省级生态园林城市。

(三)提升农田生态功能价值

严格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积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深入挖掘补充耕地潜力,有序推进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科学选择适宜树种,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注重沟渠生态建设和水土保持;围绕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坚持新建与改造提升相结合,建设集中连片、节水高效、稳定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到2025年,国土综合整治面积10万亩,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00万亩;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77.17万亩,国土综合整治面积25万亩,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05万亩。

(四)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力度

进一步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市重要生态空间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到2035年,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534.2677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480.7760平方千米,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省下达指标,生态廊道连通性持续改善。

(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依托自然保护地、重要水体、森林等重点区域,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区域生态连通性,促进物种迁徙、觅食、繁殖,维持生态系统功能。加强生物多样性调查研究,定期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监测评估,推动周期性、持续性观测工作,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到2035年,重点生物物种数保护率达100%。

(六)加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统筹推进山水工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改善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稳固提升现有森林、湿地、土壤等生态碳汇能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转化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水平提升,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

第四章 总体布局

第一节 生态安全格局

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区域生态保护要求,立足南通江海兼具、水网密布的生态本底,坚持生产、生态、生活“三生融合”,基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一段三片四廊一区”的生态保护格局,增加海洋生态带,规划形成“两带三片四廊一区”的生态安全格局,强化生态保护和底线约束,凸显生态特色和区域生态价值。

“两带”。长江生态带和海洋生态带。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重点加强对水源地、湿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保护,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控制长江围填和岸线开发利用,有效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质量,增强长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以“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为统领,加强海洋生态系统修复,优化调整海岸带及近岸海域开发利用空间布局,构筑海洋生态安全屏障。

“三片”。里下河湿地生态片、农林水网生态片和海洋生态片三大生态片,保护和彰显湿地、农田、海洋等生态资源和生态特色。

“四廊”。九圩港、通吕运河、通启运河、焦港河水绿生态廊道。其中,九圩港、通吕运河和通启运河生态廊道主要发挥通江达海的生态功能,焦港河生态廊道主要发挥通江连河的生态功能。

“一区”。长江口生态协同区,主要包括生态岛、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启东沿海重要湿地,是与上海构建长江口战略协同区、落实长江口生态共保要求的核心区域。加强资源整合,促进核心生态资源联动保护,与上海共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

第二节 生态修复分区

以地形地貌、流域分区等自然地理格局为基础,以“两带三片四廊一区”生态保护格局为指导,系统考虑区域、流域、海域等自然地理特征的相似性和一致性,充分衔接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要素,根据主导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类型,划定“三区两带”生态修复总体布局,确定各分区生态保护修复的主要目标和要求。

(一)沿江生态保护修复区

区域范围。包括崇川区、南通开发区全域范围,通州区川姜镇、平潮镇、五接镇、先锋街道和张芝山镇,海门区滨江街道、海门街道、临江街道、三厂街道、江心沙农场、三星镇和海永镇,启东市汇龙镇、北新镇、惠萍镇和启隆镇,如皋市九华镇和长江镇,涉及6个县(市、区)、42个乡镇(街道),总面积2153.74平方千米。

自然生态状况与主要生态问题。本区域长江沿岸的崇川区、南通开发区是南通市主城区,人口密度大,资源集约利用水平较高。受高强度的城镇开发建设活动影响,岸线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待加强。生活和工业污染排放影响长江及支流河湖水环境质量,危害长江及沿江河湖湿地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城镇蓝绿生态资源配置、人居环境有待提升。

生态保护修复方向。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出发,加强沿江生态带建设,统筹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沿江防护林建设等保护修复工程,加强长江生态防护屏障建设,提升生态系统功能。通过整合实施入江河道整治、入江河道水环境治理等工程,促进长江干流水质改善、湿地生态系统多样性恢复。加强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实施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和禁捕政策。实施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加公园绿地等绿色基础设施。

(二)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区

区域范围。主要为海安市、如东县、通州湾示范区、海门区和启东市沿海地区近岸海域。

自然生态状况与主要生态问题。海洋开发活动集中在近岸海域,可利用滩涂空间和浅海生物资源存在减少趋势,潮间带湿地锐减、破碎化加剧,近岸过度开发,造成局部海域部分近岸海域生态功能受损、生物多样性减低、典型海洋生态系统退化。

生态保护修复方向。本区域以海岸带、沿海滩涂、近岸海域等区域为主,通过沿海生态带建设,以及海堤生态化改造、互花米草治理、滨海湿地修复等生态修复工程,系统改善海岸带生态系统质量、提升海岸带生态服务功能。聚焦海岸带等重点区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牡蛎礁、入海河口、滩涂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维护和提升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强入海河流、排污口综合整治,加强海洋污染监测和治理,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开展滩涂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恢复重要湿地生境。保护自然岸线,维护岸线自然风貌,强化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养护海洋生物资源,提升海岸带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三)农田水网综合整治区

区域范围。包括通州区东社镇、二甲镇、金沙街道、金新街道、刘桥镇、十总镇、石港镇、西亭镇、兴东街道和兴仁镇;海安市白甸镇、城东镇、大公镇、墩头镇、海安街道、海安农场、胡集街道、角斜镇、李堡镇、隆政街道、南莫镇、曲塘镇、孙庄街道和雅周镇;如皋市白蒲镇、搬经镇、城北街道、城南街道、丁堰镇、东陈镇、江安镇、磨头镇、如城街道、石庄镇、吴窑镇和下原镇;海门区包场镇、常乐镇、四甲镇、余东镇、悦来镇和正余镇;如东县栟茶镇、曹埠镇、岔河镇、城中街道、大豫镇、丰利镇、河口镇、苴镇街道、掘港街道、马塘镇、双甸镇、新店镇、洋口镇、袁庄镇和长沙镇;启东市东海镇、海复镇、合作镇、近海镇、吕四港镇、南阳镇、王鲍镇和寅阳镇。涉及6个县(市、区)65个乡镇(街道),面积7181.64平方千米。

自然生态状况与主要生态问题。区域内河道纲网不分,骨干河道大引大排,内部河网水体滞流,整体缺乏常态、有序流动。农村河道面广量大,水环境、水生态质量尚有较大提升空间。里下河地区地势低洼、水网密布,围湖造田等导致河湖水域面积萎缩、环境容量减少,水域水源涵养、气候调节等生态服务功能退化。区域内部分农田零散且未经投入与建设,土壤肥力低,不能满足农业机械化耕作条件,不利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生态保护修复方向。以重点流域为保护修复对象,以恢复水网生态系统功能为重点,实施水系连通、河湖岸线修复、生态缓冲带建设等工程,实现流域“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以山、水、林、田、湖、草等要素为整治对象,全域开展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公共空间治理,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加强河道岸线综合整治,全面清理岸线违法占用行为,及时修坡复绿,实施水域岸线生态复苏,推进水源地等水生态涵养区保护,有效维护河道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巩固恢复农村河道引排能力,改善生态环境状况,构建互联互通、引排顺畅、生态良好的农村河网水系,作为骨干河网的重要补充,发挥综合利用功能。重点加强如东县洋口镇—通州湾等东部沿海重点开发区地面沉降防控,加强动态监测,严格执行地下水压采、限采方案。

第三节 生态修复带

(一)长江沿线生态保护修复带

区域范围。长江沿岸3公里范围内,涉及崇川区、南通开发区、海门区、通州区、启东市和如皋市的沿江地区。

自然生态状况及主要问题。本区域主要以长江为轴带,地势平坦,水网密布,沿岸是高密度的城市建成区,城镇开发建设活动强度高,临港工业制造业分布密集,造成自然岸线受到侵蚀,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待加强。长江堤防基本达到50年一遇、局部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长江堤防整体防洪功能有待加强。

生态保护修复方向。以森林、河湖、湿地生态系统的综合整治为导向,以沿江两岸森林质量提升、湿地保护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促进人工岸线自然生态恢复,加强长江流域水安全保障。周期性开展长江生物多样性调查,严格实施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和禁捕政策,保障长江生物多样性恢复。

(二)滨海沿岸生态保护修复带

区域范围。主要分布在滨海平原与近海交接处,涉及海安市、如东县、通州湾示范区、海门区、启东市等县(市、区),包括海岸带、沿海滩涂、近岸海域等区域。

自然生态状况及主要问题。受滩涂围垦、围填海等人为活动侵占和城镇扩张影响,滨海、河口湿地生境出现退化和破碎化,海岸环境和海岸带生态系统受到破坏。陆源污染物排海造成海洋环境污染,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以及农田化肥流失造成近海域水质的富营养化,海洋酸化、海洋垃圾、海洋微塑料等问题依然存在,绿潮、赤潮等海洋生态灾害时有发生。人为破坏、海岸带污染和生物入侵造成生物资源破坏,生物多样性下降。

生态保护修复方向。通过退养还湿、水系连通、植被培育等措施,促进空间破碎、功能退化的滨海湿地生态系统自然恢复。沿海滩涂区域实施封禁保护、人工补种,恢复湿地水文过程,改善沿海滩涂的水质。通过对重要滨海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结合碱蓬、芦苇等植被修复和重建、海洋鱼贝类增殖放流等措施,改善滨海生态环境,提升海域生物多样性。

第五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全市共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13处,总面积53.49平方千米;其中崇川区3处、南通开发区3处、通州区1处,海安市1处、海门区1处、启东市1处、如皋市3处;涉及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2种类型。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16处,总面积2480.78平方千米,其中如东县6处、海门区1处、海安市1处、启东市8处;涉及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重要滩涂及浅海水域和重要河口等3种类型。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除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的情形外,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包括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二)深化自然保护地保护

持续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全市有自然保护地5处,总面积352.23平方千米,涉及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森林公园、海洋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类型,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149.49平方千米。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构建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系,在自然保护地内实行建设项目负面清单管理。

(三)全面保护陆海重要生态空间

全面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外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岸线防护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脆弱区,联通城市内部绿地、湿地等重要生态斑块,提高生态空间的完整性和连通性。共同推进跨界区域性生态屏障、绿核、廊道以及连片生态湿地、鱼塘等特色生态空间保护。统筹保护陆海生态环境,推动陆海一体化发展,统筹陆域规划建设和海岸线整治修复。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外一般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第二节 推进生态空间保护修复

(一)筑牢江海生态系统屏障

统筹推进沿江沿海生态带建设,守好出江入海生态屏障,构建生态绿色廊道。进一步完善沿江沿海生态防护林带防护功能,提升森林质量,使其成为保障沿江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屏障。

严格控制与长江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控制长江岸线开发强度,优化取水口上游岸线布局。推进长江岸线整治与沿岸潮间带生态化改造,恢复长江自然岸线与水生生物群落。在沿江重要入江通道口建设生态缓冲带,逐步恢复提升长江沿线及重要支流汇水区等生态系统。大力推动滨江片区生态廊道建设,加强长江沿岸防护林体系建设,打造长江绿色生态廊道。放大五山滨江片区岸线整治与生态修复示范效应,加快推进五龙汇和任港湾、东布洲长滩公园等生态示范建设,开展南通开发区滨江湾城市更新行动。启动实施江豚湾项目,结合滨江片区多个空间节点,打造以江豚文化为核心的南通长江生态保护段,全面展示长江大保护成果。一体化推进启隆、海永生态保护修复,共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加大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高质量建设长江口绿色生态门户。

坚持陆海统筹、江海联动,统筹流域—河口—近岸海域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如东、通州湾、启东海岸线综合治理和受损岸线生态修复,提高自然岸线保有率。开展滨海湿地、河口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修复,恢复修复芦苇、碱蓬等湿地植被,加强牡蛎礁保护修复,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提升海洋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展常态化地面沉降监测,建成1处地面沉降与海平面升降协同监测示范站。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和海岛生态建设,统筹推进沿海生态带建设,构建生态绿色廊道,多措并举提升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二)推动自然生态系统修复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统筹整合项目和资金,采取工程、技术、生物等多种措施,对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生态要素进行保护和修复,实现国土空间格局优化。

加强重要生态源地保护,维护生态源地功能。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建成分类科学、布局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对河流、沿海湿地、林地等重要生态源地进行持续维护和优化提升。

推进湿地保护和修复。有序开展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建立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加强河道沿岸河网清淤,大力治理工业、生活和非点源污染,推进工业园区生态建设、人工湿地和生态保护带建设。以水系连通和调水引流为手段、清除污泥为基础。逐步恢复湿地水体环境容量。

加强重要江河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持续完善长江、新通扬运河、通启运河、通吕运河、焦港河等重要江河沿线的绿色生态屏障,因地制宜实施沿线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完善江河生态防护林带,对已经破坏的跨区域生态廊道进行恢复,确保连通性和完整性,带动生态空间整体修复,促进涵养水源、洪涝调蓄、清水通道维护等生态系统功能提升。

(三)筑牢全域蓝脉绿网体系

建立常态化活水机制,2025年前实现市域范围活水畅流。开展连片水系整治,加强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维持生态用水需求,保障河道生态流量,增强水体自净能力。严格河湖岸线管控,合理利用岸线资源,逐步恢复增加生态岸线,建设生态缓冲带。遏制湖库富营养化,改善滨河湖空间环境质量,满足河湖水功能区要求。加大河湖生物资源保护力度,挖掘保护河湖文化和景观资源。

按照“断带补齐、窄带加宽、次带改造、残带提升”要求,坚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建立健全沿江沿海生态防护林带,着力增绿添彩。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

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能力。依托自然保护地、重要水体、森林等重点区域,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定期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监测评估,推动周期性、持续性观测工作,进一步摸清勺嘴鹬等重点保护对象的数量、区域分布、栖息地生境等现状,评估珍稀濒危物种受威胁程度。提高原生浆果类等食源树种的种植比例,充分发掘动物食源类、观赏类和经济类的浆果类植物资源,积极探索开发利用类型和模式,更好实现景观、经济和生态价值。科学开展互花米草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定期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健全应急灭除机制及反应体系,维护区域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不受外来物种威胁。开展勺嘴鹬等鸻鹬类候鸟栖息地保护恢复,提升栖息地质量,为勺嘴鹬等候鸟提供适宜的高潮栖息地,保护珍稀濒危水鸟,提升湿地生物多样性。

有效维护生态网络完整性,提升生态廊道连通性。加强主要生态廊道建设和保护,完善廊道沿线林网,修复河道水体环境,增强水系连通性。加强对物种繁衍、扩展起重要作用的生态廊道保护和修复。对廊道中起到沟通各生态源点交流中转的生态节点区域进行生态保育与疏通,构建稳定的生态安全网络屏障。

(五)提升生态系统固碳汇碳能力

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扩大植被覆盖面积,有效发挥森林、湿地、土壤固碳作用,提升森林、湿地、农田生态系统碳储量,提升固碳增汇能力。

积极推进城市碳减排,打造低碳城市空间。开展公共服务型绿地修复,提高绿地服务范围和固碳服务功能。积极推进腾退城市土地清理和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低效能、高能耗企业腾退整治,推动退城入园。通过被动式、基于自然的降温方案减少城市的制冷能耗和碳排放。推进产业能源结构调整,积极使用循环利用技术,推动构建绿色供应链,实现减污降碳。

推进乡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率先实现乡村碳中和。推进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乡村经济产业发展绿色转型,控制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提升动物粪便、秸秆等有机废弃物处理效率,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提升农村居民生活的低碳化水平,推动农村能源清洁化发展。

挖掘滨海湿地蓝碳功能,拓展海洋碳汇空间。建立海岸带生态系统野外观测网络,对滨海湿地区域固碳能力较强的群落类型开展系统研究。实施沿海滩涂生态保护和修复,恢复并增强其碳汇功能。

第三节 统筹农业空间修复整治

(一)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促进耕地提质增效

持续强化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新格局,确保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国家下达任务。有序开展耕地土壤改良和轮作休耕,提升耕地质量与生态条件。到2035年,新增建设和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300万亩。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在永久基本农田之外其他质量较好的耕地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或整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直接在储备区中补划。

(二)持续开展国土综合整治,构建良好田园生态系统

保障农业生态系统安全,结合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盐碱地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和耕地整改恢复等工作,有序推进补充耕地实施,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引导零散破碎耕地向永久基本农田集中,提高耕地连片度,优化耕地布局。重点加强坑塘等特色农田生态系统保护,恢复农田生物群落和生物链,实现农田生态循环和稳定,打造田园生态系统。

(三)加强农业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生态涵养功能

强化农田生态系统修复,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污染耕地阻控修复,加大退化损毁农田生态修复力度。提升耕地生态功能与价值,将集中连片耕地作为区域生态廊道、绿带、绿芯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耕地在调节气候、维持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等方面的生态功能。建设农田生态廊道,营造复合型、生态型农田林网,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增加农田生物多样性。发挥稻田生态涵养功能,稳定水稻种植面积。增加湿地、坑塘等生态水量,增强农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四)保护修复乡村生态系统,推动乡村生态宜居

维护乡村生态空间,加强农田林网、沿路及滨河林地建设,修复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提升乡村生态空间品质和生态服务功能。推进生态清洁流域建设,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通过区域连片、邻近连村污水综合治理方式开展全市农村污水治理,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按照“全收集、全覆盖、全处理”垃圾收运要求,在全市农村普遍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区)处理”的农村垃圾收集与处理体系。在规模化养殖园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粪污和病死动物处理设施,建立病死动物收集、暂存、装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监管长效机制。针对临水、村道、宅旁、花径、村头巷尾及闲置土地开展绿化整治工程,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第四节 提升城镇空间生态品质

(一)实施城市更新,提升城市生态功能

开展南通开发区滨江湾等片区城市更新行动,通过腾退化工企业,整治沿江工业岸线,利用腾退空间规划建设亲江近江的生态、生活空间,进一步打造长江大保护绿色转型示范区,加快实现与南通创新区、五山片区的有机衔接和互融互补。

形成以五山滨江片区为主的游憩片区,包括山地游憩片区和滨江游憩片区。山地游憩片区应以五山片区资源为基础,充分利用原有设施,进行适度建设,发挥自身优势,形成独特风格和地方特色;滨江休闲片区应严格保护长江沿线生态环境,推进沿江岸线修复和生态化建设。游憩节点包括滨江、近山、临海等多个不同类型的市级公园、郊野公园等游憩资源,展现南通特色风貌。

(二)实施科学绿化,提升城市品质

推动城镇绿化高质量建设。落实科学绿化要求,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合理布局绿化空间,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遵循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开展林草植被建设。将绿化融入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城市一草一木,保护和传承有地域特色的树木和公园。

加强绿地公园建设。依托九圩港、通吕运河、通启运河、海港引河、浒通河、团结河等主要骨干河道,构建结构性滨河绿廊,发挥通江达海连城、主要水系生态保护等作用。加强滨水地区生态治理,营造水清、岸绿、安全、宜人的滨水空间。根据资源条件和人口分布,结合城市更新,加强社区公园和口袋公园建设。加快推进沿江、沿海、沿河公园绿地建设,构筑以沿江、沿海、沿河公园绿廊为主体的休闲游憩绿色网络,提升城市宜居性,展现生态特色和城市魅力。

(三)实施城市生态修复,提升城市韧性

优先保护城市生态防灾空间。以生态空间为载体,主动提升应对不确定性风险的能力,切实保障城市安全。以“源头主动防御”为原则,遵循灾害发育规律,积极应对各类灾害风险。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巩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着力解决固废垃圾、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提升城市环境容量与质量。针对高发易发的风暴潮以及地质灾害,优化城镇和产业等空间布局,加强灾害高风险区主动防御。

全域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城市建成区,结合生态绿地、河涌形成多功能绿色走廊。以市政设施为基础,以生态廊道及生态基础设施为载体,综合运用“渗、滞、蓄、净、用、排”理念,构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管控的海绵系统。新城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以目标为导向,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保护河湖水系等自然生态本底,高标准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控制率。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问题,改善修复水生态环境。

分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完成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工业园区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把好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环境准入关,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土壤调查评估与治理修复。

第六章 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

根据全市自然资源环境特点及生态系统特征,在“三区两带”生态保护修复总体布局基础上,聚焦全市生态屏障、生态源地和重要生态廊道,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高、生态敏感性高或生态系统恢复力弱的区域,以及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规划确定5大生态修复重点区域,18个重大工程。

第一节 长江防护生态屏障区

开展长江沿岸林地“天窗”修复、裸露地绿化、生态改造等工程,按照“断带补齐、窄带加宽、次带改造、残带提升”要求,坚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加强沿江生态带建设,筑牢长江防护生态屏障。

重点推进军山“生态岛”试验区建设,为生物栖息、繁衍和迁徙提供良好场所和生态通道,逐步形成完整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空间。实施江豚湾项目,持续擦亮南通生态名片。

通过入江支流整治工程、生态河道及支流整治工程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沿岸防护和水源涵养林带建设,促进出入江河、塘库的支流水体生境自然恢复,保障行蓄洪水、涵养水源、生物多样性维护等基本功能的有效发挥。

开展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工程、濠河生态修复工程。结合五山及沿江地区生态修复工作,探索建设沿江“生态涵养型”“生态修复型”生态安全缓冲区。放大五山片区、滨江片区岸线整治与生态修复示范效应,加快推进五龙汇和任港湾、东布洲长滩公园等生态示范建设。

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棕地修复工程、城市生态污染源头治理工程,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利用崇明岛打造世界级生态岛契机,加快推进永隆沙、兴隆沙、带鱼沙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海岛生态系统稳定性,提升海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优化岛体和周边海域的自然景观。

表1 长江防护生态屏障区重大工程

重大工程

主要目标

工程内容

沿江生态带建设工程

筑牢长江防护生态屏障

开展沿岸林地“天窗”修复、裸露地绿化、生态改造等工程,加强沿江生态带建设,筑牢长江防护生态屏障。

沿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沿江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整治

重点实施崇川区入江支流整治工程、崇川区生态河道及支流整治工程、南通开发区入江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南通开发区水体整治工程、海门区支流整治等项目。通过对河道进行生态整治、清淤疏浚,建设河滨带,种植水生植物,加强沿江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整治。

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重点实施军山生态岛试验区建设工程。建设五山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实施江豚湾项目。

通过生态岛试验区建设,改善动植物生境,加强对江豚的监测工作,提高生态产品供给和转化能力。

自然保护地建设工程

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

重点开展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工程、濠河生态修复工程。稳步提高狼山国家森林公园林草覆盖率、物种丰富度和生态系统稳定性。开展濠河河道生态修复,促进河道土著鱼类、水生植物恢复。

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开展五龙汇、任港湾、东布洲长滩公园生态示范区建设工程,以调高调绿调优为导向,恢复长江岸线生态功能,进一步腾退土地、实施生态复绿,大力推动滨江片区生态廊道建设。

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棕地修复工程、城市生态污染源头治理工程,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强安全韧性。


和美海岛工程

恢复海岛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

推进永隆沙、兴隆沙、带鱼沙生态保护修复,完善海岛基础设施,恢复海岛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

第二节 水网生态修复区

综合运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水质净化和生态修复等系统治理措施,科学开展骨干河道疏浚和水系连通工程,实现水质改善、生态修复的多元目标。加强河湖沿岸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强化沿岸防护和水源涵养林带建设,优化水网生态格局,改善水网生态环境。

以重点流域为修复对象,聚焦流域水质较差、水系连通不畅、水资源利用不充分等水环境、水生态问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通过活水畅流生态修复工程、河生态绿廊修复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监测工程等修复项目,有效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格局,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因地制宜沿河、环湖划定一定宽度的隔离缓冲区域,开展生态缓冲带建设,减轻人类生产活动和自然过程对河湖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

按照“整段推进”和“集中连片推进”的总体原则,综合运用清淤疏浚、河道清障、水系连通、岸坡整治、长效管护等措施,整合各类涉水项目,集聚资源要素,全面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

表2 水网生态修复区重大工程

重大工程

主要目标

工程内容

重点流域山水示范工程

改善水生态环境

近期重点实施海安市栟茶运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开展姜黄河(南段)岸线修复工程,曲雅河(南段)、八一河生态修复工程,姜黄河东侧等小微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上湖入湖水系生态修复工程,立公河活水畅流生态修复工程,风景河等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沈海高速两侧生态绿廊修复工程,联合河等水系连通工程,新古河等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北凌河、栟茶运河生态绿廊修复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监测工程,实现栟茶运河流域“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示范工程试点先行、示范引领作用,规划在全市重点流域继续申报山水示范工程。

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改善水生态环境

以“五横(北凌河、栟茶运河、如泰运河、通吕运河、通启运河)五纵(焦港、如海运河、通扬运河、九圩港、新江海河)”等全市重要河道为重点开展骨干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生态美丽幸福河道建设工程,建设生态河道示范区。

开展农村黑臭河道治理工程,实施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加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实施农村水体环境治理,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提升农村水环境。

在海安市、如东县、启东市开展生态缓冲带建设,减轻人类生产活动和自然过程对河湖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

开展海安市农田退水生态净化项目、海门区农田生态导流沟工程,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田水生态环境。

第三节 滨海湿地修复区

有序开展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生态修复,开展湿地退养还湿、地形塑造、水系连通、植被培育,促进空间破碎、功能退化的滨海湿地生态系统自然恢复。重点保护盐沼生态系统,在有条件的滩涂因地制宜种植耐盐碱植物。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聚焦如东黄金海岸等重点区域,开展海岸带山水示范工程。探索符合南通特色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路径,为全省沿海地区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提供南通样板。

推进控源截污、新建水闸、水系调整、生态清淤、水生态修复等工程,制定实施入海河口生态湿地和生态净化建设方案。加快主要入海河流河口湿地恢复与建设,提升河口区域河流湿地、浅海滩涂湿地净化功能。在通州湾北湾区域、启东圆陀角开展湿地修复,建设生态湿地功能区。

科学开展互花米草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基本清除互花米草成片分布区,综合治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互花米草扩散趋势得到基本遏制,滨海湿地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开展牡蛎礁海洋环境、水下地形、生态现状等调查监测工作,掌握蛎岈山基础本底数据;适度开展增殖放流、人工牡蛎礁修复工作,增殖牡蛎种群数量,修复人工牡蛎礁体。

表3 滨海湿地修复区重大工程

重大工程

主要目标

工程内容

海岸带山水示范工程

改善滨海湿地生境、提升海岸带生物多样性

近期重点实施如东黄金海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开展海岸带资源与生态本底调查工程、生态水网提升工程、盐碱地综合改良与生态修复工程、重点生态林建设工程和生物多样性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大幅提升海岸带的生物多样性,共绘河清地沃、林幽鸟聚、生态扶海的美好画卷。

充分发挥示范工程试点先行、示范引领作用,规划在全市

海岸带等重点区域继续申报山水示范工程。


海岸带生态功能提升工程

改善滨海湿地生境、提升海岸带生物多样性

实施南通启东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通过实施海堤生态化改造、互花米草治理、滨海湿地修复、潮汐交换修复和退养还滩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系统改善启东海岸带生态系统质量、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促进生态减灾协同增效。

实施江苏启东市(长江口)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围绕长江口和崇明岛启东管理区域开展全域生态屏障带、生态缓冲带、海岛生态廊道建设,补齐区域生态短板,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促进生态减灾协同增效,筑牢长江口北支生态安全屏障。

滨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沿海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改善滨海湿地生境

重点实施长江入海口生态修复项目、如东县河口/滩涂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圆陀角产业园河口/滩涂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通州湾滨海湿地修复工程。

开展湿地生态修复,逐步恢复河口生态系统,建设生态湿地功能区。

沿海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加强沿海生物多样性保护

重点实施牡蛎礁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互花米草整治工程。全市计划整治互花米草7576公顷,其中,海安667公顷、如东4395公顷、通州湾2063公顷、海门55公顷、启东396公顷。通过整治,基本清除互花米草成片分布区,综合治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互花米草扩散趋势得到基本遏制,滨海湿地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

第四节 蓝色海湾建设区

在确保防灾减灾功能基础上,提高海岸线生态功能,加大沿海防护林等绿化工程实施力度,打造沿海生态带。推进通州湾沿海生态带、启东市江海文化生态大道等项目建设,加强亲海环境整治,因地制宜拓展生态化亲海岸滩岸线。

推进“美丽海湾”试点建设,形成海安北凌河口、如东小洋口国家海洋公园、启东江海澜湾、启东圆陀角等一批各具特色、各具其美的“美丽海湾”典范。

表4 蓝色海湾建设区重大工程

重大工程

主要目标

工程内容

沿海生态带建设工程

筑牢沿海防护生态屏障

以海岸线和滨海路为主线,以栟茶运河、如泰运河、通吕运河、通启运河为支(连接)线,打造沿海生态带,形成串联城、港、岛、滩具有沿海特色风貌的滨海生态带。

生态岸线修复工程

提高海岸线生态功能

近期重点实施启东海堤生态化改造工程、如东县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涉及岸线生态修复工程、通州湾沿海生态带建设及生态岸线修复工程、启东市江海文化生态大道建设工程和“美丽海湾”试点建设工程,推进生态带建设,打造最美江海岸线,提升亲海环境品质。

第五节 国土综合整治区

有效发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着力打造生产集聚、生活宜居、生态优美的美丽乡村。重点推进国家试点和省级示范项目实施,坚持规划先行、依法依规,做好整治区域内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工作,确保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按照“总体稳定、优化微调”的原则,在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布局更优化的前提下,稳妥有序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统筹开展农用地整治,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规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新增耕地按照实测面积确认。在农民自愿对住宅拆旧建新的基础上,推进村庄建设用地、工矿废弃地、闲置低效及碎片化建设用地整治,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农民住宅建设,节余部分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或按照增减挂钩相关规定进行流转。积极修复自然退化或人为损害的生态系统,提高自然灾害防御能力,积极保护乡村自然景观。推动公共空间治理,通过开展乡村道路、河道、广场、荒地等整治,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公共空间利用效率。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继续组织申报省级示范项目。

根据盐碱地现状及特点,采取“高效排盐+水利配套+土地平整”模式实现土壤改良,对具备条件的轻中度盐碱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生态优先、以盐适种、用养结合,产业融合、提质增效”原则,对摸排的盐碱地、咸水养殖坑塘等其他盐碱化土地资源,先易后难、以点带面排定盐碱地改良计划,扩大改良规模。持续推进通州湾盐碱地耐盐水稻种植改良项目二期工程、如东掘苴垦区盐碱地改良项目三期工程以及如东小洋口盐碱地改良项目,启动圆陀角寅兴垦区地块和启隆镇沿江地块改良,抓好项目进度和成效。

以实施土地平整,归并零散地块,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田间路网和生态防护林体系等为核心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提高耕地资源综合承载能力,夯实农业生产现代化基础。开展耕地土壤修复改良、污染超标治理,有效控制耕地酸化、盐碱化、水土流失、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表5 国土综合整治区重大工程

重大工程

主要目标

工程内容

全域综合整治

优化耕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改善生态环境

以乡镇全部或部分行政村为实施单元,以山、水、林、田、湖、草、村全要素为整治对象,全域开展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公共空间治理等综合性整治活动。

近期以如东县新店镇、如东县洋口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作为试点,适时开展如皋市城南街道、通州区东社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形成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全面展开的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格局。

盐碱地综合利用

补充耕地

采取天然植物生态护坡、生物质排盐沟、秸秆循环利用等技术手段改善耕地质量,推进通州湾盐碱地耐盐水稻种植改良项目二期工程、如东掘苴垦区盐碱地改良项目三期工程以及如东小洋口盐碱地改良项目,启动圆陀角寅兴垦区地块和启隆镇沿江地块改良。

土地综合整治

补充耕地

有序实施补充耕地项目,确保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有序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优化村庄用地布局。

高标准农田建设

改善农田基础设施

深挖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新建和改造提升相结合,开展农田平整,归并零碎地块,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集中连片、高产稳产良田。“十四五”期间,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200万亩 其中新建124万亩,改造提升76万亩;“十五五”期间,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105万亩,主要是对已建高标准农田进行改造提升。

第七章 国土综合整治

第一节 整治路径

坚持以“整要素、优空间、提功能、增价值”为路径,实现国土空间布局更优化、土地利用更集约、耕地分布更集中、乡村环境更优美。通过综合运用工程技术、农艺技术、生物技术,实现全过程协同治理。通过归并零散耕地、整理宅基地等相关工程,提高耕地连片度、建设用地集约度,优化空间资源配置,构建科学高效的生产、生活与生态空间。结合“土地整治+”工程,将资金、人力、技术等以项目方式导入乡村地区,努力打造现代化农业空间。

第二节 整治任务

(一)农用地整治

坚守耕地数量与质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不断提升耕地产能;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的需要,统筹推进低效园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等,进一步修复耕地污染,改善农田生态,保障粮食产能。

以补充耕地为重点,统筹盐碱地等未利用地、其他农用地、低效闲置建设用地等各类非耕地作为补充耕地来源,新增加的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用于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围绕沿海稻区、沿江稻区以及里下河稻区三大优势稻米生产区域,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推进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现代化。规划期内,全市通过占补平衡新增耕地16.89万亩,其中“十四五”期间新增耕地6.73万亩,主要以如东、海门、如皋、通州、启东、海安等县(市、区)为主。

(二)建设用地整治

深入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合理利用腾退宅基地、村内废弃地和闲置地,促进城镇集中集聚发展,引导农民集中居住、生产集聚发展。规划期内,全市挂钩复垦规模10.64万亩,其中“十四五”期间挂钩复垦规模4.58万亩,主要以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启东市、通州区、海门区等为主。

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整合零星、低效、空闲建设用地,盘活存量,保障区域建设发展,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在农村落地生根。

(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以乡镇全部或部分行政村为实施单元,以山、水、林、田、湖、草、村全要素为整治对象,全域开展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公共空间治理的综合性整治活动。

近期以如东县新店镇、如东县洋口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为试点,适时开展如皋市城南街道、通州区东社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形成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全面展开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格局。

整体推进农业空间整治、城镇建设用地整治、村庄建设用地整治、农村生态环境和公共空间治理,根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所在村镇特色和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公共空间治理等各类子项目。

第八章 效益分析

第一节 生态效益

通过《规划》实施,森林、湿地生态系统提供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到维护与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改善。有效降低生态功能面临的地表植被破坏、农田生态系统退化、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地质灾害等风险,进一步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山体、森林、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得到保护,通过湿地修复、海岸线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将进一步筑牢江海生态屏障,优化生态安全格局,重点区域生态问题得到解决,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全面扩大,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二节 社会效益

通过《规划》实施,统筹推进国土绿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更新升级,分类推进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有效提高农村居民生活品质,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稳步提高,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

通过《规划》实施,区域植被覆盖度增加,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提升,水土流失、矿山生态环境破坏等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逐渐减弱。随着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改善,人民在生态保护中切实受益,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关心生态、支持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有利于树立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资源永续利用的文明理念,成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精神动力。

通过《规划》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等一批试点、示范工程的实施,从制定管理办法、总结开发利用模式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样板和经验,从服务粮食安全、保障耕地安全、保护生态安全角度体现示范效应。

第三节 经济效益

通过《规划》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升森林和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提升粮食产能,减缓自然灾害等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通过盐碱地改良等补充耕地的项目实施,预计每年可形成1万亩新增耕地,按照每亩年产2000斤粮食计算,每年可增收1万吨粮食,保障粮食安全。

通过《规划》实施,自然生态环境的改善有利于增强城市投资吸引力和竞争力,使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给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实现地区经济持续稳定的高质量发展。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其他相关规定,自然资源、发改、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制定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专项行动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绘制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第二节 严格规划管理

加强规划衔接传导。相关部门编制的涉及生态保护修复内容的规划应与本规划做好衔接。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应以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分区和重点区域为指引,严格落实管控指标和重大工程布局。

强化规划实施评估。按时组织规划实施评估,强化监督考核与业务指导,定期跟踪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评估规划目标完成情况,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第三节 落实资金保障

保障政府资金投入。市、县级人民政府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项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补助,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全方位投入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激励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等投资或参与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和管理,拓展多元化资金筹措途径,形成资金投入合力。

第四节 探索实现路径

制定合理体现生态价值、符合管理需求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探索构建生态积分制度,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等方式获得生态积分,建立生态积分生产、使用、交易的良性循环机制,让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获得合理回报。

按照“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构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引导开展多元化、市场化补偿,促进生态保护者与生态受益者良性互动。科学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实行补偿效果动态评估监督和滚动调整机制。

落实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探索“两山”理论转换路径模式,打造“两山”理论实践高地。建立完善生态标签制度,提升生态产品品牌效应,铸就南通知名生态品牌。

构建南通“城市GEP”核算体系,在五山滨江片区、海门蛎岈山、小洋口国家级海洋公园等沿江、沿海生态保护重点区域探索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逐步实现市域范围GDP和GEP双核算、双运行和双提升。

第五节 加强科技支撑

基于自然资源“一张图”信息平台,构建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数据库,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精细化管理。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关键问题,聚焦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突出新模式、新方法、新工艺,加大科技攻关力度,攻克生态修复技术难点,为生态保护修复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

第六节 鼓励公众参与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依托网络信息平台,广泛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政策解读。建立生态修复成果展示基地,开展自然教育,普及生态修复知识,增强公众生态保护修复意识。

引导公众广泛参与。主动公开规划内容,引导鼓励公众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实施和监督,提升公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广泛征求并合理采纳公众建议意见,营造全民共保、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

(另有附表,详见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办文件。网址:https://www.nant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