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草案)》决策事项稳评公示
为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的主要内容有:1、区级及市级各部门职责;2、相关保护要求;3、监管机制;4、评估考核;5、法律责任等(见附件)。
《南通市市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草案)》决策事项由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南通市崇川区江海社会工作事务所开展稳评工作,根据《关于深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通办发【2014】18号)、《南通市开展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试行)》(通稳【2014】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通稳【2017】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葛雯(稳评责任主体: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联系电话:59009925;或与梁栋(稳评实施单位:南通市崇川区江海社会工作事务所)联系,联系电话:13951310189。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