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提出者: 张卫 提案号: 027
标题: 关于城市道路绿化应考虑交通安全因素的建议
提案内容:

道路绿化,是一项无可非议的“绿色工程”。尤其在城市道路上规划、种植绿化,就更为显见一个城市的市容市貌和文明清洁的程度。但是,道路绿化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交通安全管理。否则,导致交通秩序难管、诱发交通事故不断,“好事”变成“坏事”。就此,笔者针对南通市区道路绿化的实际情况、特撰文浅谈如下:

一、南通市区道路绿化的现状调查

(一)新建道路绿化稀、古城道路绿化密。据市建设部门透露:近20年来新建、新拓的城市道路占市区列入市政养护的城市道路55%,如市区外环北路、外环东路、工农南路、虹桥路、疏港路、海港路、洪江路、通常路、濠东路、濠西路和人民东路延伸段、青年东路延伸段、濠南东路延伸段等道路绿化稀少。而位于主城区地域的道路绿化则十分密集,突出体现在友谊桥、北濠桥、和平桥、文化宫桥、长桥、公园桥等6桥内的道路上。

(二)锦上添花搞得多、考虑交通想得少。笔者为主对主城区的道路绿化进行了调研,并由此感到绿化部门“只顾绿化面积达标、不顾占道妨碍交通”。一是新建的临街广场、绿苑,没有配建或增建停车场,严重违反了国家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导致众多车辆乱停在路上,造成堵路又损绿化的后果;二是新拓的繁华道路两侧人行道上,明明临时停车十分困难,仍然设置硕大的花坛强占一席之地,迫使临时停车暴停车行道。最典型的,就是南大街北段。

(三)固守绿化面积、不作合理调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无法拓宽的繁华道路上的绿化不作调整。如人民中路用于分离机、非道路的花圃,明显太宽占道路影响畅通,但就是不予相应缩窄让出路面;二是对有法可以调整的道路绿化不予快捷处理,任其妨碍交通。如十字街路口的大型绿化转盘,地势高、占路多,且妨碍安全视距,又如环城北路沿河绿地,大大宽于通行路面;三是对应该调整的道路绿化不积极处理,如通医附院门前的临路绿地,原来就是停放车辆的场地,形成门前绿地后,使众多治病或探视的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自行车乱停放在本来就很窄的西寺路上,长期处于堵塞难行的状态。

二、市区道路绿化妨碍交通的原因分析

(一)道路绿化与交通安全的关系没有摆正。主要是相关的绿化部门,可谓“各为其主、各司其职”。在完成城市绿化面积的达标面积是否影响道路交通,认识不统一、规划不同通气、建设单打一,非要达到严重影响交通的秩序、来自社会的反映十分强烈,方才无可奈何地整改。如,市区濠南路东段的拓宽改造,有关部门一意孤行将原路南的梧桐树保留用作路中隔离绿化带,造成了机、非道路难辩,路容路貌难看的后果。舆论压力之下,连续三次清除后才使路面交通趋于宽畅。

(二)绿化的重点没有放到更主要的区域。笔者认为,市区绿化的重点应该有侧重地放到三个区域:一是新建的外环道路和城郊公路上,此处路面宽阔。外省、市来宾、游客进入南通城,上述道路是第一印象;二是居民住宅区,即新村楼群内。以优美的绿化,给广大市民一个良好、安静、优雅的居住、休闲环境;三是相当规模的临路广场、绿苑。这方面,已开始显见成效,并赢得了广大市民和外地宾客的一致赞许。前两项尚未到位,希望予以充分考虑。

(三)相关部门未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但相关部门未确立“还路于交通”的指导思想,一直没有认真执行。

三、市区道路绿化不影响交通整改对策

(一)统一认识,坚持道路绿化必须服从交通安全。作为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和支持绿化部门的道路绿化工作,并主动上门参与规划、审定规划,提出善意的合理化建议,使道路绿化真正成为我市靓丽的风景线,交通的安全线;作为绿化部门,尤其在规划、建设道路绿化工程之前,务必做到主动上门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邀请参与规划审定、及时修改不宜项目,并从“安全第一”的要求出发,力求道路绿化不影响行车安全。

(二)合理栽种,坚持道路绿化不妨碍交通安全。一是中央隔离带绿化分层次。道路中央隔离带可有效排除对向车道车辆的干扰、渠化横穿道路的行人,避免由此产生的交通延误和事故。但,此举适用于高等级公路或国、省道,且树高不得超过0.8米,若城市道路树高不得超过0.6米;二是非、机隔离绿化不宜宽。非、机隔离绿化往往以花圃的形式出现,农村公路上的花圃,宽度应不得超过0.8米,城市道路上的花圃宽度应不得超过0.6米。可移栽树杆高于1.6米以上的大树,花圃内则栽种花木、草坪;三是人行道上的绿化应以栽种树杆1.6米以上的大树为宜,其他花圃、花坛等装饰绿化不宜多设;四是临街广场、绿苑和人、车集散公共场所的绿化,应充分考虑停车场的建设,必须留出足够的停车场地。

(三)联手督查,坚持有误必纠的道路绿化原则。针对市区道路绿化存在妨碍交通安全的存在问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绿化部门应达成密切的合作关系,求大同、存小异,定期派员上路联手督查,尤其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妨碍安全视距的道路绿化,要顾全大局、做好本职,实行有计划、快节奏的整改措施,在坚持“安全第一”不减少市区城市绿化面积的前提下,逐一进行清理、整改,使市区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的成果,更加趋于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从根本上解决道路绿化影响城市道路畅通的问题。

承办单位: 主办: 建设局(建工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16-06-15
答复内容:

张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道路绿化应考虑交通安全因素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市区道路绿化及交通安全的关心。诚如您所说,市政道路及绿化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绿化设计还应符合现行《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该规范除了规定“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对道路绿地率也有相应的指标要求,即“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不得小于20%。”分车绿带设计还规定,“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炫光,在据相邻机动车道路高度0.6米至1.5米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5倍。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置。”此外,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中对道路绿化也有相关考核要求。近几年,为推动城市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生态功能,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味,我市不断加强道路绿化建设,在设计上充分注重绿化、美化、生态、特色要求,同时由规划部门统一考虑道路建设、交通安全、管线综合等。应该说,我市搞绿化建设没有将达标作为最终目的,而是为了将我们的城市建设得更加优美、舒适、环保。通过几年的生长周期,新建绿化将会由疏至密,与老绿化的景观效果融为一体,而主城区友谊桥、北濠桥等六桥内的道路绿化己形成多年,现己成为濠河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就您提到的绿化造成行车安全、停车难情况,在部分区域、路段确实存在,究其原因,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首先造成道路拥堵的根源在于汽车的大量普及,随着汽车存量的高速增长,城市道路早已不堪重负,即使将现有绿化移除也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行车需求;由于城市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实际绿地率有时也难以满足绿化规范要求,尤其在老城区,受客观条件限制根本无法达到有关要求。大量汽车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尾气污染,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大,道路绿化对减少汽车尾气危害起到较好的净化作用。解决交通拥堵的城市通病,要首先从城市规划着手,逐步拉开城市框架,将部分城市人口由老城区迁往新城区,缓解老城区交通拥堵;同时强化城市支路网、老新村出入通道和疏堵工程建设,努力改善市区“微循环”。

其次,就您提到的停车场缺乏问题,确实是城市快速发展面临的又一民生难题,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在近几年的绿化城建项目中,如濠河景区、唐闸公园、东昇小游园、五步口地块等景区、公园绿地都配套新建了停车场。现在城市里大量的硬质停车场己对城市热效应造成很大影响,也不能因为有车族的方便,减少绿化甚至破坏绿地增设停车场,影响大多数市民的切身利益。接下来,市区每年还将在有限的城市空间里攻坚克难推进停车场建设,我局也会在组织道路及广场、绿地建设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综合考虑,合理设置停车场。

再次,南通的绿化建设成果得来不易,与苏南等先进城市相比,南通的绿化还有一定差距,近几年,南通大力推进园林绿化建设,南通顺利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濠河晋升国家5A级旅游景区。绿化是城市的绿肺,采用挤占道路绿地的方法来解决道路拥堵问题是不可持续的,是顾此失彼的短期规划。当然,绿化植物是有生命体,经多年生长有些苗木的枝条会遮挡附近交通标志、交通道口视线,每年我局会安排专人负责检查,按照相关规定控制苗木高度,并落实养护人员进行修剪;同时,绿化管理部门经常与交警部门保持联系,及时进行安全隐患的处置。

总之,绿化与交通都是涉及民生的重要方面,它们对城市的发展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后我们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通过拆违、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等措施来改善交通状况;同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市政道路与绿化建设的矛盾,在道路绿化建设过程中加强与公安、交通、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对接,进一步做好摸排梳理,对遮挡信号灯、指示牌等道路设施的绿化及时修剪或优化调整绿化种植,如今年上半年对青年路大学生公寓地段调整了部分机非隔离带、增设了信号灯,进一步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