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提出者: | 吴元新 | 提案号: | 296 | |
标题: | 关于把我市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中小学生教材以及大中专院校辅助教材的建议 | |||
提案内容: |
南通人文荟萃,地域文化独特,是全国著名的民间艺术之乡。吴越文化、齐鲁文化、荆楚文化在此融汇,形成了江海平原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风情。在千余年的历史中,南通人民创造并发展了丰富多彩、名噪四方的民间工艺和民俗艺术,诸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蓝印花布、风筝遗产刺绣、古琴艺术、木版年画等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但目前我市没有能够系统编著相关辅助教材,在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进行教育和传播。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是一个民族古老生命记忆的延续,是一个对民族生存精神和智慧的认知过程,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整合过程,在提高民族文化素质、提升民族理想、推动民族文化创新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文化作用。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2006]144号)《省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教育部门要将优秀文化遗产内容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组织参观学习活动,激发青少年热爱传统文化的热情。我建议如下:
把我市的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纳入我市中小学甚至大专本科选修课程中,内容可分为文化历史、分布地域、技艺知识和技能实践四个方面。让学生在学习传统中得到教育,提高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南通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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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教育局 | 协办: | |
答复日期: | 2015-06-30 | |||
答复内容: | 吴元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把我市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中小学教材以及大中专院校辅助教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3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育部专门制定并印发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就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您所提出的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尤其是反映地方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问题非常好。近年来,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在传播、传承南通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把南通传统文化列入学校课程之中。近年来,通过顶层设计,我们开发了《南通市中小学德育活动课程》丛书并予以实施。该丛书包括小学、初中、高中三册,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连贯,每个学段课程由活动领域、主题性教育版块、主题活动案例三个层次构成。另外,教科研部门编制的地方课程《江海文化》已列入省定教材目录,如皋市根据地方的“三张名片”编写了系列地方教材;如东县编印了地方教材《江海忠魂》等;南通西藏民族中学编印了《西藏常识读本》,许多农村学校还结合实际,开设了系列校本课程。 二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我们会同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开展了南通市非遗传承基地评选,全市有近50家中小学校成功申报市级非遗传承基地。同时,我们也开展了南通市非遗进校园成果展演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中小学生传习“非遗”项目的热情,拉近 “非遗”项目与中小学生的距离,提高人民群众传承和保护“非遗”项目的意识。 三是开展“馆校衔接”教育。为了发挥博物馆的教育功能,我市建立了“馆校衔接”教育机制,要求中小学校与这些博物馆开展共建活动。开展了“馆校衔接”优秀案例评比,并召开了全市“馆校衔接”活动展示会。广大中小学校也不断创新“衔接教育”的形式,开发出参观类、实践类、研究类、竞赛类的多种活动项目。 关于您所提及的将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纳入我市中小学甚至大专本科院校选修课程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论证。我国的课程分为国家课程、地方性课程和校本课程,我们能有所作为的是地方性课程和校本课程。目前,我市中小学地方性课程有《南通市中小学德育活动课程》和《江海文化》等,在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方面,这些课程中均有涉及。在校本课程方面,我市大部分中小学均开发并实施了涉及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校本课程。 今后,我们将根据国家进一步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总体要求,按照您的建议,找准工作方向,创优工作机制,对中小学优秀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进一步加强研究,指导并建议学校开发并实施与优秀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相关的校本课程,为促进广大中小学生树立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意识服务。 南通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9日 |
